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的意识再次被强烈的饥饿感唤醒,我猛的坐起。
乔芙此时正酣睡在自己的帐篷里,帐篷拉链敞开着,光洁的脚丫没穿袜子,一只蜷缩在里面,另一只不安分的蹬出帐外。旁边的盒子里,堆着七八个空扁的易拉罐。
一边心里暗暗佩服着:“果然女中豪杰,这么能喝。”一边将她留在外面的小脚塞回帐篷,拉上拉链,悄悄走出店铺,朝着那股吸引我的气息跟去。
二楼,布艺、床品商场。我刚走到滚梯口,便看见了那股气息的主人,一个男人。这是一个人类,也许是人类吧,我不确定。他佝偻着身体,衣衫褴褛,脸上血肉模糊,只隐约能看出五官。一只眼球似乎不见了,留下一个干涸的血窟窿。不时的从嘴里流出不明液体,不是口水,也不是鲜血。
我在滚梯口坐下,静静的看着他。心里想:“这肯定不是乔芙的男人,太丑了!”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说不定那个男人有来寻找乔芙,但途中发生意外,遭受袭击又或者产生异变,那他自然也没办法到达这里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会是眼前这个男人。别问我为什么,有种东西叫“直觉”,男人的直觉。
此人移动速度非常缓慢,从我这个方向看过去,与其形容像一个散步的老人,倒不如说更像一缕游魂。东倒西歪,偶尔还会从嗓子眼儿发出低声闷哼。这不就是多数电影里,丧尸的经典形象吗?随着他无意识的接近,我的饥饿感越发浓烈。
“狼的心脏吃了也就吃了,可眼前这位怎么也算是个人类吧,真的能吃吗......”
饥饿感尚且可以控制,但野兽的狩猎行为跟撕碎他的冲动却难以控制。丧尸生物每接近一步,这种感觉就越发难耐。在距离我五到六步远的时候,他依旧没有发现我。按照乔芙所说,声音会吸引来这些东西,那他们靠的应该是听觉。
我试探的敲了敲左手边滚梯扶手,眼前的丧尸瞬间如上了发条的机械玩偶。站直了身体不再佝偻,似乎在辨别声音的方向。下一秒如饿虎扑食般袭来,速度奇快,我有点措手不及。敲击楼梯的左手来不及收回,右手下意识格挡。
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右臂完好无损,犹如新生。怪物冲过来就是一口,正咬在右臂上。只听“嘎嘣”一声脆响,这次不是自己的胳膊断裂声,而是对面这倒霉丧尸的牙齿好像崩碎了!
我哈哈大笑!至于笑声,就不多形容了。丧尸见一口不行,马上又准备咬上一口。我连忙揪起他胸前的衣服,将其甩出两米开外,心想:“你牙都没了,老子还要给你含着当零食不成?”
丧尸反应极快,双腿在地面上一个飘移,两手伏地稳住身形,马上又扑了过来,跟刚才那个半身不遂,东倒西歪的游魂简直判若两人。不想再让他啃到自己的胳膊,迎着他扑来的方向朝其胸口就是一拳。只是这力道似乎太大,拳头穿透他的胸膛直接从背后伸出。
我一愣,他的反应可比我快多了,但凡能下口的空当绝不让嘴闲着。在我与他面对面亲密接触的瞬间,朝我肩膀就是一口。
“老子的新衣服!”我一怒之下又将其甩飞出去。
“笨蛋!攻击他的头!”乔芙光着双脚出现在三楼的滚梯口。
我抬头看向她的同时暗叫不妙,此时丧尸被她的声音吸引,大步流星,嘶吼着冲上滚梯。我连忙伸手去拽,还是慢了一步,抓了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