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还是算了,先努力搞完这边的事情,再好好和迟煜过个完美周末。
已到中午了,时祈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她打开外卖软件,迷茫了一下,已经吃惯了迟煜做的饭,现在点外卖一时不知道吃什么好。
张家卤记?这卤味看起来没有迟煜做的好吃。王家炒粉?肯定炒的也不如迟煜。要不隆江猪脚饭?
时祈正选着,一条消息就跳出来。
陈薇: 我跟他们说了,他们还是说不行,说最晚明天就要见到你,不然另一个合作项目也免谈了。
时祈: 华总明天就回去了,让华总去接待客户就好。
陈薇: 可他们指名道姓要见你,说‘我们要见到你们那个时祈时总,昨晚给我们保证的那个时总啊,其他人不要’。
时祈无语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聊天框的内容删了又打,打了又删。
时祈: 行,我明天坐火箭给他们飞回去,顺便再把这堆工作和这几个闹事的家属打包送给他们,回去怎么能不带点礼品呢?
陈薇: 还得是你 [赞]
叮叮叮,未读消息×3
小实习生: 时总,联系上了,我约的明天,他们说就今天下午吧。
小实习生: 时总你怎么看。
迟煜: 你开下门。
时祈看到迟煜的消息一开始一脸疑惑,随即立刻就跑去开门,火急火燎的连消息都不回了。
门一开,时祈又惊又喜。
迟煜!
映入眼帘的是迟煜帅气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和嘴边两个浅浅的小梨涡,他手里提着一个纸质牛皮袋,牛皮袋里面鼓鼓的。
“你怎么来了!”时祈开心地看着他,眼里仿佛要冒出星星,笑着问道。
“我正好也在这边出差,就过来看看你,给你做了蟹黄小馄饨和蟹黄小汤圆。”说完,他从纸质牛皮袋里拿出两保温碗,第一个保温碗里装着白白胖胖,圆乎乎的小汤圆。
第二个保温碗还没有被打开,时祈就已经闻到香味了。
在吃之前,她有些疑惑地问道:“咦?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哪出差又怎么知道我住哪个酒店哪个房间?说!”时祈微微眯眼“审问”着他。她可记得自己可从来没有说过。
面对“拷问”,迟煜显得比较冷静,清冷的脸庞上莞尔一笑,对她说:“这个嘛,你猜。”
时祈“哼”了一声,这个坏迟煜肯定偷偷跟踪她了!
算了,她现在超级想吃迟煜做的饭,就先不跟他计较了。
小汤圆香甜软糯,小馄饨鲜香味美,让时祈的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太好吃了,好吃的她连连夸赞他技术高超,好吃的吃完了忍不住想再来一碗的那种。
不过,她还是很多疑问。就比如,迟煜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真的是给单纯来送饭的吗。
吃完了,他们两个就窝在酒店的沙发上,边吃小零食边看起了搞笑综艺,就像之前在家里一样。
“对了,你为什么来这里呀,出差的话那你的真正工作是什么呀?”时祈发问。
闻言,迟煜微微一怔,转头看向她。
“这个嘛,来比赛吧。”
“比赛?什么比赛呀?”
“就一个电竞比赛,他们官方邀请我去。”迟煜淡淡答着。
“你还是电竞选手呀?!”说道,时祈有些兴奋地看向他。
“不是,我只是个小歌手。他们让我上去唱唱歌,打打比赛,助个兴。”迟煜细长有力的手指玩弄着纸袋,折了折叠了叠又展开,漫不经心地解释道。
“哇歌手,那你很厉害吧!”时祈眼睛更亮了,充满了崇敬之意。
“没有,粉丝几千个而已,唱歌唱着玩的。”
“哈哈你加油,等我变富婆了我就投资你让你变成大歌手。”时祈笑着说,和上次一样画饼,接着她又问:“那你会在这待多久?”
“三天吧。你呢?”
时祈想到这个就头大:“今天事情能处理好我就明天走,有个傻逼客户一直在催,还说一定要见到我本人才能继续谈下去。”
“什么样的项目一定要见你本人才谈得下去?对方哪个公司的?”迟煜蹙了蹙眉,眼底闪过一丝阴鸷。
“CH……算了,你不干这些又不知道这个的。安啦,就谈个项目而已,成就成交,不成就拉倒,没什么事情的。”时祈反声安慰道,“等到周日我们就出去玩玩,放松一天。”
“好。”迟煜应着,脸上担忧依旧在。
不久,时祈的手机就响了,电话打过来告诉她差不多可以出发了。
于是她就跟迟煜说了声再见,去找那些家属协商去了。
迟煜依旧应声好,待时祈出门,拨通了电话,低声对着那头说着什么。
——
出乎意料的是,这次那几个家属异常好说话,也不闹事了,还笑嘻嘻的给他们带了点心,友好地跟他们聊着,接受了公司的赔偿金。
这诡异的简直就像被夺舍了一样。
不过时祈也不管那么多了,解决完这件赶快去解决别的。
协商结束,时祈一行人便回去了。
车上,工厂负责人对时祈连连夸耀:“时总就是不一样,一出马宛若天神下凡,这么棘手的事都这么轻松给解决了。”
“别吹了哈哈哈我没这么神,他们也真奇怪,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会不会其中有诈?
车到了酒店,时祈回到房间,看见房间里空空的,看来迟煜已经离开了。
时祈窝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这酒店的装修人目光不错,吊饰水晶灯和她家的很像,几乎一样,是她喜欢的款。
不知不觉中,她就睡着了。
她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人给她盖上了被子,又悄然无息离开了。
——
时祈睡醒已是黄昏时分。
黄昏的暮色唯美柔软,夕阳从指缝中穿堂而过,洒落一地的挽留。
时祈握着这缕缕光,思绪飘向了以前。
秋天的傍晚,夕阳烧的天边无限红。时祈就在操场道上悠悠散步,目光却始终粘在她的少年身上。
迟煜在学校小操场上进行排球比赛,阵阵精彩的击球打得对手连连败退,也惹得观众连连欢呼。
在时祈心里,迟煜就像天神般的存在,文化课学的超级好,体育也样样精通,术科甚至比部分体育生强。
记得也是傍晚时分,夕阳余晖洒进科学楼,附在迟煜的身上。
那是高考倒计时第三天,她终于有勇气提出来要合照。
“我在这里等你,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时祈给迟煜发这句话的时候,手都不受控制地颤抖。
她特别害怕,害怕他不来,害怕自己的期待狠狠落下后会十分失落。
终于在她踱了几十步之后,她看见他的身影从门口迎着光走来。
那一刻,天神下凡了。
她不想让高中三年留下遗憾,既然要拍照就要拍的好看一点。
可惜总是太不如意,‘摄影师’的技术不太好。拍了好几次,张张动作表情不协调,没有一张满意的。
看着这些照片,时祈不太开心,好想再拍一次,但是耽误人家这么久了,她不太好意思开口。
迟煜在一旁安静地站着,从未离去。
看到她不太开心的表情,迟煜也明白了,主动提出可以再拍的,他有很多时间。
于是时祈又是抓着他咔咔咔一顿拍。
她转头看向他,光就像一层薄雾,蒙蒙地的笼罩在迟煜身上,更像是,他在发光。
这一幕,将时祈看呆了,快门键按下的瞬间,恰好迟煜也在回头看向她。
拍完将要离开之时,时祈给了迟煜一张明信片,上面简简单单写着两句话:
To: 迟煜
思前,我祝你金榜题名
望后,我愿你万事胜意
在明信片的最下方,她用一种特殊的笔写了一句话,想要看到那种笔写的字就需要用紫外线灯照射。
她斟酌了很久,写下了这句饱含了她高中整个时期对迟煜所有的感情又言简意赅的句子:
“你是我生命中的一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