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妮和宋寒江商量份子钱的时候,宋春山和周洁也在商量这件事。
宋春山觉得:“也不知道寒江明天随多少钱,我是寒江的哥哥,我要是随的份子钱还不如寒江多,那多不好看。”
周洁却说:“你为啥要跟寒江比,寒江他媳妇做生意赚了那么多钱,他随多少都能随的起,可咱们俩不一样,咱就是普通的工人阶级,要我说,十块钱就足够了,别人家里亲哥亲姐随份子,也是这个数!”
宋春山:“那玩意寒江随了二十咋办?”
周洁翻了个白眼:“你也不想想,夏妮和小姑子的关系又不好,她怎么可能拿出来二十块钱给美云随份子?拿出十块钱,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她懒得再和宋春山掰扯这个,拉过被子盖在身上,翻过身背对着宋春山,闭上了眼睛。
宋春山琢磨了一会儿,点头:“也是,有夏妮呢。”
第二天天还没亮,宋家就热闹起来了,宋美云被人叫起来梳妆打扮,穿上一早准备好的嫁衣,带上男方家给买的金首饰。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穿婚纱或者中式嫁衣,大部分人都是穿一身红色套装或者一条红裙子。
宋美云就是穿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连衣裙是她让郝明瑞给她买的的确良料子,找裁缝做的,模仿的是《庐山恋》里的款式。她一直想要一条《庐山恋》的裙子,但价格太过昂贵,一直没舍得买。
这回结婚,她就趁机跟郝明瑞要了这样一条红色连衣裙。红色显白,她穿上这条红色裙子特别好看。
宋美云虽然对这门婚事不满意,但今天毕竟是她举行婚礼的日子,她是今天的主角,那么多的客人为她而来,所以她必须以最漂亮的模样出现在众人面前。不用王秀英或者周洁催促,她主动拿起了化妆品,给自己上了个美美的妆。
早上六点,鞭炮声突然噼里啪啦地响起,郝明瑞带着亲友团来接亲了。
邻居们都知道宋美云今天结婚,好多人都起了个大早,就为了早晨起来看新郎和新娘子。这些人围在宋家门口,宋春山笑呵呵地给他们发糖发瓜子,好不热闹。
等郝明瑞接到新娘子,又是一阵鞭炮声,怕鞭炮的大媳妇小姑娘都躲得远远的,捂上了耳朵。
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但新娘子的脸上,却不见丝毫笑意。
郝明瑞今天穿着白衬衫和西装裤,还打了个红色的领带,为了显得精神点,他还去理发店给自己剪了个头发。
但是,头发剪短了以后,本来就不英俊的他显得更胖了!
宋美云真的是很嫌弃郝明瑞的长相,想到以后还得和这个男人过日子,她就一点笑容都装不出来。
郝明瑞先把宋美云接回自己家举行一个中式婚礼,鞠躬敬茶等,之后再一起去饭店宴请宾客。而宋寒江和夏妮作为女方家的亲戚,直接去饭店即可。
小月儿和阳阳十一点四十放学,宋寒江和夏妮就先去小学门口接了孩子们,再带着孩子们去参加婚宴。
小月儿和阳阳还挺兴奋的,虽然结婚的是他们俩都不喜欢的小姑姑宋美云,但小孩子都爱凑热闹,尤其是结婚这种热闹。而且,这还是他俩来京市以后第一次去吃婚宴。
几个人坐上公交车后,宋望舒坐在夏妮的旁边,她扯着夏妮,让夏妮把耳朵凑过来,小声说:“妈妈,我听说小姑姑和小姑父还照了婚纱照。”
“……你怎么知道的?”夏妮发现,她这个闺女还挺八卦,这都能打听到。
宋望舒说:“当然是听宋晓霞说的。”
夏妮:“宋晓霞为什么要给你说这个?你们都不在一个年级!”
宋望舒:“但我们在同一层楼啊,而且我们两个班挨得很近,宋晓霞她把小姑的婚纱照拿到学校来了,他们班好多同学都传着看了,还传到我们班来了,我也看了一眼。”
宋美云和郝明瑞长什么样宋望舒又不是不知道,她并不稀罕看他俩,就是好奇什么是婚纱照,才看了一眼。
照片是黑白的,但能看得出来,宋美云身上的裙子是白色的,而且裙摆超级大层层叠叠地特别好看,她头上戴着头纱,手里捧着一束花,目光望着前方,浅浅微笑。
宋美云的旁边站着郝明瑞,郝明瑞穿了一身西装,胸前还戴着一朵花,微胖,不知道是他本身就矮,还是宋美云穿了高跟鞋,看起来只比宋美云高了一点点。
宋望舒描述了下照片的样子,然后评价道:“我觉得小姑父没爸爸帅气多了!”
夏妮笑容满面,微微露出骄傲的神色:“那当然了,你爸爸天下第一帅!”
宋望舒也跟着笑:“对,爸爸天下第一帅。”她笑容一收,继续说,“妈妈,我听说,婚纱是外国新娘子结婚的时候穿的裙子,以前民国时期,只有有钱人才有机会穿婚纱照婚纱照。”
夏妮点头:“是这样。”
“那妈妈,你和爸爸也去照婚纱照吧!”宋望舒眼睛亮亮的,“爸爸那么好看,妈妈,妈妈也好看,你们两个照出来的婚纱照一定比小姑和小姑父好看!”
夏妮不干:“那婚纱照是那些准备结婚的小年轻才照的玩意儿,我和你爸都结婚多少年了,照这个干嘛?”
宋望舒撅起了嘴巴:“可是你和爸爸结婚的时候别说婚纱照了,连一张合影都没有!”
宋寒江就坐在母女俩的后面座位上,他一直在听母女俩的对话,当他听到女儿这句话后,心仿佛被拳头狠狠捶了一下。
当年他和夏妮的婚姻仓促,确实连一张合影都没有留下。后来还是夏妮生下小月儿后,他才想起来带着夏妮去县里,照了一张一家三口的合影。
宋望舒还在摇晃夏妮的手臂撒娇:“妈,去嘛去嘛!去照嘛!”
夏妮正准备再次拒绝,制止女儿的胡闹,就听到身后,宋寒江微微有些沙哑的声音——
“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