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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人道法治(1 / 1)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屈原 《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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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对于屈原的《天问》《九歌》也是喜欢,认为其对后世有深远影响,也在情理之中。

宋代洪兴祖论说《天问》之作:

其旨远矣。盖曰遂古以来,天地事物之忧,不可胜穷。

欲付之无言乎?而耳目所接,有感于吾心者,不可以不发也。

欲具道其所以然乎?而天地变化,岂思虑智识之所能究哉?

天固不可问,聊以寄吾之意耳。

楚之兴衰,天邪人邪?吾之用舍,天邪人邪?

国无人,莫我知也。知我者其天乎?

白话文的大意是:

洪兴祖非常赞赏《天问》,说此文道出了诸多亘古忧思,都只是好奇猜想推测发问,没有人真正的能说得清,道得明。

天地变化引人深思又非人的智慧所能把控;

天不会回答人的疑问的,天问也只是说说自己的想法罢了。

大到国家兴亡,小到人生起落,都可能不只是人为,而是天作。

孤独之人,或许不是孑然一身,还有上天在监察。

但《天问》只是问,没有回答;因为本也不期望有答案。

说是问,不如说是向天的祈祷,与天的交流。

人间太多纷扰,在地上理不出答案,或许问题的根源在已知的事物之外。

无处诉衷肠,向天话凄凉。

《天问》之后,唐朝柳宗元写了一篇答疑之作《天对》。

用元气,阴,阳三位一体作为本源,开始给出一个所涉及问题的答案。

但明显的是个低分之作。

太史公读《天问》,悲气志者以此。柳宗元作《天对》,失其旨矣。

太史公的评价的意思是天问是人类悲歌,柳宗元的回答没有怜悯苍生的内容。

《天问》是问人间不平事的解决之道。

后又有唐代刘禹锡看柳宗元写的《天对》确实没有展现文学界,理学界,道家的学术成果,就写了《天论》: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

“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

“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

“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耳。

“其说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

“人能胜乎天者,法也。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

“当其赏,虽三旌之贵,万种之禄,处之咸曰宜。何也?为善而然也。

“当其罚,虽族属之夷,刀锯之惨,处之咸曰宜。何也?为恶而然也。”

刘禹锡这《天论》洋洋洒洒,确实发人深省,领会了屈原天问的主旨所在,阐明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面临的困境及解决之道。

《天论》写了很多有用的东西,为政治立法提供了理论基础,为社会存在形态,人生的意义及生活方向,方式都提供了理论基础。

人类的刑罚与法,是合天理的,天经地义。

人在天道中,蹈道必赏,违之必罚。

如若凄惨悲哀来者背道而行,则不需要困惑,也不要同情。

《天问》是人本主义的,《天论》是道本主义的。

在当时的西方国家,道就是神,道本主义就是神本主义的。

统治阶层看到社会统治不需要天道也可以达到眼前的目的,就鼓吹人本主义。

这是没有远见的,也是所有朝代都最多只能坚持数百年左右光景的原因。

因为看重人本过于道本,最后人的罪恶就会无所约束。人的欲望取代天道地位作为赏罚标准。

法也就没了公平。

没有公平的法越普越乱。

法家注定无法独领风骚,因为法本质上就是工具。

法体现的是人类离道的远近。

《天论》高明之处在于,不是简单的去回答那些无法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而是阐述自己对于天道比柳宗元更为优秀的理解。

刘禹锡的意思是:“但凡有形的东西都不是全能的。

“天,是有形之物中最大的;人,万物之灵长。

“有些事天能干可人干不了,也有些事人能干可天干不了,所以说,天和人各有所长。

“天的规律是生养万物,它能使万物强壮,也能使万物衰弱;

“人不一样,人是依法治为核心的,要明辨是非。

......

"人比天强在哪儿呢?就强在法。

“在一个公正严明的法治氛围里,是非明确,赏罚也明确。

“如果依法受赏,就算你已经高官厚禄不在乎那点儿小钱,你也理直气壮地接受奖励,为什么呢,因为你做了好事必然就要受赏;

“如果你做了坏事,就算是对你抄家灭门,你也得认,为什么呢,因为你做了坏事,必然就要受罚”。

刘禹锡的天是有形的。

或者说他把《天问》说不清的问题具体讲明白了。

尽管这只是他的理解。

他并没有探讨形而上的东西,并没有回答遂古传道的问题,

但他传了他理解的道。

他传的道分为《天论》上中下三部分;

其目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他的天尽管有形,但里面含有自然天道在其中;

对于人而言,无法理解无形的事物,尽管有形化后就不能和无形的道完全等同,但这就是人类不能逾越的局限。

自然天道和神灵天道对应,自然天道为基础的话,认识自然,掌握规律,就可以“天与人交相胜”。

比如小船不抗风浪,造大船就会好些。

至于后来儒家继续发展德治,发展人的伦理为人生幸福的根本的方向,其采用的道路却偏向礼治,礼治上升到礼法,变成礼制,其实有些是儒家没落的体现了;

就如后期的基督教只会讲些夫妻之道,男女相爱,而其他军政法理,社会发展,大是大非都插不上嘴一样。

诚然道德礼法也是法的一部分,就如婚姻也是人生的一部分。

但是,天问,是向生之道;

礼教,是取死之学。

因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生命的起源与保障都在于天。

故天是人心灵终极安息之所,是欢喜快乐的动力之源。

道德,是约束,也是保障。

偏离天道的,是恶,是不法。

恶展现,法兴起。

法以明文揭示人的行为的对错。

当文明兴起,或者说有史以来,法就是累积递增的愈发庞大。

这是好事,说明有圭臬指导人生;

也是坏事,暗示人类罪恶增多。

进一步说,文明本就在罪恶之上兴起。这个具体说起来比《天问》还难。

简单的说,无为才是正道,有为已经堕落了。

那么懒人是不是符合无为而治呢?

懒人是指不劳而获,不是正道。

有些隐者反而是正道。

隐者有大隐于朝,中隐于市,小隐于野。

风云考虑阴阳两隔,屈原现在未必对《天问》再感兴趣,也没有追问他这件事。

他作为矛盾的活人,还是停止不了思考。

人生是简单的,就是正直与乖僻,是否向天为公的选择。

人生也是复杂的,因为路上总是坑坑洼洼,或深渊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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