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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收留(1 / 1)


大风狂起,本就破败的茅草屋直接被掀翻了。冰凉的雨糊了她一脸,她连忙将伞撑了起来。莫名想起她学过的一首诗,很是应景。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这父子二人的处境比这更惨,啥也没有了,只剩下满地狼藉。

她看向父子二人,却又立马移开了视线。非礼勿视,她绝对什么也没有看见,可别赖上她。

这是什么世道啊。

做完任务,她要赶紧开溜。

林青衣紧紧的环抱住自己,仅剩长发湿漉漉的贴在身上遮体,身上破烂的衣衫被那女人撕得已经没办法再穿。而不远处还站着一个犹如天神降临的女子,一抹羞耻的感觉顿时漫上心头。

(宿主,还愣着干什么,脱衣服啊。)

宿主的情商是被狗吃了吗?

她有一句脏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无奈的脱下黑色的外袍,递给了林子矜:“给你爹穿上吧。”

脱衣服的动作很帅,但夜雨袭人,只穿一件中衣的她,突然就感觉夜晚很冷了呢。以后,她一定要多穿几件衣服,她可不是只要风度而不要温度的人。

“谢,谢谢。”

林子矜感动的吸了吸鼻子,她背对着他们,目光从始至终都没有一丝邪念。今晚要不是她,可能他和爹爹只有一死才能护住自己的清白。

“不用客气。”

年度最佳好人奖,一定是她。

雨势非常之大,颇有下个三天三夜都不停歇的冲动。林家父子二人已经被雨淋湿透了,像个小鹌鹑一样依偎在雨中瑟瑟发抖。

(宿主!)

别叫了。

狗系统,你一定是目标人物的亲妈!

真是生怕目标人物这里受点儿伤,那里淋点儿雨。

(嘤,人家还没有孩子呢。)

“要不你们先去我家暂住一段时日?伞给你们,打好。”

这两人要是生病了,绝对又是她的责任。

她内心极不情愿的将伞给了林子矜,面上却依然冷峻,看不出任何情绪。她已经过了在大雨中漫步会觉得非常酷,非常潮的非主流时代了,现在,她只觉得浑身湿漉漉的,一整个难受住了。

回去后一定要泡个热水澡。

林子矜紧紧的捏着手中的伞,他不知道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

虽然是个糟糕至极的夜晚,但他的心并不冷,甚至多了一丝丝希冀。

他和爹爹撑着伞跟在她的身后,雨水将她白色的中衣浸染得有些透明,甚至能看见她精致白皙的锁骨,完美的身材曲线。他连忙垂下头,耳尖儿隐隐发烫,眼里多了一丝羞涩。

叶霜君蹙着眉,这两人是蜗牛变的吧,走得也太慢了。

好冷。

折腾了许久,看到家的那一刻,她真想谢天谢地。

“我去烧热水,柜子里的衣服自己找了换吧。”

林青衣这才注意到了这是叶家的房子,难不成她就是叶家那个常年卧病在床的孩子?

叶家女儿由于生病的缘故,一家子住得比较偏远,周围也没有什么邻里,好像是为了女儿清净的养病,这才把房子修到了这里。

前不久,叶家家中就只剩下叶家女儿一个,大家都在传,叶家这个独苗苗没了爹娘养着,恐怕也活不了多久。

“爹爹,把湿衣服换下来吧,别着凉了。”

“好。”

林青衣拢紧衣衫的手松了一些,身上宽大的黑袍还有女孩儿凛冽清冷的味道,很像雪松和梅花,素雅的面色难得多了一丝不好意思。

“爹爹,她就是将我从坟墓里救出来的人,她是不是就是爹爹口中所说的好人?”

林子矜趴在桌子上,桃花眼里流露出了一丝憧憬,像春天的风,夹着点点风情。伸手揉了揉有些疼的肚子,薄唇微抿,素昧平生,但她却救了他一次又一次。

她是降临在他世界里的神吧,耀眼得不可思议。

林青衣迟疑片刻,望着儿子黝黑的目光,点了点头:“嗯。”

她肯收留遭村里唾弃嫌恶的他们,这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何况,还是救命之恩呢。

这厢泡了一个热水澡的她,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得到了舒缓。心情顿时好上了几分,拿出毛巾擦了擦头发,穿好衣裳,走到客堂,对着父子二人说道:“锅里有烧好的热水,桌上有姜茶,一人喝一碗再睡。除了我住的房间,剩下的房间你们自己挑,在我家不用客气。”

她神色困倦的抚了抚眉心,自顾自的走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倒头就睡。

至于那父子二人,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只要不给她把房子烧了就成。

“子矜,快去洗漱吧,爹爹守着你。”

他摸了摸儿子的头发,眼眶有些湿润。子矜跟着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了,但这孩子却一点儿也没有埋怨他,还处处为他着想。

“嗯,爹爹记得把姜茶喝了。”

“好。”

林青衣温婉的笑了笑,桌上的烛火轻轻晃动,照亮了他清瘦羸弱的半张脸。他喝了一口姜茶,温暖瞬间蔓延到了四肢百骸。

恢复了些许力气后,他便把一旁的黑袍以及几人换下来的衣裳放进了水盆里,小心翼翼的清洗着。不小心碰到了女孩儿里面穿的心衣,他的脸色刷的一下变红了。

莫名有些羞耻。

夜色越来越深,洗漱完的父子二人躺在了一张床上。外面的雨很大,却一点也没有漏进来。以前每逢这样的夜晚,他和爹爹只能蜷缩在角落,看着满屋子的飞蛾乱窜,一边祈祷雨停,一边惊恐的驱赶着雨夜中的小动物。

“爹爹。”

“怎么了?”

他拍了拍儿子的背,眉眼里的慈爱宛若融化的冰雪,柔和至极。

“没事,睡觉啦。”

他整个人缩进了被子里,只露出了一双含情的眼睛。他希望此刻安稳的幸福来得更久一些,仿佛天塌下来都不用怕,会有她保护着他和爹爹。

一夜好梦。

叶霜君神清气爽的起了床,推开房门,下了一夜的雨,终是停了。雨后的景象美如画卷,山野间袅袅升起了丝丝白雾,跟人间仙境似的,令人心旷神怡。

“这父子二人还没起床?”

她以为她已经够能睡了,没想到他们俩比她还能睡,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不饿吗?

(起啥床啊,这两人快烧成傻子了!)

系统佛了,宿主啥时候才能上点儿心啊。

叶霜君无语望天,人麻了。

掏出她娘给她攒的家底儿,去县城连忙请了一个大夫。

大夫一进门,把完脉脸色都变了。

“你这两位夫郎身体底子非常差,又有体寒之症,若不好生调养,以后就别想要孩子了。把人娶回家了,多少也该好生待着,怎能把人糟践成这样。”

没想到,这女子生得好看,却如此虐待自己的夫郎,真不是个东西。

“大夫,你是不是误会了,我和他们可没什么关系。”

瞧瞧这大夫什么眼神儿,就差指着她的鼻子骂她了。

这都哪儿跟哪儿,这口大锅她可不背。

“我开个方子给你,按照上面写的抓来熬药。不管什么,好好对自己的夫郎,才能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大夫写完方子,收了银两后,没好脸色的走了。徒留满脸黑线的叶霜君一脸抓狂,她可以杀了这老头子吗?

在药铺里抓好药的叶霜君,兜里是一干二净。上个世界她花钱有多挥金如土,这个世界就有多穷困潦倒。看来,她要好好研习医术,赚钱是其次,主要是她爱学习。

(宿主,咱要点儿脸吧。)

她拿着一本古籍,坐在灶头边看得津津有味,锅里苦涩的中药味熬得越来越浓。

林子矜缓缓睁开了眼睛,一坐起身,额头上白色的帕子便掉了下来。昨晚睡到后半夜,他觉得好热,头也很疼,快要死掉了一般,迷迷糊糊中,好像有人走了过来。

“醒了就把药喝了。”

闻言,他便看见了端着药碗的她。神色淡淡的,仿佛什么事也入不了她的眼里。

喝药?

他是生病了吗?

“给。”

林子矜下意识的接过她手中的碗,奈何手上没有任何力气。他惊慌的看着即将跌落在地的药碗,脸色煞白。

他实在是太没用了。

她会不会很讨厌他?

叶霜君眼疾手快的接住了碗,眉宇间尽显忧愁,这再一次刷新了她对女尊世界男子的认知。怎么能柔弱到这种地步呢,比林黛玉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她重新盛了一碗药,用勺子喂到了他的嘴边:“喝吧。”

就当养一个三岁的宝宝好了。

见她并没有怪罪他,林子矜的心跳莫名变得有些快,手指死死揪住身下的被子,微微张唇,粉嫩的舌尖若隐若现,小口小口的喝着。

“苦不苦?”

光是闻着味道,她就有些受不了。但这熟悉的中药味,却并不让人讨厌,曾几何时,苦涩的中药味已经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了。

喝了那么多年的中药,那个人是得有多痛苦啊。血管里流淌的恐怕已经不是鲜红的血液了,而是由各种药物堆积的毒素。

“不苦。”

林子矜摇了摇头,含羞带怯的眨了眨眼。

“把这个水果吃了,会好受一些。”

真是个傻子,苦不苦自己不知道。

难不成味觉失灵了?

“谢,谢谢,我爹爹他……”

“你爹也已经退烧了,不用担心。等他醒来,吃点东西,然后按时吃药,应该没什么问题。”

“谢谢你。”

他低垂着头,眼眶红红的,她怎么可以对他和爹爹这么好?她知不知道像她这样光风霁月的人,真的很想让人忍不住依赖她。

“你想吃什么,可以去厨房自己做,我不会做饭。”

所以,指望她是没有用的。

“我,我会做饭。”

他心里升起了一丝隐秘的欢喜,至少能有一样是他可以做的事。从小他就跟着爹爹学习打理家里的家务,爹爹说,这样嫁人了,才不会遭妻主嫌弃。

“挺好的。”

她有厨子了。

“家里面的东西你们都可以用,有什么缺的可以跟我说。我要出门一趟,害怕的话可以关好门,等我回来。”

“嗯。”

林子矜乖巧的点了点头,待她出门,他走下床,将房间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院子里有一颗桂花树,金黄色的花苞透露的香气儿洒满了院子,这里跟他梦中的世外桃源一模一样。

有遮风避雨的房间,也有可以种花种草种菜的院子。不远处有缓缓流淌的小溪,也有苍翠欲滴的巍峨群山。

他真的好喜欢这里呀。

厨房里的用具一应俱全,可以想象厨房之前的男主人很顾家,很会过日子。不过,很多用具都已经落了灰,似有许久没用过了。

他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清洗了两遍,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扶着灶台气喘吁吁的缓了几口气。米缸里的米还有很多,但他不敢煮多了,他和爹爹可以吃得很少很少,也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只求她不要赶他们走。

山林中

风吹草动之间,一头硕大的野猪精疲力竭的倒在了地上。

她踏过荆棘灌木,从野猪身上取下了铁箭,霎时,鲜血喷涌在了她的身上。白皙的脖颈间似染上了点点红梅,意外的多了一丝妖冶惊心的美。

(宿主,你还真是完美的继承了本世界猎户女儿的人设呢。)

打起猎来,那叫一快狠准,一点儿也不含糊。它都有些同情死翘翘的野猪了,生生流血而亡,就不能给个痛快嘛。

“用最小的代价获取猎物才是明智之取。”

它一狗系统,懂什么。

她拖着两三百斤的野猪往县城里走去,一路上看到她的人都有些望而生畏,不敢惹她半分。毕竟她杀气腾腾,满身沾血的样子,足以令人退避三舍。

“老板,这头野猪怎么卖?”

老板迟疑的开了口:“十,十两银子?”

妈耶,这女的也太可怕了吧,比她更像一个屠户。

“好。”

换好银子后,她心满意足的扬起了唇角,有钱的感觉真好。

她在街上逛了逛,流动的人大多都是女人,鲜少见到男子。偶尔见到一个男子,都是裹着厚厚的面纱和帷帽幕篱。

尤其是她见到一个挺着大肚子的男人从药铺里走出来时,她的三观都震惊了。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这要怎么生啊?

她得回去好好研究研究这里的医书。

就从公猪的产后护理开始学习起吧。

(神他妈公猪的产后护理!宿主,你正常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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