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次的县长常务会在月初准时召开了,作为年后的第一场县长专题会议,牛县长也特别重视,为此还特意邀请了县人大、政协、县委办一同参加,加上各局委一把手,四十多人齐聚一堂。
端坐主席台上的牛运昌县长一脸威严,扫了一眼正襟危坐的各位,才缓缓开口,
“同志们,咱们在县政府各部门目标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五建设的同时,也要做好社会稳定发展…”
牛运昌洋洋洒洒的二十分钟开场白,也让台下响起了一车沙沙的记录笔记的声音,喝杯水后,心内很满意的说道,
“同志们,感觉全心全力为人民服务的旗帜下,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牛运昌话锋一转,台下与会人员就清楚,肯定是有单位成了这次炮轰的对象,只是不知道会是谁?
“故道事故屡次发生,在归德市都成了舆论的焦点,年前更是上了省报,让咱们信陵县更是名声在外,名誉扫地。
春节期间,我还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交通局老韩来了没,是不是还要请你上来。”
“牛县长,各位领导。故道事故是我们交通局的责任,我们愿意接受县政府的批评。
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故道隐患,在牛县长的五建设一稳定的指导方针下,我们交通局在王副县长的指挥下,关于一桥两路工程的论证已成完成。
还请牛县长批准我们交通局来实施。”
交通局韩局长一改以前颤颤巍巍的模样,他对论证报告很有信心。如果不是王泽肯定交通局的一桥两路工程,他还真不知道如何面对眼前的难关。
县政府批评交通局,我们就拿出解决方案,可县长是不是批准实施,就脱离了交通局的范畴。
老韩的报告一共带了四份,主席台上的一正三副县长刚好每人一份,
接过报告,快速浏览后的牛县长一脸阴沉。老韩的一招祸水东移,别说三千万的预算,就是三十万都困难,县政府如果能解决,还用的着交通局吗。
一旁的曹志刚副县长也为牛县长着急。调整分工也是他向牛县长的建议,把原本属于自己分工范围的交通局,调整到了王泽名下,就是为了规避今天的隐患。如果让牛县长因此恨上自己,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牛县长,交通局务实的精神值得我们表扬。
现在不等不靠拿出这份,一桥两路的解决方案,我觉得应该建议,让分管县领导王泽同志担任该项目指挥长。
全力筹备该项目实施,争取在一年内完工。”
听到曹志刚的一番言论,牛县长再次恢复一切尽在掌握中的笑容,
“曹县长还真是会举荐人才,王县长可是上级部门安排好的高材生,酒厂的事也充分证明是党培养的好干部。
可一桥两路工程,可以说是节止目前,咱们信陵县最大的一个民生项目,一定要有一个优秀的领导人。”
“牛县长,好钢用在刀刃上,王县长年轻有为,敢打敢拼,有这个重大项目作为磨刀石,也正好让我们信陵县对挂职干部的任命走到了全省的前列。”
“既然如此,我同意,一桥两路项目总指挥就由王泽同志担任,一切都是为了信陵县百姓,希望小王县长勇于担当,为信陵县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牛县长在曹志刚的建议下,局势完成了逆转。王泽完成的好,是他牛县长力排众议,推荐他成为项目指挥长,是识人善用。如果王泽没有完成任务,他自己作为总指挥,那就是能力不足。
台下众人眼睁睁的看着王泽就这么成了项目指挥长,脸上却始终是一脸平静,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反对之意。
可提出反对又如何,是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又是职责内工作,又怎么能推的掉,大家又不免同情起王泽起来。
三言两句间就成了交通局的替罪羊,谁都清楚,三千万的工程,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交通局为了逃避责任,把包袱甩给了县政府。
知道内情的人也清楚,是王泽让交通局做的项目论证,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吗。
交通局老韩有惊无险的渡过一关,也让在场的其他局委一把手内心七上八下起来。按照牛县长的一贯作风,肯定会树立个典型,不知道又会拿谁开刀。
“同志们,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特殊桥梁和纽带,也是重要的窗口和阵地。
年前接连发生大规模的群众上访事件,再次为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了解民意,化解矛盾,排解纠纷,理顺情绪,解决问题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天只作年后的第一次会议,就不做过多的批评,还望信访局能引以为戒,降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王县长,信访工作也是你的分工范围内,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牛县长今天才是会议的主角,他讲完就把话题留给王泽。一般这种情况下,副县长是不做表态,因为如果有观点要阐述,就说明县长表达的并不完善。
大家没想到,王泽接过话题,竟然真的开口了,
“牛县长,我主持信访工作时间不长,却是接连收到了几封举报信,结合信访部门的工作汇报,我说下自己的看法。”
王泽话音落地,就让牛县长一时下不了台,只能说道,
“我们也希望听到小王县长能带我们不一样的看法。”
“随着国家对经济体制的放开,出现很多用工现象。
现在大部分的信访问题都集中在就业问题和劳动保障上。劳动安全和卫生得不到保障,工资无法发放,劳动争议无法解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如何特殊照顾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当前潜在的矛盾隐患。
希望劳动部门能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