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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乡试(二)(1 / 1)


结合对历史的了解,李杰在脑子里将西夏的问题想明白以后,又考虑了一下张俊的心里,最后决定将中策作为这次考试的答案!上策太过激进,估计张俊不会喜欢!而下策根本就是投资政策,可以说是养虎为患,这一点从最后富足的宋朝灭亡就能证明!因此李杰只好选择中策!

接下来,李杰先叙述了西夏国的历史,以及西夏当前的社会制度!接着说明了西夏王朝党项人为何经常犯边!这就算是论述了!论述写完,正好到了午饭的时间,于是李杰收好考卷,开始吃饭!

吃完饭之后,李杰开始写应对西夏犯边的策略!首先,李杰用一句“弱国无外交”开场,用温和的需要说明了,自己以战止战的想法!首先,从党项人发动战争的目的,就是想要从战争中获取利益,大宋只需要在边界上打赢西夏人,让他们无法从战争中获取想要的利益!接着在战争的基础上,和西夏王朝党项人谈判,达到和平的目的!

一片策论考试,李杰从党项族建立西夏王朝的历史开始,从他们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的经济实力,开始分析,说明了西夏王朝党项人经常发动战争,侵犯大宋边界的缘由!

接着,针对这个原因,李杰说明了,只要在军事上,打击西夏人的气焰,让他们无法通过战争取得利益,那么党项人的西夏王朝就会出现内部矛盾,接着在通过谈判,彻底解决西夏犯边的问题!李杰写的有理有据,分析的头头是道!

在草纸上写完以后,李杰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这才稍微休息了一下,开始提笔在正式的答题纸上抄写!等李杰抄写完考卷,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并将考卷封起来,收好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于是李杰只好点着灯,借着灯光吃了个晚饭,随后就躺下休息!

还有三天的考试,李杰可需要保持自己的状态,要不然万一没有发挥好,那可就前功尽弃了!经历了数天的考试,李杰也累了,躺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一觉醒来已经天亮,李杰赶紧起床收拾,准备迎接今天的考试!

今天要考的是刑律,而乡试是提刑按察使司主持的!提刑按察使司可是掌控整个永兴军路刑罚的机构,刑律考试的题目必定不简单,所以李杰不敢怠慢!

上茅厕、洗漱、吃早饭、研墨,随后立即坐在考棚中等待发题!当士兵举着考题过来的时候,李杰立即开始抄题!刑律考试还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考核的是考生对于大宋律法的掌握情况,这主要相当于默写法律条文,这个难不倒李杰!因为前世并没有学习过宋代的律法,因此在穿越之后,李杰重点学习过宋律法,最主要的是,李杰因为穿越的缘故,记忆力非常好,对于宋律法可以说倒背如流!因此这第一部分的考试对于李杰来说不难!

题虽然不难,但是题量很大,涉及到的条文很多,拿到题之后,李杰便开始提笔在草纸上书写!一直到午饭送达,李杰才将第一部分写完!

吃完饭之后,李杰开始考虑第二部分的试题!第二部分,考的是刑律的应用!这次考试,出了三个案例,第一个案例是个杀人案,案情并不复杂!案子是这样的,有一个街头混混,在大街上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正好有个猎户路过!这猎户是个刚直的人,最看不惯欺压妇孺的事情发生,于是这人便仗义出手,打算教训一下这个混混,结果在打斗中,这猎户一个失手,将这混混推翻在地,正好这混混的脑袋,碰到了旁边买肉人的案几,结果导致割肉的刀子滑落,正好插进来这混混的脖子,结果这混混当场便饮恨西北!

随后这混混的老母亲,便将这猎户告到了县令哪里!按照宋代律法!这猎户属于见义勇为,过失致人死亡,而这混混也是有错在先,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所以只能判这猎户流放充军,不需要杀人偿命!

可是这个混混的母亲,已经七十岁了,腿脚不便,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现在他的儿子死了,无人照料的她,估计也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案子就是这样,最后考题是,还如何判决这个案子?如果是现代,这案子也简单,那猎户属于防卫过当,还怎么判就怎么判,最后将这个混混的母亲,送到养老院,由政府帮助其养老就好了!可是宋代并没有养老院,总不能判决了这个猎户,然后看着这老妇人饿死吧!

最后,李杰想到了,在宋代律法中,有一条规定,那就是替代规则!于是李杰便想到了解决办法!于是李杰便写下如此判决书!第一,这混混当街调戏良家妇女,属于有错在先!第二,这猎户是为了救助那个妇女,才会和混混扭打的,最终导致混混被刀子插死,这属于见义勇为,失手杀人,虽然并无过错,但致人死亡也属于事实!第三,混混死了,其老母无人照看,属于事实!介于此种情况,可以采用替换规则,免除猎户流放充军之罪,但是他需要代替被他失手害死的混混,赡养其老母,为其养老送终!

不要小看古代的法律,虽然古代的法律不算健全,但却很人性化,不像现在法律那样死板!古代很估计见义勇为的行为,不像现在法律条文,虽然严惩了犯罪,但是却也断了见义勇为的路!如果真有人,那几个人,开始欺负这几个女子之时,进行制止,那么,当时肯定会继续打起来,不过是制止的人,和这几个人打起来,如果这人打赢了,他就免不了要赔钱,甚至要有牢狱之灾!如果这人打输了,最后很可能要住院,在医院躺几天,甚至更久!如果双方旗鼓相当,最后肯定会被定义为互殴,甚至打群架!最后还是免不了牢狱之灾!就是因为如此,才没有人敢出手,最后就是一群人,看着那几个可怜的女子,被打的面目全非!因此,在场的那么多人,没有人敢出手帮忙!

扯的有些远了,言归正传,李杰写完了这第一个案例!随后开始思考第二个案子!这第二个案子是伦理案,引发的杀人案!剧情比较狗血!有兄弟两人,哥哥老实巴交的,弟弟为人圆滑!两人都已经成婚,但是弟弟娶的老婆,又矮又胖,而哥哥娶的老婆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女!

至于那两个妇女,按照当地乡规,两人都属于不守妇道,以侵猪笼处理!这事情确实有些不近人情,几人的结局显得有些惨,但是宋代的律法就是这样,李杰也没有办法,按照律法和乡规,这件事情只能这样处理!这也是宋朝律法的不足之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如果是现代但是那两个妇女,最多会被道德所谴责,到绝对不会那么严重,可是这是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时代,女人不守妇道,失去了贞洁,惩罚可是很重的,所以她们的结局也只能是这样了!研究了宋代的律法和乡规,对于这种事情,李杰也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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