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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对峙(1 / 1)


两人来到卤味分店时候,刚到下车就看到门口围了不少看热闹的群众。

两人推开人群来到店里,就听到一个张狂的声音响起:“你们不赔偿我,我就把赵氏卤味有虫子的事情发布到网上。我还要到卫生部门举报你们。”

赵宸一眼就看出这个人正是事件当事人王强,另外两个年轻人应该是分店的负责人,此时正无措的站在那里道歉。

他直接开口道:“你想要赔偿多少钱?”

听到有人说话,里面的人都看向门口,赵宸淡漠的走了过去,并提前打开录音问道。

“你是谁?”王强转身看向赵宸,感受到赵宸的气场,不自觉的降低声音说道。

“我是赵氏卤味的负责人,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跟我说。”赵宸说道。

“好,既然有人负责就好,我你们这里买了卤味,吃出了虫子,你们要赔偿我。”王强一听赵宸的身份,先是有些心虚,不过转眼就想到现在他才占据了主动,就重新鼓起勇气说道。

“你觉得我们赔偿多少合适?”赵宸不紧不慢的说道。

“最少三千块钱。”王强直接开口说道。

“啊?只需要三千块吗?不用赔偿精神损失费吗?还好还好。”赵宸轻声说道。

虽然声音小,可能手机没录上音,但偏偏站在他旁边的人能够听清。

“不,我因为吃到了虫子,感觉心理受到了怎么折磨,以后再也不敢吃卤味了,所以你们要再陪我三万块钱。”王强眼神中贪婪一闪而过,急忙说道。

“这样啊!你们俩给他转三万三。”赵宸看着他的眼睛,平静的转头对那两个负责人说道。

他们在赵宸进来时候脸色露出了喜色,赵宸虽然基本没管过卤味店,但是他的传说可从来没有断绝过。

特别是那比明星还亮眼的颜值,成为卤味店里的女员工经常讨论的中心。

所以,当赵宸进来时候,两个负责人一眼就认出他来。

不过,后面听到他和王强的对话,绝味有些失望,特别是要求给这个无赖转三万三的时候。

他们脸色都不太好,但是因为赵宸的吩咐他们也办法拒绝。

“哎呀!卤味店真的赔钱了?那是不是代表卤味店真的有虫?”

“我还以为是敲诈勒索,难道真的是店家有问题?”

“我经常吃赵氏卤味,以后在了不吃了……”

……

听到围观人群的讨论,赵宸并没有理会,看到分店负责人把钱转过去后,他向王强问道:“你收到钱了吗?”

“嘿嘿,受到了,你这个负责人办事效率很不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还有事先走了。”王强笑嘻嘻的说完就准备走,实在没想到会有意外之喜。

赵宸似笑非笑的挡住他的去路,说道:“这位先生,你要等等,我打个报警电话!”

“报警?报啥警?我们不是已经和解了吗?”王强立刻警惕道。

“是啊,可是你敲诈勒索我们赵氏卤味的事情可还没有解决!”赵宸说着不再理会他,反手就报了警。

“对,没错,我这里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敲诈勒索,数额巨大。”赵宸说道。

“喂喂,你说清楚,谁敲诈勒索了?”王强急道。

“呵呵,我来给你普个法。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立案满足的三个条件为: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

2、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敲诈勒索的。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呵呵,你以为你以前在其他饭店做的事情没人知道?我去过没有证据会肯定你是敲诈吗?

对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说你,不仅满足了多次敲诈,还满足了三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你可能要去里面踩上三年以上的缝纫机了。”

“你你你……你好恶毒啊!”王强听着赵宸一条一条的分析,最后吓得面无人色。

“呵呵,你要是说出幕后指使,说不定可以减轻处罚。”赵宸轻轻的说道。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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