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池慢慢的显现在众人的眼中,在雪原中走了两天的众人不由得欢呼了起来。
毕竟这匹马每天只能吃上几片面包,现在也饿得没什么力气了,任凭小玉如何催促敲打,它却依然那么不紧不慢的向前挪着。
凭借小玉拿的出边关帅府的腰牌,他们顺利的进了城,巨大的马车后面依然是跟着一群看热闹的人。
马车驶进一家比较大的客栈,小儿看到这辆气派的马车,立即跑上前去,殷勤的掀开车前的帘子,恭请两人下了车,随后赶走了一院子看热闹的人。
王兴国众人来到了楼上的雅座,此时并没有太多的人,只是窗门禁闭,使得空中有一种很奇怪的味道,他们挑了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了下来。
小二殷勤的跑了过来,问道:“这位公子,还有小姐想来点什么?本店的酸菜炖猪肉、手抓狍子腿在本城是一绝,要不要来一点尝尝?”
王兴国一听来了兴趣,狍子这东西在现代是不容易吃到的,今天能一饱口福了。这两天尽吃一些脱水蔬菜和快餐食品,嘴中都淡出鸟来了,于是连忙道:“好的,你们店里还有什么特色小菜都一并上来,对了,你们店里有上好的酒也来一坛,另外,等一会我有些事情想问你一下。”
小二答应一声急忙下去了,不一会儿满桌子丰盛的菜肴就摆齐了,同时小二还搬来一坛酒,当着王兴国的面拍开封口,顿时,一阵浓郁的酒香传入王兴国鼻中,王兴国深吸一口气不由得赞叹一声:“真是好酒!”
小二得意地说道:“公子真是个大行家,这就是本店酿制的极品高粱红,已经陈放了十年,本来就没有多少,我看公子气度不凡,小姐更是貌若天仙,所以特地从酒窖中取来一坛请公子品尝,公子既然很满意,我这就给公子热酒去。”说完捧着酒坛向楼下走去。
王兴国边喝着醇香的高粱红,边啃着手中的狍子腿,王兴国本来就很好酒,在以前他基本上没什么朋友,所以常常独自一个人自斟自饮,时间一长倒也迷上了这口,只不过以前喝的都是白酒,而现在喝的却是酿制酒,也就是用大米、高粱等谷物经过加曲发酵后轧出的酒,而据王兴国所知,目前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蒸馏酿酒法,所以也就没有白酒了,不过王兴国喝着这个酒只觉得醇香可口,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只是酒精度数太低,对于喝惯了高度白酒的王兴国总是觉得有点不过瘾。
这时楼下传来小二惊喜的声音:“马爷来了!您老好今天没过来了吧,小的门都很挂念您呢?您老楼上请。”
一个深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挂念我?是挂念我的赏银吧,哈哈。“随着声音,楼下走上来了几个人。
随着“咚咚”的脚步声,王兴国感觉到自己脚下的楼板突然颤动了起来,前面几个家仆装扮的人走上来后,楼梯口露出一个硕大的脑袋,接着一个气喘吁吁的人走了上来,随着他在桌前坐定,楼板的颤抖也随之停止。
王兴国第一眼看上去就觉得这个人好生面熟,好象在什么地方见到过,突然他想了起来,如果这个人是个女人的话,那他就活脱脱是一个“肥肥”──香港演员沈殿霞。
只见他肩膀上直接长着一个大脑袋,那肥硕的脸上油光可鉴,一双小眼睛深深埋在肥厚的眼帘中几乎成了一条缝,紫色的双唇厚的有点离谱,宽大的身躯坐在凳子上压得凳子吱嘎直叫,金黄色的衣服上挂满了金银珠宝,肥大的手指上戴满了十个金溜子。几个仆人正在他左右抹胸锤背,而他本人则正在费力的大口喘息,好象空气中的氧气一下就不够用了。
王兴国看到眼中脑中一闪:看来此人是本城的大富豪了,看他这身打扮没准还是个暴发户,但看他那发紫的嘴唇、肥胖的身躯、非常的困难的喘息,基本可以断定此人有严重的冠心病,看来自己赚钱的机会来了,想到这里,他悄悄的对高碧玉说道:“你们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去就来。”说完,他转身下了楼。
王兴国回到车上,打开药品柜,翻了半天才找出一瓶硝酸甘油,他将硝酸甘油揣入怀中,随手带上柜门,这时放在柜子边上的一安瓶注射液突然掉了下来,向地上摔去,王兴国急忙伸手一捞抓在手中,也顾不得放到柜子里了,随手也揣到怀中下了车。
上楼坐下后却看到胖子的喘息渐渐平息了下来,王兴国微微感到有点失望,看来今天的银子是赚不成了。
正感沮丧间,楼梯微微响动,楼下又上来一个人,此人俊秀挺拔,气宇轩昂,三十出头,大冬天身穿一件单衣,白衣胜雪,手持一把折扇,更显得潇洒异常。
这人上了楼梯,四处扫望了一下,看到王兴国桌上的高碧玉,不由得眼睛一亮,向王兴国走了过来,举手抱拳说道:“这位兄台请了,不知在下可否与兄台同席共饮呢?”
王兴国急忙站起身来,说道:“兄台如不嫌弃,请与在下共酌几杯。”
那人哈哈大笑,说道:“兄台果然是爽快之人,如此在下就却之不恭了。”说完,竟紧挨高碧玉坐了下来。
高碧玉娥眉微锁,向王兴国的方向挪了挪,离那人远了一点,那人见状,居然又将凳子向高碧玉靠了过去,一双眼睛紧盯高碧玉那微颦的脸庞。
王兴国见状,微感不快,却也不便发作,开口问道:“不知这位兄台仙乡何处,高姓大名。”
那人转过脸望着王兴国,摇了摇头说道:“真是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我跟你做一个交易,你把这位姑娘让给我,我许你黄金百两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