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娣娘这人挺有意思的,得知此事后,立马便要撵陆盼娣回陆家村。
“我是跟你说过,将来不会为难你们姐妹几人的婚事。你们若是有情投意合的心上人,哪怕对方家里再穷,我也不会反对。”
“但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好事?人家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人家一点也不喜欢你,你怎么还能去纠缠人家呢?”
“阿墨都说了不会娶你,你居然还敢找上乔乔,让她离阿墨远点。你这干的是什么鬼事,你以为你是谁呀?”
“本以为你跟着出来见世面,会有所长进,没想到你把心思搁在不该惦记的地方上。算了,你还是即刻回陆家村吧。多余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你自己好自为之。”
陆盼娣一整个人都懵圈了。
她是知道的,娘亲希望她们姐妹几人都有一技之长,将来能多多赚钱,过上好日子。
可仅仅因为这么点小事,娘亲便要撵她回村,白白浪费一个能挣钱的劳动力,这是不对的。
“娘,雪梅婶子都没叫我走人,你怎么能把我赶回村呢?”她不解。
招娣娘认真地说:“正是因为她们那边还没开口叫你走人,所以我才赶在她们把话说出来之前,让你自行离开,省得大家都尴尬。”
“人家阿墨是什么人?他是你雪梅婶子的干儿子,勉强算是咱们的半个东家。你先前三番两次去膈应人家,你雪梅婶子肯定会觉得你不安好心,不是个脚踏实地的好孩子。”
“回头我便说你身体不舒服,得好好休养一段时间。等这事彻底过去之后,我再试着把你叫过来。”
被耳提面命一番后,陆盼娣耷拉着脑袋,越发的无精打采。但尽管如此,她还是不觉得自己有问题。
当今傍晚,李雪梅和陆乔乔才发现陆盼娣已经回家了。取而代之的,是身形矮小、头发偏黄的陆来娣。
陆来娣今年才十三岁,看着瘦不拉几,明显的营养不良。不过,她那圆滚滚的眼睛水汪汪,透着一股灵气。
加上她笑起来有点腼腆,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特别的招人喜欢。
当年的招娣娘,为了生儿子,真正做到了一年一个。她五年生五,直到陆多宝出生后,才彻底封肚。
排在老三的陆来娣,是最容易被爹娘忽略的,基本没享受过爹娘的关爱。
“婶子,乔乔姐。”见到李雪梅二人后,正在扫地的陆来娣慌忙打招呼。
“嗯,什么时候过来的?”李雪梅很喜欢这个孩子。
“婶子,我午后便来了。”被李雪梅直视,陆来娣羞涩地露齿一笑。
利索地把碗筷收进厨房,招娣娘将湿哒哒的手在围裙上蹭了蹭,而后才跟李雪梅解释。
“雪梅,盼娣那孩子身体有点不舒服,我便让她回家歇歇,等没事了再过来。”
一听这话,李雪梅和陆乔乔便知道,肯定是她把陆盼娣给弄回了陆家村。要不然,也不会病得这么巧。
“婶子,你还是把盼娣给叫回来的。其实那也不是什么大事,说开了就好,你犯不着把她撵走。”陆乔乔说道。
“也不完全是因为那回事,她是真的身体不适,我才让她回家休养。等过段时间,我再把她叫回来,”招娣娘认真地解释。
“来睇其实也挺能干的,虽然小了一岁,但不比盼娣差。你们就放心吧,我保证不会耽搁铺子的生意。”
陆乔乔猜想,兴许招娣娘是觉得不好意思,担心大家会用异样眼光看待盼娣,才找了这么个借口让她离开。
但想想也是,陆盼娣年纪尚小,很多时候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让她回去冷静些时日也是对的。
……
再说,同安镇的某个小宅院里。
衣着华丽的陆宝珠,正懒洋洋地躺在贵妃椅上。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还是有点道理的。
之前在陆家村的时候,哪怕她再怎么用心地打扮,全身上下仍透着一股土气。
但此时此刻的她,周身上下都透着雍容华贵,那气质怎么看怎么优雅。
更让她引以为傲的是,很多人怀孕时会长胖变丑,变得没女人味。
可陆宝珠非但没有因为怀孕而变丑,反而多了一层独特的韵味。那原本还有些暗黄的皮肤,也肉眼可见地变得白嫩光滑。
摸了摸手上精致的金戒指,陆宝珠有些惋惜。
她花了老大功夫,才把十根手指养得白白嫩嫩。这金戒指昂贵是昂贵,但多少有些俗气,若是嵌上一枚红宝石或绿宝石的话,肯定会很好看。
下意识地,陆宝珠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已经怀孕四个月的她,显怀还不是很明显,腰肢依然很纤细。
尽管如此,不管是走路还是坐着,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挺着自己的小肚子,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孕妇一般。
但事实上,除了宅子里的六个下人,她们一家人几乎没有和其他人打交道的机会。
虽然金掌柜的妻子只记得陆宝珠的脸,哪怕直接和陆金贵何翠娥等人打照面,也未必能把他们认出来。但安全起见,金掌柜还是建议大家别外出为好。
过了一段时间的舒服日子,不管是陆宝珠本人,还是陆金贵他们,都不想回到从前。
可以这么说,她们全家上下所有人,都指望着陆宝珠的肚子争气点,能一举夺男。
毕竟金掌柜只有一个女儿,而他妻子的身体有问题,无法再生育。倘若陆宝珠当真生了个儿子,那孩子便是金家的继承人了。
不过,陆宝珠的家世太差了。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哪怕她生的儿子是唯一继承人,这儿子很大可能被养在当家主母膝下,并喊其为“娘亲”。
想要立起来,除非当家主母突然死了。再不然,就是陆宝珠多生多养,当个风光的侧室,通过子嗣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夫人,您爱吃的彩色发糕已经买回来了。还有老爷和老太爷喜欢吃的猪肉干和辣子鸡,同样买好了。”
不远处,传来了家丁毕恭毕敬的声音。
为了更好地照顾陆宝珠一家五口,财大气粗的金掌柜不仅买下了这座宅子,还买了六个下人供她们使唤。
虽然不想承认,可何翠娥又不得不承认,打那次吃过新食记的发糕后,她便一直念念不忘其味道。
但因为不舍得花钱,且不愿露面,何翠娥没敢去新食记消费。
所以打搬过来这里后,她隔三差五便让下人去新食记那里买些好吃的零嘴。
不只是何翠娥,就连陆大有和陆金贵也是如此。反正他们家现在不缺钱,想吃什么便买什么,一点也不用客气。
至于陆元宝,他的运气挺不错。尽管那脏病的症状不算轻,但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已经彻底好透了。
身体恢复了正常的他,不愿像那被困的鸟儿一样,成天呆在家里,想要出去放松放松。
但他刚想行动,便遭到了陆大有三人的强烈反对,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他贸然外出,唯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耐不住寂寞的陆元宝,干脆把手伸向了侍候他们全家的某个丫鬟。
金掌柜买的这几个下人,有一个负责看门的老头,兼任浇花修树的花匠。
有三个老妈子,负责洗衣、做饭和扫地,以及其它粗活。还有一个小丫鬟,专门负责陆宝珠的饮食起居。
剩下的那个年轻家丁,则专门帮大家跑腿买东西,或者给金掌柜传话。
因为卖身契就在陆家人手里,加上那个小丫鬟也想攀高枝,所以半推半就地,她便羞答答地从了陆元宝。
一开始,陆元宝多少要点脸,只敢背着大家,偷偷摸摸地和那丫鬟厮混。
但渐渐地,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再满足于背地偷吃,干脆不再遮遮掩掩。
有时候兴致来了,哪怕是大白天,他也会拖着那丫鬟回房间寻欢作乐,丝毫不在乎家人会怎么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