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理她踩我一脚,我会认为是车上人多没注意到踩踩到的我。
可她并不是,她是用脚踩住我并用她整个身体灌注在那只脚上。
这捻上去的重量,我哪儿受的了?于是我推了她一下把脚拿出来。
并且带着疼痛问她,为什么这么踩我的脚,她大可以喊一声,我给她让路嘛。
“可她却说我站在路中间挡道,活该被踩。”
于是就有了,我和她理论的那一幕。
“嗯,这位女同志叙述完了,那你呢?”
乘警同志,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我上车没买到硬座票,也是得站在座位中间的过道上的。”
我上了车,看到我站的地方太拥挤,于是我想换个车厢待待。
结果我没走多久,就看到前面有争吵。
可我想换车厢,并不想看他们争吵,于是我想让她们让让,让我先过去。
可我走过去当中一不小心踩到这位女同志的脚。
我就连忙道歉(胡说八道,随口胡掐),可这位女同志接受完我的道歉,还骂我不说,她还要让我赔她鞋钱。
“乘警同志,您说这人被踩一脚就要鞋钱是不是有些过分?”
于是我就和她闹的不愉快。
不过我看这位女同志是一位胡搅蛮缠的人,我就想着,和另一位受害者远离这位女同志。
结果我们还没等走呢,这位女同志就威胁我。她说今天不赔她鞋钱,就要告我们搞破鞋。
“乘警同志,您听听,这世上怎么还能有这么无理取闹,造谣生事,破坏公众秩序的人?”
你说我一个大老爷们被她说两句没什么,可这位女同志就因为我好心让她离开事非地,却被她诬陷成搞破鞋。
你说她的多冤枉?
于是我们二人和她理论并发生了口角。
在我们发生口角当中,围观的群众看不过眼了,他们主动帮忙把这位女同志押送到这里来了。
所以才有了刚才那一幕。
“乘警同志,我希望您查明事实还我们一个公道。”
像她这种人捏造事实对我们造成了极其严重声誉影响。
我要求他她对我们郑重道歉,并对我们有所补偿。
“我凭什么给你们道歉?我踩着她还不是因为她站路中间了?”
谁让她挡别人了路了。
“那我不小心踩到你,还给你道歉了,你凭什么不依不饶还要让我赔你鞋钱?”
那能一样吗?她的鞋已经是旧的,我的鞋还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新的呢。
你的鞋是鞋,别人的鞋就不是鞋了吗?
“乘警同志,你就别听这位女同志在这强词夺理了。”
我们在旁边看的清清楚楚,这位女同志,胡搅蛮缠的功夫是一套一套的。
“她不但胡搅蛮缠,还对人家女同志造谣生事。”
您也知道,现在这年代,一旦这位女同志被坐实了搞破鞋这种事,您说,还怎么让这位女同志活啊。……
乘警同志在多方查证,最后确定陈慧慧,的确捏造事实毁人清白,对人身体造成小幅度伤害。
最终,陈慧慧被罚,向众人当面道歉,并对当事人赔偿一定的名誉损失和身体损失。
陈慧慧赔偿男当事人,名誉损失五十元。
赔偿女当事人一百元元损失。
乘警找来了医务员,查看女当事人的脚。
脚背被陈慧慧捻的青紫不说,还有裂纹嫌疑所以赔偿的就多了男青年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