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乐乐离开的背影,总觉得每次与人分别的时候,都是最后一次的相聚,好像这一眼,就是永远的再也不见。
我发现自己内心悲剧的戏份占的比例太大了,以至于很少体会过什么是发自内心的快乐。
如果乐乐的年纪和我相仿,仍能保持这样的单纯,会不会也是人群之中的异类,也许不会,毕竟她的家境实在是太好了,好到可以让所有人都去围着她转...
阶层的隔阂,其实就是人心的隔阂,这种认知上的差距,是我们生下来注定平凡的人,很难,甚至是永远都跨不过去的坎!
一个天生优渥的人,我们需要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才可能达到别人的起点,、...
每个人都告诉你要拼命,要努力,要变得优秀,可怎么去定义这些东西呢,我满足于当下的生活,不可以吗,为什么非要活在别人的口水之中,成功与失败,是自己心中的一杆称,只要自己活的开心快乐满足,不就是成功吗?
我呆呆的盯着电脑屏幕,短暂的思考让我瞬间没了灵感。我开始反思这些年骑行在路上,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是在寻找什么,我一直没有答案。
我的事业,我的家庭,我的情感,我的生活,好像这是每一个理智的人,都应该拥有的生命体验。
而我,除了一直在路上,每一项都是空白,我有时也觉得自己是个失败的人。
但是在朋友眼里,我像是一个去拯救过世界的英雄一般,每次骑行之后,都会让我分享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有时候看着他们对远方神往的眼神,我内心百般滋味,我又何尝不羡慕他们,能有稳定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
我如是想着,也许每个人都在歆羡别人的生活方式,厌倦自己那固定不变的生活线。就像阿刁和乐乐一样,他们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世界遗忘的人。
其实,我也多想问问,我是不是被世界遗忘的人,只是我一直埋在心里,我以为一直骑行,在路上,就可以去找到我需要的答案,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反而令我愈发的矛盾。
乐乐短暂的出现,就像我生命中的天使一样,在我内心愈发变得昏暗纠结的时候,她就像一束光,打破了我瘴气弥漫的世界,我好像有一丝丝,回到最初童真年代的感觉,那个时候是那样的单纯,无忧无虑。
我知道,刚才编排的狗血剧情让她变得不开心,故意去外边透透气吧,或许,她是对我的一种失望,但我也不寄希望自己去辩驳,我想她会理解的,就像我理解这个世界一样...
我努力的调整着思绪,让自己变得亢奋起来。若是一直沉迷在这种压抑的情绪里,怕过不了几天我们俩都要挨饿了。
将近两个小时,我写完了这篇令我失望的稿子,很快,编辑传来过稿的回复。但此时我没有一丝的快乐。我又开始呆呆的盯着邮件,突然想到乐乐这么久还没回来。
但我起身的时候,忽然发现乐乐坐在了我的身后,我吓得浑身一激灵,把乐乐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也不跟我说一声,吓死我了。”我摸着胸口,又惊又怕的说道。
“哈哈,我早就回来了啊,只是看你写的着迷,不想打扰你罢了。”
“你去哪玩了,走吧,我们得去吃饭了。”
“哎,也没去哪,就在街上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对了,哥哥,我想开了,你说得对,我们得活着才能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哎,虽然那种文章我也不喜欢,但你也是没办法,再说了,我又不能强迫你写我喜欢的,哈哈。”
我看着眼前这个纯真的丫头,心里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又傻又单纯的人,最让人无奈吧。
“恩,我们就是糊口的,但是别的事情上我还是很有原则的。”
“哥哥,那你写这个,不就是打破你的原则了吗?”
“乐乐,你知道吗,原则这个东西,创造出来就是让人被打破的。”
“哇哦,哥哥,你说的这句话好有性格。”乐乐眼里充满了崇拜,接着她又说道:“可是哥哥,那你为什么不写我呢,我可是个富二代啊,可以做你的女主角,哈哈。”
“不行,乐乐,我不会写你的。”
“为什么啊,这种类型的不是受欢迎吗?”
“是的,可是你太善良了,我不能杜撰你,我身边的人我不会写的,这是我的原则。”
“可原则不就是用来打破的吗,你自己刚刚都打破了?”
“是的,但是每天只打破一次原则,也是我的原则,我不能再打破了。”
“哇哦,哥哥,你这句话好有个性。”
“哎,乐乐,你别纠结这个,我们得去吃饭了。”
乐乐点着头,轻轻的拽着我的衣角,突然让我有点不适应......
我们出了网吧,城市的街道比镇上的着实清净了许多,少了许多纷乱嘈杂,但挂在人们脸上的疲惫,却丝毫没有改变,镇子上的人更多的是一种倦容,是对当下生活的一种担忧,而城里的人,更多的是一种空洞,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迷茫。
乐乐依旧蹦蹦跳跳,丝毫没有对未来,或者当下担忧的心情,而我总是给别人一副多愁善感的模样。
所以我才没几个朋友吧,当然,我也不想有太多朋友。
乐乐看着我说:“哥哥,我看你的稿子过了啊,我们是不是就有钱了。”
我淡淡地只是笑着,
“是的,不过还得过阵子,他们才会把钱转过来,这几天我们还是得省着点。”
乐乐抱怨式的说道:“我要是有你这样的才华就好了,我也写一篇,给你分担一下,其实这几天,花你的钱我也挺不好意思的,哈哈。”
“没事的,你不是说,等找到妈妈了,加倍还给我。”说完我也笑了起来。
“那肯定的,我说话算数。”这时乐乐猛地挽起了我的胳膊,我突然更加不知所措,只得满怀着尴尬往前走。
“老板娘貌若天仙赛比貂蝉一枝花,小丫鬟出水芙蓉清秀靓丽永十八。横批:有饭吃。”我们站在这家店外,乐乐看着门口的对联,一字一顿地念了起来。
“哇塞,哥哥,这个店写的好有意思啊,店名居然叫有饭吃。”乐乐笑的前仰后合,“我们就去这家吧,哥哥。”
“好啊。”
我们走进店里,木质复古的暗色装潢,瞬间把人带进了民国年代。
我们挑了靠近路边的座位,主要是可以远远的看着勇士和泰勒,它们还在网吧门口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