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孔宣借助煮茶磨炼心性时,千年时光很快就过去了。
这一日,不死火山热闹极了,各方大能陆陆续续的前来赴宴。
“这凤族竟如此怠慢我等,竟然只派个道童前来迎接我们?”一位大能语气不满的说道。
“你小声点,想死别带上我!”随同他一起来好友连忙堵上了他的嘴,并指了指在门口的玉凤。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还没死呢,他可不想受到同样的待遇。
刚才出声的那位大能见状,也是闭上了嘴。
很快,他们就跟随着道童,进入了不死火山内部。
待看清楚里面的一切,他们不得不感叹凤族的强盛与奢华。
"凤族不愧是先天三族之一,底蕴果然深厚,这里的一草一木,无一不是珍品!”
“还有这大殿,还真是豪华,这里边的东西随意一件拿出去,都能引的众人疯抢,结果在凤族只能沦为建筑材料。”
“这算啥?你仔细看看,这里的道童修为都在大罗金仙中期,这样的修为,放在洪荒中也算得上是一方高手了,巫妖两族中这种境界的人都少得可怜,结果在这里只能做个道童。”
......
众人议论纷纷,对于凤族的奢侈十分羡慕。
他们也都算得上一方大能了,但和凤族比起来,他们就显得十分寒酸了。
很快,众人就到了一处大殿内,放眼望去,大殿内摆设华贵,金碧辉煌,十分富丽堂皇。
大殿上的玉柱上雕龙画凤,栩栩如生,仿佛真的一样。
地板为清光玉石所铺,要知道,清光玉石可是不可多得的宝物,拥有静气凝神之效,巴掌大的清光玉石在外界都会被人疯抢,可在这里只能做地砖!
这些前来赴宴的大能们恨不得扣下一块带走,可一想到这是哪里,又不敢下手,别提心里有多憋屈了。
大殿上的人越来越多,看到这殿里的布置,都羡慕无比,同时也嫉妒起来。
这时乱糟糟的人群里不断传来轻声细语道,“我们来赴宴,竟然没一个主人出来待客,真是不把我等放在眼里……”
“就是,就是……”
“少说点吧!想想门口,谁家摆宴会在门口弄出这么血腥的场景?这不是摆明了在警告我们?”
就在这时,大长老抬步走了进来。
看到大长老上台,大殿内瞬间安静了下来,一是因为主人家来了,二是忌惮凤族的实力,一个长老就有如此修为,可以把他们在场的所有人吊起来打。
那凤族少主呢?众人想到刚才所说的话,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顶脑门,后背一瞬间湿了。
就在大长老说话间,一群道童抬着座椅一一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些端着果盘,仙酒的侍女。
人群中一个看着老道果盘上的水果一惊,随后浑身颤抖,旁边的人见此,不由得狐疑起来,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道友你这是怎么了?”
“我好的很,一会儿说不定会更好,你看那些盘子中的果子。”老者拍掉对方的手没好气的说
“不就是灵果吗?有啥大惊小怪的,你要喜欢过会儿我的让给你吃。”年轻人瞥了一眼果盘,随后藐视的看着老者说道。
老者气的直瞪眼,“没见识的小子,你知道那是什么吗?还说让给我,等会你就会恨你爹妈给你少生两张嘴了。”
“那可是黄中李,十大先天灵根之一,九万年才生九个果子,凤族竟然舍得拿出来待客?”老者激动的说道。
“什么?黄中李?尽然是此等神物”身后的人同样震惊的喊道。
“果然是黄中李,这等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没想到今天见到真容了。”一壮年男子道。
……
“师尊,您不出去吗?”林阳期待的看着孔宣问道。
虽然现在孔宣的煮茶技术已经非常好了,但他都不知道喝了多少杯茶了,实在是不想喝了。
而且,他也比较好奇洪荒中的这些大能。
“着什么急?这群工具人有几位长老招待就够了。”孔宣淡然说道。
“师尊,您举办这个宴会有什么目的啊!”林阳好奇的问道。
总不能真的只是给这些人介绍一下他和六耳吧!以师尊的性子,怎么可能做出这么无聊的事情。
“论阴谋我玩不过鸿钧,那就给他们来一手阳谋,我也想知道,天道和鸿钧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什么阳谋啊?”林阳更加好奇了。
“你自己看,等结束了,告诉我我都谋了些什么。”孔宣并不打算为林阳解惑。
在这满是算计的洪荒中,太过单纯可不是什么好事,这些手段,他可以不会用,但至少要看得懂。
“好吧!”林阳也看出来了孔宣想考验他,郁闷的点了点头。
洪荒中人个个都是老阴比,随便拉一个人出来,如果说他体重一百斤的话,有九十九斤都是心眼子。
唯独凤族和巫族例外,凤族九十九斤都是傲骨,巫族九十九斤都是肌肉。
“你既然好奇,就出去吧!”孔宣继续说道。
“好嘞!”林阳欢快的跑了出去,他早就坐不住了。
林阳刚走到举办宴会的地方,发现来的人就没一个他听说过的,不由有些失望。
随后林阳又走的了不死火山的入口处,结果迎面就撞上了十二祖巫。
好家伙,十二祖巫的丑果然名不虚传,就这长相,都能给对手吓个半死。
其中一位让林阳多看了一眼,这尊祖巫人身蛇尾,背后七手,胸前两手,双手握腾蛇,极为凶悍。
“想来这就是后土了吧!”林阳心里暗道。
林阳不由得佩服起了那些中的穿越者,基本上个个都把后土收入了后宫,就这长相,怎么下得去手的?
确定不会被吓得不举吗?
题外话:
各位书友们,快恭喜我,破三十五万字了,我要开始书测了。
我自己都没想过我能走到这一步,第一次写书,还是接触不多的男频,说实话,我没看过几本洪荒文,所以一些设定都是查了又查,一些打斗场景,环境描写和细节是真的不会写,卡文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
能写到这里,我是真的佩服我自己。
其实一开始,我是只打算写给自己看的,也没想过会有人看,有人支持。
写书的初衷是因为我太喜欢孔宣了,实在是为他的结局感到意难平。我想给他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我笔下的孔宣,但我是越写越喜欢,我现在也分不清楚,我喜欢的是我笔下的孔宣,还是原来的孔宣,但不论是哪个,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