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云谏听着震撼,浑身的血液翻滚着,像是被战火点燃般,叫嚣着心疼,一代神将竟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怪不得娘亲那么害怕,光是听她这么说一说,自己都难过的窒息了。
“所以,阿娘你从小把我当纨绔子弟养,就是怕我有朝一日重复爹的下场?”
赫云谏顿了顿,递出自己的手帕,“娘,阿爹是高兴的,死的那一刻也是高兴的,他护了自己的国,守了自己的家,他一辈子都不会后悔的。而且他还有阿娘这么好的妻子,最后,还能奔赴沙场为他收尸,他就算是战死,也能瞑目了。”
赫母擦了擦了眼泪,又听见赫云谏在说:“而我呢!若是有一日,我死在沙场了,也不会有人替我收尸的!因为我的妻子,早已经为我死了。”
“娘,是你从没教过我国仇家恨,所以我这辈子也不会像爹那样,为国为家拼命了,但是我有爱人,我有妻子,她为了我死,我不会让她一人在黄泉路上寂寞,再为她手刃仇人之后,我也想随她一起去了。”
赫母收不住的眼泪又掉了下来,她泪眼朦胧,似乎看见了云沙向她表达爱慕的一刻。
将军也有自己的感情,也有自己藏在心底的女孩。
云沙对她动情,是很小的时候,身为公主的赫母,她出宫游玩,在街道的尽头看见了一个被人肆意欺凌的小乞丐,她当时见小乞丐特别可怜,于是让护卫救了他。
为了让他以后不再流浪街头,她给了属于自己荣耀地位的黑狼牙。
这才帮助他一路晋升,成了天罡的第一位猛将。
当时赫母年幼,自然不懂狼牙另一层含义,后来,年纪渐长,到了嫁人的时候,老君王就想着给她弄个比武招亲。
这一招亲,招来了正在沙场杀敌的云沙将军,他浑身浴血骑着黑马而来。
到了擂台处,众人被都他的造型惊了一大跳。
五天五夜的赶路,云沙从头到脚的血迹都已经干涸,黏着发髻跟脸颊,似乎看不到一块正常色的肌肤,只有那双黑漆漆的眼眸看向公主的时候是亮晶晶的。
也许怕全身的污渍吓到心爱的女子,他立刻脱下乌黑的战衣,露出精壮的臂膀,跟普通勇士不同的是,他的肌肤也很不好看,简直可以用骇人来形容。
全是纵横交错的疤痕,大大小小有几百条,真不能说是肌肤了,用那种卷死人的草席来形容也不为过。
男人脱完衣服,就着最近的一桶水,给自己来了个沐天浴。
淋了水,好歹洗净了污渍,他又急于参与武斗。
很快,不到半日的时间,打退了许多追求者。
接下来到了公主问话环节,赫母就向众人问了一句话:“你们觉得自己能取胜的优势是什么?”
有人回答爱意体贴,有人回答家财万贯,有人回答忠君报国,有人回答文采斐然,有人回答英俊潇洒,有人回答力大无穷,还有人回答顺从听话......
唯独云沙不同,他粗着大嗓门,给众人解释起来:“我手肘处的这道疤,是为救力大哥挡枪受的......”
他抬起脚,掀起裤腿,脚踝那处有十颗似狼的牙印,”这一处,是八岁那年,为邻居奶奶赶跑恶狗,不幸被咬的......”
说着,他的手又移到腹部,“这一处,是君王寿辰,有刺客来袭,我为他挡的......”
“这里,是调节乡亲矛盾,不小心被捅了一刀,还有这里,我是为公主受的......”
众人的目光都望向云沙那唯独没受伤的心口处,有人即刻提出质疑:“胡说,那里什么疤痕都没有......”
云沙不急不慢的走到公主面前,他递出珍藏十年的墨黑狼牙,“这取决于公主相不相信我了,她若相信,这辈子都不会有这道疤,她若不信,现在就可以拿把刀来,看看我的这一颗心到底是真还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