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周源分开后我便直接回家了,洗完澡倒头就睡。
身心疲惫的时候,睡觉是最幸福的一件事。啥也不去想不去管,睡一觉就好了。有什么事是美美睡一觉不能解决的呢?
第二天照常上班。工作内容万年不变,今天没有例外。在无聊工作几个小时后,我感到有些疲倦,便跑到卫生间抽了根烟。
最后一个隔间门依旧关着。
我慢慢的吐出一口烟圈。以前我倒不怎么抽烟,感觉味道很苦涩,也受不了烟气过肺的呛劲。不过在火葬场上班后,我也就习惯了,能让我心情平静下来。
尤其是吐烟圈的时候,有种气定神闲的感觉。
最后一个隔间藏着那玩意儿,我得想办法探探它的来头!
虽然店老板给了我颗定心丸,但我可不想坐以待毙。何况身上有黄符,这家伙也隔三差五出来吓我,要是能解决了自然最好不过。
可像找出它的来头,却并非那么容易。
我试过在网上搜我们公司的地址,翻了十来页都找不到任何死亡案件的消息。
更离谱的是搜公司名字。
第一个出现的是“夏明男科医院”,让你重新找到男人的自信……特么的还配上恶心无比的图片。
其他也都是一些不着边的词条。什么夏明医生百科、夏明旅游中心、夏明饭店之类的玩意儿。
这让我有些纳闷,我们公司虽然小,但不至于连一点讯息都查不到吧。除非是有人掏钱,删掉了所有关于我们公司的链接。
我脑子里莫名浮现出,那位年轻老板的笑脸。
如果真有人花钱删了网上的东西,那肯定就是他了。其他人不会吃饱了没事做,费那么大劲儿搞这种事……
那这一切不会都是他搞的鬼吧?很快我又否定掉了这个想法,即便他很有钱很有能力,但大厦在建时他跟我一样还小呢。再说把公司搞得乌烟瘴气对他有什么好处。
只能说他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不然他无缘无故要求人加班做什么?哪天需要加班还需要他来定。没有必要还得强行安排人加班!要说他是个正经老板,打死我都不信。
不过我没兴趣去管老板的闲事,还是决定先摸清厕所里那位爷。
为了能在网上查到蛛丝马迹,我特意请教了像谭智文这样的老员工。可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公司成立前,这层楼是做什么用的。也不清楚是不是商场。
看来想挖点有用的信息,还得靠王扒皮啊。
我听谭智文说过,王成峰在公司成立初期就进来了。一直待着没走,这才慢慢坐上了经理的位置。算是媳妇熬成婆的典范。那他自然知道很多东西。
我把烟头踩灭,整理了一下衣服,径直朝王扒皮办公室走去。
……
“走走走,看到你小子就心烦。跑来问东问西的,工作都做完了啊?”王成峰没好气的挥着手,赶我离开。
我屁颠屁颠的站起来,一路小跑着出去。要不是为了问清楚,谁他娘的稀罕待在你办公室啊。
没费多大劲儿,我问出了想要知道的答案。
不出所料,公司所在的20层,以前确实开过商场。
不仅仅这层,几乎整个大厦都重新装修过。本来大厦的定位就是生活消费圈。楼里有酒店、商场、超市甚至电影院,后来才慢慢调整成了办公楼。
回到办公位,我打开浏览器,输入地点、商场名字等关键字,然后回车一按。
刷刷的出现一大堆词条,看得我都眼花了。
不过大部分还是不相关的消息。往后翻了好几页,我才找到一条疑似有用的链接。
点进去一看,是个完全不知名的地方论坛,页面花里胡哨的全是弹窗广告。还他娘的不是原创,都不知是从哪儿转载来的文章。
“某商场离奇凶杀案。”
好家伙,还是凶杀。我砸了几下嘴巴,被这标题给惊讶到了。不过现在遍地都是标题党,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没有犹豫,继续看下去。随后我便发现,无论是时间还是地点,以及商场的名字都完全对应的上。
我瞪大眼睛,一行行扫过去。
昨日我市新天地家家乐商场,发生一起恶劣凶杀案。
死者王正佳,四十五岁,系残障人士。因患有肌肉萎缩症,腿部肌肉功能退化,导致无法正常行走,依靠轮椅出行。犯罪嫌疑人刘爱琴,四十三岁,是死者妻子。
案发时,两人正在家家乐商场游逛购物。被害人王正佳因尿急需要上厕所,要求其妻子刘爱琴送其去男厕所。刘爱琴起初并未同意,二人也因此发生口角。之后刘爱琴迫于丈夫言语威胁,将其推至男厕。并趁王正佳不注意将其杀死……
我不知道这篇文章是谁写出来,然后又发到网上的。事情的起因经过,甚至刘爱琴杀人的过程都描写的非常详细。
说是当时刘爱琴假装要扶王正佳坐到马桶上。实际上是趁他不注意,加上肌肉萎缩没什么反抗能力,直接将其脑袋按在了马桶里。一只手按住她丈夫脑袋,另一只手按住马桶放水。
最后王正佳被活活淹死在马桶里面。
我看的很仔细。开始觉得没什么,当看到刘爱琴用这种方式杀害她丈夫时,我心里惊讶的不行。
特别是看到文字下面的配图,眼皮都不自主的抽了几下。
其中一张是案发现场,本来这种可能会引起人不适的图片,会打上马赛克什么的。可这张不仅没马,偏偏还是高清大图。
死者整个头都栽在马桶里,双手无力的撑在马桶边沿,双腿摊在台阶上。洁白的马桶壁挂着些许的水珠。隔间外面停着一辆空荡荡的轮椅。
看不到死者的正脸,不过不难想象。肯定是一张狰狞的面孔,眼眶炸开眼珠子瞪出。因为被水泡的缘故,还会显得无比惨白。
他死前双手肯定拼尽力气抓着马桶边缘来挣扎,然而肌肉萎缩让他无力挣脱,无法将头抬出,只能活活淹死在马桶里。
毋庸置疑,这是一种非常憋屈且残忍的死法。我甚至能想象得到,死者在水中面临死亡的惊慌,无法挣脱的无力,以及溺水的恐惧和痛苦。
所以我根本想象不出来,这对夫妻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妻子竟会这般残忍的杀害自己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