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忧表现的非常识大体,甚至可以说是乖巧到令人忍不住心生怜惜之意:“没关系的娘子。我相信你总是会慢慢记起我们之前发生过的事情的......如果......如果真的记不起也没关系。至少......至少我是记得的......一直是会记得的。”
这段时光本来就是我用很不光彩的手段偷来的,若是之后师傅想要选择忘记......
那......
大抵也是没关系的......吧......
灵珑也是很迫切的想要恢复记忆的。
没有记忆的感觉实在是太过于空虚了,再加上......她记不得倾忧,也不太能接受他的亲近,倒是辜负了少年的一腔热血。
“娘子,要是我能为你摘来永昼花,我们再成亲一次好不好?”
倾忧突然开口:“你不记得我们之前曾经发生过的故事了,没关系的。我们可以再重新举行一次婚礼,在永昼花的见证之下,在万花城所有人的见证之下,好不好?”
......是很大胆的想法。
不过倒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忘记的就叫它过去,总归是会迎来新的开始的。
于是灵珑点了点头:“好。若是你摘来那永昼花,我们就依着你说的,重新办一场婚礼,重新开始新的记忆。”
倾忧欢快的扑进了灵珑的怀里。
......
那天倾忧和灵珑沐浴之后就没有再去采莲花了,不过倾忧倒是派丫鬟采了一大堆的莲叶莲花莲蓬送到了灵珑的房间,只是丫鬟采的总归不是自己采的,这件事情回想起来倒是带着几分遗憾。
倾忧这些日子有些忙,之前都是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黏在灵珑的身边,最近却是常常见不到倾忧的身影。
倾忧请了手下的小厮叫了队戏班子到府里面给灵珑唱戏听,那戏班子唱的戏咿咿呀呀的很是有趣,只是灵珑看着看着的时候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似乎是不大对劲,周围总像是少了一点什么似得。
不过不管白天多么忙,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倾忧总是会准时出现在她的身边,同她共进晚餐,这倒是叫灵珑的心中稍稍添了几分安慰。
她实在是越来越习惯倾忧的存在了,在之前,他们一定是很亲密的关系,不然的话也不会总是叫她莫名的感觉熟悉。
倾忧很好,也根本没必要跟她证明什么的。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转眼就到了百花节这天。
百花节是整个万花城最最重要的节日,没有之一,对于万花城的人来说,百花节的重要程度甚至是要在元夕之上,家家户户都用大红的绸缎和鲜艳的花朵将房子布置的漂漂亮亮的,要不是灵珑早打听到百花节的习俗是这个样子的,只怕就要以为这天全城的人都要一起成亲呢。
这天男子们和女子们的装扮也都不大一样,女子的头上要带上各种各样的簪花。用作簪花的花朵都是提前浸泡在特殊的药水里头的,戴一整天都会保持娇艳;男子们则是要在头上插上各种鸟的尾羽,男子寻到的羽毛越漂亮,就证明这个男子越厉害。
......
果然,我还是喜欢茶里茶气的男孩子!
倾忧多可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