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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1 / 1)


当横刀从镰刀男的头上抽出,程暮抓住刘东平的手同时松开。

就像瞬间脱力一般,刘东平踉跄地后退几步,背靠在山路一边的山体上。

石块从她的手中落下,滚动几圈后停在了镰刀男的脚边。

刘东平看着程暮,眼中布满血丝。

“唔哇唔哇!”

泰乐的哭声响起。

程暮看了一眼坐在林晓晓腿边的泰乐。

小家伙正一边大哭着一边努力朝着刘东平的方向爬来。

泰乐哭的很惨,他就像一个被自己父母丢弃的婴儿,正在追逐那两个距离他越来越远的背影。

他一边爬着,一边伸手抓向刘东平。

泰乐确实被丢弃过。

现在,他应该是害怕刘东平再把自己丢弃吧。

“他应该很担心你。”程暮一脸平静地看着刘东平:“让他别哭了,会哭坏嗓子的。而且这山路一边是悬崖陡坡,小心他摔下去。”

“嗯!”

刘东平用力点点头,她抬起手抹了抹眼角以后,朝着泰乐跑去。

回忆,是不可能忘记的。

科学家曾经做过研究,一个人是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遗忘”。

所经历的一切,他看见的,听见的,闻到的一切都会被大脑记录。

只是由于随着时间的增加,接收到的信息变多,有些记忆会变得模糊,被藏在记忆宫殿的最深处。

这些画面、声音或者气味都没有消失。

它们只是被藏了起来。

有意的,或者无意的。

当被外界某个特定的事件、画面或者气味刺激到之后,这些记忆就会被从记忆宫殿中扯出来。

如果是美好的记忆,人只会会心一笑,然后感叹时光的流逝。

如果是糟糕的记忆,那么人就会心痛得撕心裂肺。

“吃人”这两个字,或许就勾起了足以让刘东平撕心裂肺的记忆吧。

程暮想着,走到光头男身边。

他的死是因为脖子被刺穿。

他的大脑完好,按照这个世界的设定,三天之后他将重新爬起来,成为一只丧尸。

程暮自然不可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而且他还需要在光头男身上做一些实验。

这个实验,是在被横刀贯穿大脑的镰刀男尸体上无法进行的。

打开系统页面,程暮看着自己的击杀数。

【85】。

刀起,刀落。

横刀的几何型刀头自光头男脑袋的左边进入。

【86】。

当程暮扭转横刀的同时,系统上的击杀数随之变化。

看来补刀确实有用呀。

抽刀之后,程暮转身。

此刻,刘东平已经将泰乐抱在怀中。

小家伙依旧在哭,只不过不再是刚才的嚎啕,而只是低声抽泣。

程暮挥刀震血。

这个动作,他不知道自己做的标不标准。

应该是挺不标准的。

因为他发现,刀身上的血并没被他甩掉多少。

不管了,反正这动作挺帅的。

程暮一边将刀入鞘,一边想到:帅是一辈子的事!

走到刘东平身边,程暮看着刘东平布满血丝的双眼,询问道:“你怎么样?”

小丫头抱着泰乐左右摇晃着身体,安抚着泰乐的情绪:“没什么。”

程暮也不多说什么,点点头后走到林晓晓面前:“走吧,人已经死了。”

林晓晓露在红布外的嘴唇微微颤抖:“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程暮道:“是,死了人,肯定要流血的。”

林晓晓的身体也开始颤抖,就像穿着单薄的衣衫站在雪地里一般。

她的双臂抬起,将自己抱住。

“血……”

听见林晓晓小声的呢喃,程暮瞬间醒悟,他急忙转身,朝着横躺在路中间的那两具尸体跑去。

“怎么了?”

在程暮将光头男的尸体踢下悬崖陡坡的同时,刘东平发问。

程暮一边处理剩下的镰刀男尸体,一边说:“没什么,这两个东西摆在路中间,怪挡路的。”

“确实,有碍观瞻!”刘东平咬着牙说道。

处理完尸体以后,程暮还是有些不放心,他用脚踢了一些泥土,将地上的血迹掩盖。

随后,他又跑回林晓晓身边,问道:“怎么样?现在还难受吗?”

林晓晓微微摇头:“好多了。”

听见这话,程暮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林晓晓毕竟还是一个丧尸。

血液,特别是人类的血液,对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林晓晓刚才的反应,应该就是那两人的血,勾起了她身为丧尸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吃人的欲望。

太危险了!

程暮一边整理着行李,一边转头看向刘东平。

这要是林晓晓在刘东平面前露出本性,那程暮可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整理好行李以后,程暮宣布继续开路。

泰乐还是由刘东平背着,程暮则拉着傻驴子和林晓晓走在后面。

当路过“案发现场”的时候,程暮有种很奇妙的感觉。

不久之前,这里刚刚发生过命案。

不久之前,这里还躺着两具尸体。

然而现在,一切的痕迹都已消失。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丧尸末日,人命如草菅呀。

程暮心中感叹着,看向了一切的源头,黄粮。

此时,这条傻狗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欢脱模样。

它就像是犯了错被家长混合双打之后的顽皮孩子一般,紧紧跟在程暮身边,满眼的委屈。

气氛似乎有些压抑。

程暮不喜欢这样的压抑。

他清了清嗓子,道:“想不想听我唱歌?”

刘东平点点头:“好呀。”

林晓晓道:“都依公子。”

刘泰乐:“嘎嘎呀!”

傻驴子:“嗯呐。”

黄粮:“汪汪。”

当身边的所有生物都发表完意见之后,程暮唱道: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刘东平用力摆手:“算了吧,算了吧,”

林晓晓外露的嘴唇满是尴尬:“确实有些不太合辙押韵呀。”

泰乐道:“呵呵。”

程暮转头看向了黄粮以及傻驴子。

这两畜生和程暮凶狠的视线对视之后,低下头默默行走。

黄粮更是尾巴夹紧。

程暮抬头道:“不是,我唱的这么难听吗?这首歌叫《山丘》,很好听的。”

刘东平道:“不是一般的难听。”

“嘿,你这小丫头!”

男人,怎么可能轻易认输呢?

程暮扩张胸腔,开始呼吸。

唱歌,呼吸很重要,刚才的《山丘》肯定是因为没有呼吸,所以产生了影响。

“来来来,我再给你们唱一首我的成名曲!《曾经的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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