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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刘泰乐(1 / 1)


引起程暮注意的,是这间木牢角落里的一堆布料。

走近之后,他才发现是一堆衣服。

【破衣烂衫

品阶:废品

道具说明:完全没用,就是拿来做抹布都嫌太碎。

“周元杰很后悔,如果当初他没有因为冲动闯进那个房间,他也就不会沦落至此。】

周元杰又是谁?

蹲身的程暮左手举着火把,右手小臂放在膝盖上,心中吐槽道:一堆品阶废品的破衣烂衫道具,也能有故事?

起身,转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这个空间已经没别的东西。

程暮一边朝着牢门走,一边隔着木桩墙对刘东平说道:“小丫头,你看看给你的书册里写的是什么?是犯人的名册吗?”

“啊……我看看……”

程暮弯腰走出木牢,发现此刻的刘东平正蹲在地上,一手举着火把,一手翻阅摆在地上的书册。

程暮也没有催促,继续往前走。

路过第三间木牢的时候,他看见了老朋友。

那只被他用来挡门的肿胀丧尸。

这间木牢,就是那个坑道的所在地。

这里,程暮自然不需要查看。

那么现在就只剩下两间木牢了。

“找到了!找到了!”

就在程暮走到倒数第二间木牢,蹲下身准备试钥匙的时候,刘东平说道:“还真有一个周元杰耶!”

程暮将一把铁钥匙插进锁眼,问道:“都有什么信息?”

“嗯……说这个人是……因为挖掘陵墓被捕的,罪当斩首,花名已经……已经上报朝廷。呃……只要圣人披红,就秋后问斩。”

“盗墓的?”

程暮手上动作不停,心中想到:难道那个坑道就是周元杰挖的?

不对呀!

如果那堆衣服是周元杰的,那他的牢房就应该是那间,而坑道牢房,可是在他隔壁呀!?

而且那两间牢房的锁都是锁上的。

怎么滴?

那小子还会穿墙术,白天在隔壁挖地道,晚上回来睡觉?

这显然不可能呀!

程暮打开了倒数第二间木牢的铜锁。

还是一样的动作,先将火把伸进牢房,然后伸头往里查看。

“你说这些人是咋想的?怎么就会干上挖坟盗墓的勾当呢?也不怕坟里的脏东西找上门来?”

刘东平将书册合上之后,并没有立刻起身。

因为她害怕自己起得太猛了会晕过去。

没办法。

她本就饥饿,虽然前不久吃了程暮送给她的半张饼子,算是有了七分饱。

但是架不住之前吃得太少,身体虚弱可不是一顿饱就能恢复的。

加之在这恶臭弥漫的地牢中堵着鼻孔呼吸不畅。

要是她猛地站起,保不齐就会因为晕眩而倒地。

刘东平蹲在地上,一边慢慢起身,一边看着同样蹲在地上的程暮的背影。

“哎,我想到了!爹爹以前说泰山还有一个别名,叫泰岳。不如,小家伙就叫刘泰岳怎么样?嗯……不好不好,要把丘山岳改成乐府的乐!”

刘东平说完,背后的小家伙忽然发出了笑声。

这让她为之一惊。

不过细听之后,发现小家伙的笑只是很普通的“呵呵”笑,不尖不刺,不急不促。

这才让刘东平放下心来。

“刘泰乐!你刚才突然笑起来,都吓死我了,你知道吗?”

“呵呵!”

背上的小家伙更加兴奋,一边笑着,一边挥舞双手。

感觉到小家伙的兴奋,已经完全站直起身的刘东平笑了笑:“看你这兴奋劲儿,是喜欢这个名字吗。刘泰乐?”

“哈哈!”

小家伙变得更加兴奋。

“刘泰乐!”

“啊哈哈!”

刘东平已经背着小家伙走到了蹲在木牢门前的程暮身后。

她带着一脸笑意的拍了拍程暮的后背。

“你看,你看,他喜欢这个名字!”

“他喜不喜欢这个名字现在不重要,你来看看这个!”

一直没有开口的程暮终于说话了。

“怎么了?”

刘东平一脸疑惑的在程暮身后蹲下。

透过程暮的身体缝隙,刘东平看见了牢笼中的景象。

刘东平也不再说话。

此刻,整个陵水县衙地牢之中,只剩下刚刚得到名字的刘泰乐的欢喜。

雨,在下着。

它不大。

但是已经足够清洗这个世界。

陵水县当铺中,林晓晓从昏厥中苏醒。

昏迷之前,天空晴朗。

苏醒以后,雨点不断。

当铺的破败,让它的屋顶和墙壁已经失去遮风挡雨的功能。

雨水从屋顶的破口处落下,落在一块翘起的木板上。

哒!

哒!

哒!

有节奏的声音回荡在当铺之中。

听着这声音,林晓晓心中首先想到的问题是:今天还能走吗?

她记得,今天应该是那个男人带她离开县城的日子。

应该要走的吧。

林晓晓想:天只会越走越好的。

天只会越走越好,天只会越走越亮。

这句话是林晓晓的师傅常常对她说起的。

在七秀坊,边缘人物并不是只有林晓晓一个。

还有她的师傅。

既然要走,应该带上一些衣服吧?

想着,林晓晓转头看向了当铺地下室的入口。

我记得,下面有个箱子,里面装的都是衣服。

林晓晓开始朝着地下室入口走去。

抬脚,然后摔倒。

麻。

面朝下摔倒在地上的林晓晓只感觉自己全身酥麻,就像盘腿打坐睡着后的那种感觉。

疼。

倒下时,她没来得及用自己的手臂做支撑,因此脸和胸那叫摔得一个结结实实。

痛……

趴在地上的林晓晓脑子飞转。

她感觉自己好久没有感觉到痛了。

双手前移动至胸的位置,手心朝下,用力撑起之后,林晓晓继续往地下通道走去。

如果此时程暮在当铺,一定会一脸惊讶。

因为林晓晓的行走速度很快。

当然,她的快是相对的。

今天的林晓晓比昨天快。

而昏迷之后苏醒的林晓晓,又要比昏迷之前快。

一阵风出过,撩动了她的衣衫。

右腿伤口处的布片飞起。

在其下,是一大片暗红色的血痂。

在昨天的时候,这里还是烂肉。

呼吸。

呼吸。

林晓晓从自己所站的位置走到地下室入口,四步的距离用了两个呼吸的时间。

呼吸、

林晓晓从地下室入口下到地下室,只用了一个呼吸。

因为她是摔下去的。

毕竟,这样虽然会疼,但是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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