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的事了结后,林夏在厂领导的帮助下,迁出了沈家的户口,因为她父母双亡,又没有近亲属,因而自立一户。
因为沈家有三人在焦化厂上班,他们出事后,空出三个职位,厂领导见林夏孤苦无依,有心让她顶王春玲的空缺。
那是食堂里打杂的差事,不需要多高的学历,手脚麻利就成,一个月16块钱的工资,足够她一个小姑娘吃喝。
沈家人死的死,服刑的服刑,房子便空出来了,她也可以继续住着。
厂领导这样的安排,算得上很妥帖了。
但林夏婉拒了。
沈家的事影响不小,她不想再留在焦化厂顶着人们的各种眼神生活。
不愿与沈家再有一点牵扯。
她有自己的路要走。
她已经把沈家所有的现金和票拿走了,因而她手头很宽裕。
等找到工作,就可以彻底搬离沈家。
在这之前,林夏深居浅出,几乎不与厂里的人犯来往,偶尔碰到了,也只是简单聊几句掉头就走,坚决不给那些想继续深挖八卦内幕的人丁点机会。
反正她遭受这么大的变故,表现出社交恐惧症很正常。
以至于她离开杨树胡同的事,只有厂领导和隔壁的秦保国知道。
她走的那天,除去将沈家钥匙归还厂里,只带走了原身的几件换洗衣物。
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因为沈家的事热度未消,一时间,传什么的都有。
有说她离开京市回老家了,也有说她报名下乡当知青了。
还有碎嘴的编排她跟王春玲一样,凭借长相,到处寻觅合适的对象,准备飞上枝头的……
直到大半个月后,有焦化厂的工人在京市友谊商店门口遇到戴着工牌操着一口流利英文的林夏,才知道她已经成为友谊商店的正式员工。
不但一个月拿着四十多块钱的工资,有着超高的福利待遇,而且吃饭直接在食堂吃,没有标准,只要不浪费,可劲吃。
还分到了一间带厨卫的单人宿舍,简直羡煞旁人。
原本那些准备看她笑话的人,通通闭了嘴。
甚至有不少人,开始想方设法跟林夏搞好关系,毕竟现在这个物资短缺的年月,即便是生活在京市的人们,购买吃穿用度,哪怕买个白菜、奶糖都需要凭票证排大队。
而在友谊商店,满目是市面上很难买到的紧俏商品:上海梅林的罐头、天津起士林的西点、苏州的双面绣、杭州的织锦、北京雪莲的羊绒衫、国人热望的自行车、手表……
而进口家电和威士忌、万宝路等,更是这里的专卖。
但友谊商店的定位就是接待外宾,得凭护照、华侨证或者外籍工作证才能进,普通市民只有驻足张望的份儿。
因此,在得知林夏的工作后,她的身份在杨树胡同一下子水涨船高。
但林夏并没有被那些所谓的糖衣炮弹冲昏了头脑,始终谨言慎行,十年内乱还未结束,她孤身一人,深知唯有工作是她的依靠。
她只在逢年过节,去看望一下原身的老师和焦化厂的领导,至于其他人,并未走的太近。
如此,一晃眼到了1977年,华国高考恢复。
经过充足准备,林夏以全市第三名的优异成绩一举考上A大。
震惊整个焦化厂,彻底甩开了那些闲言碎语。
入学后,她整个人开始明媚起来,一扫之前的拘谨,参加了七十年代末,华国体委在京市工人体育场举办柔道教练员训练班。
并展现出惊人的天赋。
这天下了课,她坐公交车往学校赶,到了站点时,恰好撞见一个小偷,偷了一个人包内的一份文件。
【夏姐,随机任务已触发,文件内有非常重要的信件,是否接受任务帮忙追回?】
“是。”
【好的,随机任务已开启,奖励启动现金50000元,糖票10斤,肉票20斤,手表票1张,自行车票一张。】
“奖励这么丰厚?莫非这个任务有什么极大的难度不成?”
林夏好奇询问。
“自然是根据任务难度来的,这人不好追。”
红狗子努嘴,示意她抓紧时间跟上。
原本林夏不以为意,没想到对方风一般速度,才一眨眼的功夫,他已没了踪影。
“该死!”
她收起轻敌的心思,调整呼吸,马上追了上去。
两人你追我赶,一直跑了五条街。
现在正是京市天气最热的时候,手持文件袋的小偷,顶着一脑门的汗,口渴的要命,脑子一短路,抢了一个路人的冰棍,啃了一口。
终于让林夏寻到了机会。
“你给我站住!”
她高喝。
叶南轩抬眼一看,就看到一个短发女生风风火火朝他奔过来。
脱下鞋子就砸了过去。
他呆呆地立在原地,只听“砰”得一声。
鞋子正中他身侧男人的后脑勺,那人扑倒在地,摔了个狗吃屎。
“我让你偷东西……”
林夏大步流星跑过去,拿起鞋子啪啪啪往男人脸上招呼。
把一路上追赶的闷气,全部发泄出来。
揍得小偷鼻青脸肿,嗷嗷直叫。
“呜呜……姑奶奶,我错了,你别打了,我去派出所自首还不成吗?公安也没你暴力啊!”
“少废话,快把偷的东西交出来!”
小偷哆哆嗦嗦从怀里拿出文件,连同抢来的冰棍一同交给林夏。
那模样简直万念俱灰。
林夏弯弯嘴角,接过文件,让红狗子把奖励结算了,顺便从小偷手里拿过冰棍,塞回叶南轩手里,“呐,还你!”
然后转身就走。
叶南轩低头一看,是自己被抢的那根被啃了一大口的冰棍……顿时无语。
“同学!”
“嗯?”
林夏回头,扬起一个浅浅的微笑,“怎么?”
她皮肤白皙光滑,长相非常明朗,微粗的眉型微微挑起,显得张扬开阔。
双眼深邃,走势半弯,瞳仁也偏大,让她看起来精神气十足。
此刻她笑得一脸温和,两个腮帮子红彤彤的,露出两颗小兔牙,明明有一种违和感,但叶南轩的心里却第一次浮出一个词:可爱。
“谢谢你!”
“小事。”
林夏大气挥挥手,拽着小偷往派出所的方向去了。
叶南轩安静地看了她一会儿,低头看了眼手里的冰棍,表情有些纠结。
到底吃是不吃?
从供销社买东西出来的一个男生绕到他跟前,“南轩,走吧,东西我买好了。”
见他纹丝未动,伸手去夺他手里的冰棍,“喂,你冰棍再不吃就化了,我替你解决了吧?”
说罢,大大咧咧啃了一大口。
爽歪歪的吞下后,男生突然记起来,叶南轩这人最讨厌别人碰他的食物,要是敢抢他的吃的,那就惨了。
男生脸色瞬间变了,“那个,南轩,对不住,我错了,我不该吃你的冰棍。”
“哦,没事,我不介意。”
叶南轩十分淡定。
男生眼睛倏地瞪大,“真假,你真不介意,那我可吃了?”
他抓住机会,三下五除二把冰棍解决了。
只是为何,叶南轩看他的眼神怪怪的,果然,还是大意了,就不该信他的话。
叫你嘴馋,该!
男生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