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六,艾小强的生物钟告诉他,今天可以睡懒觉,但是崔维栋却像“大白狗”似的,一会儿亲亲他,一会儿喊喊他,一会儿蹭蹭他,催他起床,让他烦不胜烦。昨夜有多爱,今早就有多厌。
一年三百五十六天,崔维栋可以不上班的概率屈指可数,毕竟那么大一摊子的事等着他。他是管理者,不是二世祖,这么多年来,即使生病也得坚持,像今天这样都快六点半了,还没从床上起来,已经很多年没有了。
好不容易把艾小强从床上挪到了餐桌前,投喂着迷迷糊糊的艾小强,崔维栋有些别样的感觉,对他儿子都没有这样过,对情人更是没有这样,对艾小强这样却是他的第一次。看来为了这个小家伙,自己已经快变得不是自己了。
从小被艾妈投喂惯的艾小强倒不觉得这些有啥特别,机械的张嘴、吃下、吞咽。就像辩证一样,一方认为“我从没给别人洗过袜子,却给你洗了,这是我的付出!”,另一方觉得“不就是洗个袜子嘛!愿意给我洗袜子的多了去!”,立场不同,经历不同,看问题的结果不同。但此时,艾小强心里是甜蜜的,以他有限的人生经历看来,这就是爱情,一起旅行,一起畅聊,一起喝酒,一起疯狂,开开心心的享受生活的美好!
艾小强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开心是需要物质支撑的!别墅、名酒、安全、隐私,等等,前提是崔维栋是个有钱人,而有钱人的快乐绝对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
艾小强吃饱喝足,打算穿衣服出门时,才被崔维栋拦下,递了个大袋子,让他换新衣服。这些衣服也确实不错,但牌子,他没穿过,更没听过。从小学开始,阿迪达斯、耐克、斐乐、安德玛这些牌子穿过,那是父母怕他被同学看不起或者霸凌,特意装扮他,实际上作为普通工人家庭的孩子,这也算是他们经济条件能承受的范围,如果再太贵了的话,艾妈不舍得,他自己也不舍得。
好不容易把艾小强拉上车,都七点半了,而九点时,崔维栋有个会要参加,时间倒也不算赶,可以继续沿着旅游线返回,再看看一路秋景。
看着身边一身新的艾小强,崔维栋心情心情很好。“采选使”这女人不只是看美人的眼光好,挑衣服也是独具慧眼,就说了说艾小强的外观和尺码,就能给挑上这么合适的衣服。穿上新衣服后,显得他的小家伙帅气无比。不过就这么几件,再是大牌,几十万也算不便宜,不过物有所值。
穿了新衣服的艾小强一路都开心,一扫困意,叽叽喳喳,一惊一乍,就像是土老冒一样问东问西。要是换做他人,崔维栋早烦了,可是对于艾小强却出奇的有耐心,远远超越对他儿子的耐心。
把艾小强送到小区门口,下车前,艾小强突然亲了崔维栋一下,猛的推开车门,跑了。崔维栋摸摸被亲的脸颊,有些仲怔,也有些甜蜜。古人诚不欺我,难怪有“从此君王不早朝”,崔维栋恨不得什么也不干了,立刻把小家伙拉回来,狠狠打他的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