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男知道萝丝,但他不知道陆森。
第一次听到陆森的名字,是阿治的尸体,被人发现的时候。
当时,警察提到过陆森,说阿治出事那晚,原本要去陆森家里吃饭。
八个月后,衬衫男再次看到萝丝,身边已经站着另一个男人。
现在,衬衫男明白了。
他当时看到男人,正是陆森。
“我哥死的很怪异。”
这时,所有人看向了衬衫男。
衬衫男回忆说:
“在荒野,发现他尸体的时候,他的四肢就像跪在地上一样。”
“跪在地上?”
“正是这个怪异的死状,让我不敢相信,一切只是一场意外。
我现在,都忘不了他那个样子。
我哥生前到底遭遇了什么,才会变成那样?
我有时,甚至不敢多想。”
“是谋杀吧。”
杀马特青年蹲在地上,摸着下巴说道。
如果衬衫男哥哥的死,如警察所言,只是一场意外。
那么今晚,就轮不到他们来玩这道题了。
“我感觉,这里面的人物关系很重要。”
蓝发小子凑上来说。
有男有女必有猫腻。
小屁孩都懂的人间铁律。
胖子男坐在地上,靠在井边,眼皮已经开始打架了。
他猛地晃了晃头,抵抗着睡意。
“那个小孩子唱的儿歌,是怎么回事啊?”
胖子男问。
衬衫男:“我也是第一次听到这段信息。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儿歌的事。”
这道题既然叫保鲜袋。
那么保鲜袋,说的就是小孩子唱的那段儿歌吧?
看来保鲜袋是整个汤本里,最关键的线索。
杀马特青年想了想,抬头问:
“你们有谁,以前听过这首儿歌吗?”
蓝发小子摇了摇头。
衬衫男摇了摇头。
胖子男也跟着猛地晃了晃头。
“我也没听过。
害!这里有网络就好了。
上网搜一下,马上就能知道了。”
杀马特青年说。
“我觉得,这应该是那个小孩子,自己编的儿歌。”
衬衫男思考了一会儿后,回道。
蓝发小子:“自己编的?”
衬衫男:“小孩子住在隔壁吧?”
胖子男:“对对,住隔壁。”
杀马特青年:”这个孩子应该很小。”
衬衫男:“小孩子和成年人不一样,他们大部分靠的不是想象,而是模仿。”
蓝发小子:“你的意思是,小孩子唱的儿歌,其实是他看见了什么东西?”
身为资深吃货的胖子男,这一刻突然明白了:
“晚餐!”
杀马特青年反应了过来:
“没错,小孩子看到的,是陆森约萝丝和阿治来家里玩时,那天的晚餐吧。”
蓝发小子:“牛舌,猪肋都是菜,那么马算什么?”
果然。
保鲜膜很关键。
可马,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连马,都要套上保鲜袋?
难道是马肉?
衬衫男推测:
“爷爷和奶奶,应该指的是陆森的父母。”
杀马特青年:“那么,儿子就是陆森咯?”
干!
陆森那晚,到底干了什么。
众人绞尽脑汁,拼命想象。
始终没有人开口。
这时,胖子男小声地说了一句:
“要不,你跟我们说说,陆森啊萝丝啊阿治,他们三个人的关系?”
蓝发小子:“对,关系很重要!”
衬衫男回道:“萝丝和我哥,也就是阿治是一对恋人。
陆森是我哥大学时期的学长。
直到萝丝后来跟陆森结婚,我才知道,他们三个人都是一个学校的。”
“等等,萝丝跟陆森结婚了?”
蓝发小子吃了一惊。
杀马特青年:“汤面最后那句‘萝丝知道,她再也无法面对丈夫了’,说的是她无法面对陆森咯?”
胖子男感叹:
“人果然是陆森杀的啊。”
蓝发小子:“怎么杀?陆森死的时候,他跟萝丝在家吃晚餐。
萝丝就是陆森的不在场证明。”
杀马特青年:“我知道了,一切都是陆森的阴谋!
如果,他是故意让萝丝来家里,目的就是给自己做不在场证明呢?”
衬衫男皱着眉:
“陆森怎么一边吃着晚饭,一边杀人?”
蓝发小子追问:
“那晚,陆森完全没有出去过?”
衬衫男回忆:
“没有。萝丝来陆森家后,他就没有出过门。
直到晚餐结束,陆森才开车将萝丝送回家。”
胖子男感叹:
“看来这个凶手很狡猾啊。”
蓝发小子整理了一下,他们目前得到的线索:
“一、萝丝以前和阿治是一对恋人。
二、萝丝后来跟陆森结婚了。
三、牛舌和猪肋排,是那晚萝丝在陆森家吃的晚餐。
四、阿治死状怪异,四肢就像跪在地上一样。
五、隔壁的小朋友,看到了陆森在用保鲜袋装东西。”
以上。
胖子男又问:“陆森住的,该不会是别墅吧?”
衬衫男点了点头:
“二层别墅,加上一个露天阳台。”
“可恶!”
胖子男嫉妒了。
“二层?”
杀马特青年皱了皱眉。
假如,小孩子是在二楼看到陆森。
别墅的房间不少吧。
萝丝很可能没去过二楼。
“我有一个问题。”
杀马特青年突然看向衬衫男:
“阿治那天,真的放了陆森和萝丝鸽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