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州城外,一条湍急的河道中,有着一条商船正快速地顺着河流向南而去。
商船的船舱内,两道人影对面而坐。
彼此都没有说话。
沈一一呆滞地表情,让沈重心疼不已。
昨晚发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沈重此时也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但为了自己的女儿,死死地坚持着。
“一一...”
他轻声唤了一声,可是,沈一一只是将脑袋转向他,眼神却没有聚焦一般。
“啊?”
“诶。”
这时,隋敬跑进船舱。
“家主,就要出幽州了。”
幽州,唐时称为燕州,因此长久以来,当地人还是习惯称自己为燕州人。
沈重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窗口,看了眼外边的景色,荒凉无人烟。
他皱起眉头,对着隋敬说道:“沽河连接漳水,能够一路到达东京都城,但白云生定然不会这般轻易放过我们,隋敬,靠岸,咱们走陆路。”
“可是,家主,水路只要两天,一旦走了陆路,时间久不说,也很难确保没有白云生的人拦截。”
隋敬说出了心里的想法,他觉得,水路上虽然目标太明显,但赌一把,说不定,白云生的人此时还没有在水道上布置拦截。
但一旦上了陆地,速度就会下降很多,保不齐会和白云生的人碰面。
沈重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看了一眼还在发呆的沈一一,内心沉重。
他们都需要时上岸补给,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了。
沈一一此时更是脸色惨白,不得不担心她整个人的状态是否允许他们还要在水上漂着。
“先靠岸,不管怎样,不吃东西,也得死。”
“是,家主。”
隋敬应了一句后,走出了船舱。
待到商船靠岸后,十几名家仆被沈重就地遣散了,当然,沈重不是绝情之人,他给了每人百两银子,确保他们不会在回家的路上饿死。
他看着隋敬,笑了笑说道:“隋敬,你也离开吧,昨日幸亏有你在,不然,我们父女俩也只有死路一条。”
隋敬脸上满是纠结,他想到了家中还有妻女,此番路上,定然是危险重重,昨夜的出手,已经算是报答了沈重的恩情。
可是,让他眼睁睁地看着沈重父女俩送死,隋敬做不到。
当他看向一旁因受了刺激不愿说话的沈一一,更是想起了远在云州的女儿,随即下定决心,咬了咬牙回道:“家主,您对隋敬的恩情,隋敬无以为报,愿送家主去往东京,在所不辞。”
沈重当然想着隋敬能够护送自己,但也不愿看到有人因自己而牺牲。
“隋敬,你应该明白,白云生那家伙不会轻易放过自己,还有他背后的那个家伙,保不齐在都城就有他们的势力,咱们很难进入都城。”
“家主,我隋敬行走江湖,讲究的便是一个义字,莫说了,再说便伤情分了。”
说着,隋敬抽出腰间的佩刀走到岸边,一刀斩了固定商船的缆绳。
商船慢慢飘了出去。
随即走回沈重身边,说道:“家主,事不宜迟,走吧。”
沈重见隋敬意已决,投去一道感激的目光,重重地点了点头。
“嗯。”
“一一,咱们走。”
沈一一刚才听到了沈重和隋敬的对话,眼眸中闪过一丝亮光,但很快又黯淡了下去,但比起刚才,眼神恢复了些神采。
去开封,她便能够见到那位日日思念的人,但有缘无分带来的痛苦,让她的心脏不自觉地紧了紧。
三人乔装打扮了一番,隋敬见到沈一一白嫩的脸蛋,摇了摇头。
“小姐,对不住了。”
说完话,用手在地上抹了一把泥,糊在了沈一一的脸上。
泥沙带来的摩擦,生生刺疼着沈一一的脸蛋。
“这样应该没人认得出了。”
此时,三人皆是村人打扮,麻衣麻裤,甚至沈重和隋敬的鞋子前段,大脚趾都因破洞露了出来。
俨然看上去,三个乞丐。
顺着道路往前走,不远处便是涿州。
还没到城门,沈重便看到了一伙人在城门口逐一抓人盘查。
看上去不像守城军,这让得沈重心中一凛。
“放松些。”
他拍了拍沈一一的肩膀。
“你现在是男儿身,没人看得出来。”
果然,当他们走到城门口,那伙人便发现了他们仨。
“你们,站住!”
沈重三人听话地站定。
此时沈重已经满脸胡茬,不似之前的模样。
“这位官爷,何事啊?”
沈重露出了一口黑牙,笑着说道。
这是隋敬用桑叶汁浸泡了。
“离我远点,怎么这么臭!你特么掉粪坑了!”
那名喊住沈重的家伙,看见沈重靠近,忙不迭地推了沈重一把。
沈重差点摔在地上,沈一一赶忙扶起他。
结果,沈重还是笑眯眯地,表现地没有生气的样子,起身道歉。
“这位官爷,对不住,小的已经一个月没有洗澡了。”
那家伙捂着鼻子,瓮声瓮气地问道:“你们从哪来啊?”
说着,拿出几张图纸,摊开,上边赫然是沈重和沈一一的画像。
“我们是从云州来的,现在身上已经身无分文,就想着进城讨点吃的。”
城门口的守军发现这边有人私自扣押路人问话,也没有阻拦,显然是已经被塞了好处费。
那人对照了许久,看了看沈重,又看了看沈一一,暗自摇头。
“进去吧,也不知道洗洗,特么滂臭!”
沈重一喜,立马躬身道谢。
“谢谢官爷,谢谢官爷。”
把那种小人物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随即,沈重推了推沈一一,三人连忙走进城去。
此时的涿州,还在建设当中,到处都是建房的人,甚至还能看到辽人的身影。
沈重有些好奇,这燕云一带的辽人居然能够随心所欲地走动。
像燕州那边,一旦有辽人出现,都会被汉人,乱棍打死。
一直以来,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被辽人压迫了许久,早已积怨已深。
而且大部分的辽人都被遣散去了南部,岭南那边。
还敢留在燕云的辽人可不多。
怀着这种疑惑,沈重来到一个路边摊,拉着沈一一和隋敬坐下。
“老板,来三碗面条。不要肉丝。”
这种小摊,做的本来就是穷苦百姓的生意,因此也没有看不起浑身散发着恶臭的三人,立马开心地回了一句。
“好嘞,你们稍等,立马就来。”
很快,三碗面条便摆到了三人面前,沈一一立马狼吞虎咽起来。
沈重笑眯眯地对着老板问道:“老板,多少钱?”
“十二文,客人,你先吃,吃完再付就行。”
那老板看着沈一一半大小子,吃得这般,想到必然是许久没有吃饭了,随即好心地说道。
沈重看得出,这个老板是个好心人,立马从怀中拿出十文钱,故意讨价还价,但心中却是想着,来日必百倍奉还。
“老板,我这只有十文钱,能不能...”
“行啦,先吃吧,十文就十文。”
老板接过钱,摆了摆手。
这边是善良的百姓啊。
也不是沈重没钱,他是故意这般,不想太引人注意。
表现得越拮据,反而越不会被注意。
一般人,若是追查,定然会想到沈重一行人已经逃了一天,进城的第一时间便是找地方吃饭,而这样的小面摊,是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