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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章 陆凛的花海(1 / 1)


那些捉弄人的心思和好奇心在这一刻已然消散了。

黎星忽然就有了些内疚。

他将扔在一旁的糖捡起来,自己吃了一颗,又塞了一颗到陆凛嘴里:“糖很好吃的,很甜,以后我陪你一起吃糖。”

他的眼神亮晶晶的,神情是说不出的温柔,微红的脸颊仿佛带着光芒,美得笼罩人心,令人沉溺其中,不愿回头。

这一次,陆凛本可以躲,但他没有躲,而是从容的接下了那颗糖。

黎星乖乖埋头喝药,纤长浓密的睫毛显得他难得的安静温柔,颈侧雪白的肌肤看起来有一种如玉般的触感。

陆凛细细看了一刻,面无表情的垂下眼眸,无声的含着嘴里的平角糖。

嘴里的糖,很好吃,眼前的人,很香甜。

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甜甜的糖里包裹的,是剧毒。

但是,那时候明知道是毒药,也还是吞了。

现在也一样。

因为,糖的滋味真的很好,很令人心动,哪怕只有这样一刻,也甘之如饴。

“咔哒。”

黎星将药碗放在一旁的小几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陆凛低着头,沉默着,一边收拾药碗一边细看小几上的木纹。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的说:“待你好了,陪我去看花海,好吗?”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句平静而简单的话下,是多么的颤抖与忐忑。

然后他听见,黎星欢快的回答:“好啊。”

平稳无波的迈出房门。

但手里的陶瓷碗被他攥得极紧,手尖发白,手背青脉浮现。

方才,只要晚走一步,黎星细看一下就会发现他情绪上的翻江倒海。

后背无力的靠在墙壁上,他闭上眼,有些按捺不住自己沉沦过快的心。

他一直很清醒,清醒的知道,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在仕途上,家族上,他该走太子一脉,延续陆家的传统与清誉。

不该与男子纠缠,行分桃断袖的歪门风气。

在择偶上,他应该选择高门嫡女,托付中馈,绵延后嗣。

不该爱恋与他同一个性别的男子。

实在不该与之有丝毫牵连不清。

在理智上,他明白自己不该动心动情,沉溺于感情,只会令人失去清醒和该有的理智,落得像他母亲一样的结局。

令人瞧不起,也令他自己瞧不起。

不该、不该、不该、实在是不该……

可事到如今,该做的事,他一件没做,不该犯的禁区,他一步步踏进去。

他自小学的,被教养的,所遵守的一切,都不允许他去选择这样一条不属于他人生的道路。

黎星是他规划好的人生里,唯一的变数,来得那样突如其来,弄得他措手不及。

然而,那些也就罢了,可偏偏,他太明白自己,也太明白黎星是个怎么样的一个人。

就算是大不逆,违反家风祖训,选择一个男子做伴侣,也也没什么。

他自己的选择,他自会担着。

即便动心之人是男子,在情感上,他应该选择一个明辨是非,理智稳重之人。

可那人偏偏是黎星,他一开始就知道,这个人绝非良配。

黎星轻浮,傲慢,娇纵,贪婪,懒惰实非伴侣。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自动的排斥黎星,排斥这个乱其心者。

只是,剪不断,理还乱,越想避开,就越是避无可避。

明明是想远离的,但却不由自主的靠近。

明明是清醒的,克制的,嘲笑的,但还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沉沦下去。

明明这次巡查,第二站就该去旬阳郡,但看到黎星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他竟然打破自己一向的做事原则,放下手中所有的事情,绕路带他来秀丽郡,只为让他能开心一点,多笑一笑。

仿佛只要他笑一笑,自己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今天,还鬼使神差的约他去看花海。

在那一刻,他竟然控制不住的倾泄自己的心。

他真的是昏了头了。

……

三日后,黎星并不算严重的风寒好了。

他整个人也精神多了。

如约而赴他与陆凛的花海之约。

秀丽郡土壤肥沃,气候宜人,几乎是一年四季都温差不大,四季如春。

所以,这里特别适合植物生长,也是大周最负盛名的花海之乡。

这一代就更是了,随处所见的花田庄子。

花海之乡,理当如是。

但他们如今所在的这个山坳,却是无人培植的山野之花。

大片大片的洁白的花朵,芬芳瑰丽,纯洁又有一种格外魅力。

清风微拂,远远看过去,犹如一块雪白的星河点点飘荡在这块绿地上,躺在这片蓝天下。

美得令人震撼。

偌大的花海,只有他们两个人。

黎星惊喜的冲进这片花海,在这里面奔跑翱翔,他脸上洋溢着活泼的笑容。

陆凛站在远处,静静看着他玩闹,嘴角含笑。

只是这样,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陆凛!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这也太美了吧。”黎星抱着一大捧花,兴冲冲跑过来。

陆凛道:“这是附近有我外祖父的庄子,我小时候在这边住过一阵子。”

“原来如此,这是什么花啊。”黎星笑着问道。

他摘下一朵花,捧着端详。

“这是白萱。”陆凛道。

“好美!名字也好听。”

黎星感叹一句,他将那些花递给陆凛:“拿着。”

他兴致勃勃的挽起袖子:“我要摘很多很多,带回去。”

陆凛:“……”

“去吧。”

“你喜欢就好。”

和那些清贵世家公子不一样的是,黎星是喜欢花的美丽,但他并不会惜花护花。

像花那样脆弱而美丽的东西,只有观赏的价值,没有爱护的必要。

盛京有一美谈,有一世家公子,最是爱花,遇到心仪的珍奇花草,往往倾其所有买下,精心养护,花盛之时乐而忘忧,花凋零之际愁眉苦脸,从不忍伤花本体一分,更不许人摘取花朵,爱花比之爱家人妻妾更甚。

人谓花痴,既是一桩笑谈也是美谈。

黎星闻之却是嗅之以鼻的。

他认为

在花开得最美的时候摘下,它就是属于自己的。

不然,也是枯萎在枝头,或是被旁人摘取,只剩下空荡荡的枝头。

那有什么意趣。

喜欢的东西,得属于自己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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