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笙笙懒得跟高彩霞吵架,于是她道:“谢谢你了,张经理,我走后门吧,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我不想跟我妈吵架。”
“客气客气,这都是小事。”酒店经理笑盈盈的说:“我们酒店的宗旨,就是服务好每一位顾客,让每一位顾客,都宾至如归。”
他一边说着,一边引着杜笙笙向后门走去:“顾先生,顾太太,后门在这边,请跟我来。”
一声“顾太太”,让杜笙笙又一次红了脸。
从今天开始,她就是顾太太了呢。
别说,这个称呼,还挺好玩儿的……
酒店经理引着顾言白和杜笙笙,从后门出去了。
顾言白的车,就停在旁边,顾言白摸了摸杜笙笙的脑袋,然后轻声道:“你先上去吧,我跟店经理聊两句。”
“聊什么呀?”杜笙笙好奇的问:“为什么不能在我面前聊?”
顾言白笑了,他捏捏杜笙笙的鼻子,然后取笑她道:“刚结婚,就管我管得这么严?我跟男人说话都不让了?”
闻言,杜笙笙盯着顾言白那张撩倒众生的脸看了几秒,然后很慎重的点了点头:“你长这样,和男人说话,确实也很危险。”
这张脸真的太好看了,别说男人了,就是变性人,他也把持不住!
“你够了。”顾言白无语极了,他伸手戳了一下杜笙笙的额头,然后训她道:“赶紧上车!”
杜笙笙捂着嘴巴偷偷的笑了,不过偷笑归偷笑,最后她还是乖乖的,上了车。
没办法,霸道命令她的顾先生,也好帅好有魅力呀。
男人和变性人都把持不住,她作为一个女人,自然也把持不住啦!
杜笙笙上车后,顾言白扭头看向酒店经理。
只是轻轻一瞥,就让酒店经理下意识的立正站好,并惊出一身的冷汗。
但好在,顾言白下一句说的是:“做的不错,只当个经理,屈才了,从下个月开始,这家酒店交给你打理。”
酒店经理睁大了双眼,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他万万没想到,他只是耍了个小聪明,没想到顾总居然直接就提拔他做酒店的总负责人了!
“多谢顾总!”酒店经理激动道:“我一定会好好管理酒店,绝对不会辜负您的厚望。”
“不用这么激动,我对你也没有什么厚望。”顾言白很不给面子的说。
酒店经理:“……”老板,你可真直接。
“不过我确实有件事,要交代给你做。”顾言白冷声道。
酒店经理再一次站直了身体:“顾总请讲,属下一定为您办妥。”
“我和笙笙离开后,不要告诉高彩霞,我们走了。”顾言白冷声道:“如果她去前台问,你就告诉他,我和笙笙订了你们酒店的总统套房,今晚新婚夜,我们在你们酒店过。”
闻言,酒店经理先是一愣,然后他很快就明白过来了:顾总,这是在帮夫人,收拾高彩霞呢!
以高彩霞贪财的性格,只要杜笙笙不离开星月湾大酒店,那她就会一直守在星月湾大酒店门口,等杜笙笙出来。
既然她这么喜欢在门口蹲人,那就蹲一晚上吧!
这唯利是图的丈母娘,也该为她的贪婪,付出点代价了。
“顾总放心。”酒店经理弯腰道:“属下一定办妥。”
顾言白点点头:“恩,没你的事儿了,下去吧。”
酒店经理退下,而顾言白则走到那辆被他嫌弃不已的大奔前,拉开驾驶座的车门,上了车。
“你跟酒店经理聊了些什么呀?”杜笙笙嘟着嘴巴,有些不高兴的问:“为什么不能让我听呀?”
“没什么。”顾言白的淡淡的说:“就是请酒店经理帮忙,撒了个谎。”
“什么谎呀?”杜笙笙睁大了眼睛,更好奇了。
顾言白意味深长的笑了:“我让酒店经理告诉你妈妈,我们订了星月湾大酒店的总统套房,今晚不回家了,在星月湾大酒店过新婚夜。”
杜笙笙一愣,然后“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顾先生,你好损啊。”
“有吗?”顾言白一脸无辜:“彩礼钱,本来就是给你的,如果你妈不贪这笔钱,那她什么苦头也不用吃,但如果她为了这笔钱,心甘情愿在星月湾大酒店的门口,守你一天一夜,那也是她自己的选择,是她在自讨苦吃,也怨不得我们。”
杜笙笙单手支着下巴,一脸好奇的盯着顾言白看:“顾先生,你是怎么做到,用这么无辜的表情,说这么冷漠的话的?天呐,你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种,高智商,但没有正常人类,所拥有的感情的嗜血大反派啊。”
真?高智商,但没有正常人类所拥有的感情,并且凶残嗜血的顾言白:“……”老婆,你猜对了。
“你这反派的气质,真是太迷人了。”杜笙笙完全不知道,自己随口一说,居然真的说中了,她伸手,搂住了顾言白的脖子,然后上前,用力的亲了顾言白一口。
顾言白被杜笙笙亲懵了,他茫然的看向杜笙笙,然后问道:“……所以,笙笙你其实喜欢,高智商,但没有感情的嗜血大反派?”
四舍五入,那不就是喜欢他吗?!
“喜欢呀。”杜笙笙兴致勃勃的说:“我告诉你,和电视剧里,这种高智商,低情商的嗜血大反派,人气可高了,不仅我喜欢,所有女孩子都喜欢。”
顾言白汗颜:真的假的?女孩子都这么重口的吗?
他还以为,女孩子们都比较喜欢,温柔体贴类的……
顾言白心神微动,他忍不住想:如果杜笙笙,喜欢高智商,低情商的嗜血大反派,那他是不是,可以把真相,告诉杜笙笙,让他们的婚姻,真正做到,没有欺骗,没有隐瞒?
然而,不等顾言白坦白,下一秒,他便听到杜笙笙咬着手指说:“不过呢,这种高智商低情商的嗜血大反派,也就在和电视剧里,比较迷人,现实生活里,还是不要喜欢的比较好,太费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