薄浅皱了眉头。
就算听见这么说,他还是很不安心。
总觉得很慌乱。
男人似乎见他朋友终于碰见困扰的事了,他叹了口气,很无奈的保证:“这么跟你说吧,她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你没看见她的智商吗?高的吓人的那种,我是劝你,最好把人给藏好了,这要是被人知道了,估计真要被抓去当标本研究了。”
“薄浅,你就当她运气好了点,没有出现那些普遍的症状,而是有了高智商,而且,她身体的确很健康的,别的我不敢说,这点,我可是权威。”
薄浅松了口气出来:“行了,我知道了。”
“你还真是。”朋友忍不住戏谑道:“你这是真的喜欢她了?我看你这程度,没了她,你还真能活不下去。”“你废话说完了没有?”
薄浅忍不住暴躁了一句,直接把电话挂断了。
他也丝毫没有大半夜把人吵醒,很不好意思之类的自觉。
只要慕时念没事,其他的一切就都不是事了。
薄浅转身,看着那一束鲜花。
突然间,想起了慕时念的很多事。
她喜欢花,越鲜艳她越喜欢,大红的玫瑰花,她也不觉得俗气。
她热爱这些东西。
有时候,盯着一只小蜗牛,她也可以看半天。
她也有脾气,不像表面上那么冷淡。
哪里惹到她了,她会大半天的不搭理人。
她也不会哄人,说好话更是不可能。
她喜欢画画,他处理公事的时候,她要无聊的话,扯了一张纸,网上随便找一张图片,可以在那临摹半天,完了之后,还会拿走他的印章,在落款处盖一个章。
她写字真的很难看,总也练不好,字帖也是三天两头的练,最近一本字帖不知道在哪里落灰了。
她很爱吃,酸的辣的都爱,胃口逐渐被那群厨师养叼起来了。
她对那些名牌没什么概念,也没见在这方面花钱,他给她买的那些珠宝,她愣是没一个看的上。
她还喜欢玩拼图,他买的那副水晶拼图,她最喜欢,拼好了再打散,打散了再重新拼凑起来。
薄浅想到这么个人,心都软了。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感慨自己真的什么场面没见过,结果,偏偏独自沦陷在一个十八岁小姑娘的温柔乡内。
况且,这姑娘还一点也不温柔啊。
可偶尔示好一次,就足以让人把全天下都送给她。
真要命了。
薄浅感慨了一声,低头苦笑了出来。
他这到底是什么眼光。
看上这么个独一无二的小混蛋呢。
小混蛋还不粘人,他一点也没有感受到身为男朋友之类身份该有的待遇啊。
对了,小混蛋不会做饭,也不爱洗碗。
但是小混蛋还是很好。
他就是很喜欢。
薄浅唇角一勾,拿起一朵玫瑰花,捏在手心里,他静默的看着,看着花开,看着上面沾上的露珠。
真要了命了啊。
这样,他也认了。
谁叫,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慕时念。
他还偏偏喜欢的很。
怎么也舍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