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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散步忆往昔(1 / 1)


吃过饭,北堂幸顺着楼梯到了二楼。

来到老人为自己准备的房间,推开门,就被屋内的装饰震撼到。

整个房间是自己喜欢的浅色系,米色垂地床帘,床铺是浅灰色三件套,上面还点缀着几颗星星。

床很大,北堂幸初略一看,应该是2m×2m。房间外还有一方露台,摆了张躺椅,旁边还放了张小桌子。

北堂幸喜欢大床,睡着舒服。将书包放在桌上,打开了桌灯,是自己喜欢的暖黄色。整个房间给人一种强烈的归属感。

仰躺在大床上,望着天花板,开始发呆。

“星星,星星。”外婆的呼喊声自楼下传来。

“外婆,我在!”北堂幸忙拉开房门,边回应边向楼下走。

“星星啊!我刚想起来隔壁你沈奶奶也好这口芋头焖饭,外婆盛了点,你给送过去行吗?”只见老人手上捧着一大碗焖饭。

“可以!外婆,我这就去。”接过饭碗,朝邻家走去。

葡萄架下,两位老人坐在下棋的位置上,中间泡了一壶香茶,惬意非常。

“星星!”沈苍柏看见女孩端着个碗进来,忙打招呼。

“这位是?”沈奶奶一时间没太认出北堂幸。

“沈奶奶,我是星星啊!我来外婆家了。”将碗放在桌上:“我奶奶说您喜欢吃焖饭,让我给您送来。”

“星星。”老人语气透着惊喜,拍了拍女孩的脸蛋:“都长这么大了?越长越漂亮了。”

”谢谢奶奶。”北堂幸乖乖的应道,左看右看,没有看见那个高大挺拔的影子:“奶奶,沈珩呢?”

“那臭小子在书房里练字呢!”沈老爷子喝了一口茶,悠哉悠哉。

“哦。”北堂幸应道,淡淡的失望涌上心头。

正打算离开,转身的瞬间,坐着的沈奶奶开了口:“星星,去看看阿珩吧!小时候那孩子就喜欢跟在你身后,像个跟屁虫似的。”

“扑哧。”北堂幸捂着嘴笑了,应了老人一声,向书房走去。

日薄西山,淡淡的光晕洒落在坐着的少年身上。

少年挺拔的身躯在余晖中泛着微光,落日的余晖落在少年的头发,肩膀,指尖,一寸一寸染上点点光亮。

浓密的睫毛在眼帘下方投下一道阴影,鼻梁高挺,握着毛笔的手修长有力。

少年立于桌前,一手执笔,一手按住宣纸,按住纸的手,手指白皙,骨节分明。

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好看,这一刻北堂幸对这句话有了深刻的体会。

“沈珩。”女孩轻柔的声音传来,沈珩顺着声线看到了门口站着的女孩。

落日余晖的映衬下,女孩的眼眸像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琥珀石,头发柔顺的披在了肩上,眼底也落下点点微光。

女孩静静的站在那里,却给了沈珩一种岁月静好,两个人并肩走过很多年的感觉。

很多年后,沈珩回忆起这一刻,还是会记得心脏那一刻“扑通扑通”的跳。

“北堂,你怎么来了?”沈珩停下手上的动作。

“emmm,”北堂幸一步一步朝少年走去,最终在桌子前站定:“来看你的呀!”

一双瑞凤眼里藏着浅浅的笑意,看着宣纸上的“瘦金体”,北堂幸吃惊道:“你还会‘瘦金体’?”

“楷书和隶书也会一点。”沈珩又开始写了,说出的话有点自大,但语气却谦虚异常,丝毫没有一点骄傲,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你有点子厉害啊!”北堂幸由衷赞叹,她曾见过他作业上飘逸潇洒的行书,惊艳了好久好久。

没想到这厮还会这么多字体!!

这是北堂幸的一点小怪癖,对写字好的人总是有一层天然的滤镜。

“都是被我爷爷拿条子抽出来的。”沈珩苦笑,想起小时候被老人抽的满院子跑的回忆,可怜又可笑。

“可以帮我研墨吗?”男孩抬起眼睛,带着请求的味道。

说完又觉得不妥似的,煞有其事的解释道:“我写字的时候不太方便。”

北堂幸点点头:“当然。”

绕道桌子的另一边,拿起墨条,换了个角度观察,又是不一样的体验。

少年绷紧的下颌线,认真的看着宣纸,那双桃花眼就是看狗都深情款款。

在太阳彻底落山,大地裹上一层灰纱的时候,沈珩终于写完了十张。

“嗯?不写了吗?”北堂幸看着沈珩放下毛笔,将写好的一张向旁边移了移。

“想和你去散步。”沈珩静静盯着女孩的眼睛,认真异常:“要去吗?”

“可以啊!”反正也没有什么事。

给两位老人打过招呼后,沈珩和北堂幸顺着水泥路向村里走去。

“没想到这边都打上了水泥路。”北堂幸看着路两旁的不知名小花,感慨道。

“前两年上面发的通知,条条大路要通到每家每户门口,要想富,先修路,为了改善民生。”沈珩双手插着裤兜,一本正经。

“噗。”北堂幸扬唇一笑,“你是在答政治题吗?”

“那倒也没有。”沈珩侧了侧脑袋,低头满眼含笑的望着女孩。

“哎(↗),”北堂幸伸手指着右前方的那片土地:”草莓苗?”

“是啊!这是张婶儿家。”想起了一点不好的回忆。

“沈珩你还记得我们几个小时候一起来偷草莓吗?”北堂幸突然兴奋了起来,眼里亮晶晶的,像是点缀着颗颗星辰。

“当然了,我可是一辈子都忘不了。”沈珩苦笑,想到小时候的自己,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蛋子!

小时候他们几个在这清水湾,可是出了名的皮!

上山下河,掏鸟蛋,偷草莓,拿弹弓把人家窗户给干碎这都是家常便饭。

每次都是北堂幸出主意,几个人就开始行动,有一天晚上,几个小伙伴偷偷来张婶儿地里吃草莓,惊动了看家的大黑狗。

还没来得及跑,狗就到了眼前,几个人吓都吓傻了。

偏偏沈珩这个倒霉催的,好死不死的摔倒了,就在那只流着哈喇子,呲着牙咧着嘴的大黑狗快扑上来时,北堂幸从旁边拿起一个木棍,狠狠给了狗一下。

到底是大一岁,反应快一点,那黑狗吃了痛,就开始“汪汪汪”叫了起来。

这一叫,把屋主人给吵醒了,张婶披着外套出来。看见了这群熊孩子,哭笑不得。

最后拿着碗摘了一碗草莓,给了这群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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