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不要再推拒了,我们是亲兄弟。再说,那一套写字楼,就已经价值1.6个亿了,已经快占据全部遗产的一半。爸妈的信托基金,应该100%属于你。但是你却还把其中50%收益权给了我。实际上,你只继承了四分之一。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你再要芥蒂。我就不开心了。就这么办吧,包律师,听我的。”这栋宅子在遗产表里面并不太值钱,主要是宅子太老了。而且还涉及避税问题,继承遗产越贵,那缴纳的遗产税也更加吓人,肯定要把实际价值做低。但架不住这里地皮值钱啊。曾经成宝老爸几次都想拆了,修个七层大别墅。但都被念旧的老妈否决了,一直强调,拆了就没有当年打拼那个味道了。于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上辈子因为女朋友卢艳的挑拨和好哥们刘涛等人的煽风点火,结果很简单的继承,搞得很复杂。
按照继承法,抱养,领养的孩子也有同等继承权,但他哥哥因为不是亲生的,所以一直选择退让。或者是一种补偿心理?结果就是,没良心的他还以为大哥成隆真的理亏才如此,更加肆无忌惮。好好地兄弟关系,直接一拍两散。
最关键,如果按照成隆和包不同的操作,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将会赔偿得更多。肇事者和他的车险公司是一笔巨大赔偿金,除此外,他的父母常年都买了人寿和人身安全等保险。这也是一大笔。
在香江,并不存在一个保险案子不能理赔两次的说法。国内保险公司完全是因为没有开放,才会肆无忌惮的变成骗子公司。但凡允许全球保险巨头杀入内地保险行业,特么的全得趴下。
在香江这种自由贸易港,全球只要有点实力的保险巨头,都会在这里布局。不理赔!立马就会被200多家报社媒体连番报道,声誉立马腰斩。没有信誉的保险公司,是活不长的。
这种市场规律,居然在内地不太行得通,也不知道为啥!
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居然成了行业惯例,你能信?除此外就是相比起精明的成隆,成虎变卖资产往往就会和一个傻子一样贱卖。没人帮的家伙,还是个自大狂一样的蠢货,这种人,缺乏精明,内斗内行,外战送菜!不被坑死都对不起那些拼命奋斗的聪明人。
因此历史上自己最终只草草的获得了大概三亿港币的遗产,这一次换老辣的成隆等人具体操作,就不会那么容易被人各个击破,趁虚而入了。
几人各自签署了遗产分割协议。就等之后过户了。几年后就被两兄弟搞成千亿美金总资产由成隆执掌的烛火集团旗下打理的成彩信托慈善基金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建立了。几个人设计的了一下,设计成永久型家族 遗产公益信托基金。在确保两个受益人按年,按月拿到“足够生存”的现金流后,大部分资产会被拿去再投资和一部分比例盈利会拿去做各种慈善公益,这是一个架构复杂,目的性相对又明确的机构组织。
也就是现在的两人,才有心思和时间把它们搞得这么复杂,各种组织章程,分配原则,组织框架缜密的吓人,条条款款的相关法律文件,都让成虎签署的头皮发麻。但他签署这些协议以后,他明白从此以后,这些财产不再属于他,他只是有二分之一的收益权而已。最要命的是如果加上慈善和再投资,他们能分到的收益并没有外界想象中那么高。
即使未来规模破千亿,实际上按照这个几乎不可撤销的章程和组织原则,他也没啥办法。比如委托人并不是他们两个名字,而是已经去世的两人父母,以遗嘱形式确立并设立,由于建立者已经去世,因此哪怕两个获益人集体同意改章程也没用。这主要是防止两个家伙里面有败家子,哪天输的裤裆都没有,打这笔钱的主意。
嗯,没错,主要是成隆用来防着弟弟成虎瞎搞的......由于建立者和资产注入者不是成虎,那么以后他破产了,也不会导致该遗嘱被强制注销解散。
是的,信托遗族基金一旦遇上了建立者和资产注入者负债累累。
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冻结和要求法院解散该信托
拿出里面的资产用于偿还债权人,比如神通广大的银行家们。
为了避免出现类似情况,成隆设计的极其缜密,注入进去很容易,但拿出来,不好意思,这个不归你管了。
他是保守托底型基金,只能保障你过着月入百万的‘富裕’生活,却不要想着靠这个基金的收益,过着奢华无度的日子,就不要想了。所以是兜底的、
也是慈善的......
这个事情,最终还是拿着不菲律师费的包不同,在成隆团队授意下一步步建好。他只需要按照他们的解释,签署相关协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