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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金枝玉叶01(1 / 1)


能握在手掌中的,才是真实。

你向来信奉这一真理。而真理,往往需要倾轧一切的力量去推行。

枪、炮、血液、硝烟、服从。

你的世界正是一座坚冰覆盖的战场。

她是一缕误入的春风。

——蓝本《金枝玉叶》剧情引导

一九二七年,春。

今年春天鲜少下雨,大多数时候天色只徒劳地阴沉着,像战争的阴影覆盖在每一个人的心头。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他们敏锐地察觉到了某种改变——几千年的文明礼仪仿佛遮羞布般被扯下,现下谁有枪杆子,谁就是强权。

金玉敏吃够了苦头,还折了条胳膊,灰头土脸地被人从拘留所里架出来时,无比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

高高的台阶上,两个穿着黑地白边制服的警察勾肩搭背,喷着烟雾冲他嬉笑。

“既有门路,还硬撑什么,早说不就得了?平白受这等罪……”

金玉敏默不作声地叫司机搀上了车,后座上的母亲见了他这副凄惨模样,碰也不敢碰,哆哆嗦嗦地揪着条帕子捂着嘴,只知道哭。

哭声可谓一顿三挫,哀哀切切的,活像是几百只训练有素的蚊子军队拉开阵型绕着飞。

她哭了一路,金玉敏就忍了一路。

等到了地方,金玉敏攒着劲,猛地拉开车门,奋力靠两条腿蹦下了汽车。金太太则万万没想到儿子胳臂都绑成了胖熊还能有如此精力,一边喊着“敏敏”,一边抓紧时间同席府的司机客气两句,红着脸提起自己长长的衬衣,一步三晃地追儿子去了。

金玉敏进来一重门,大踏步往西走,他心里有事,目光只匆匆掠过前厅,也察觉屋子里又空荡不少,想必这几日父亲母亲又拿了摆设出去卖——金玉敏悲愤欲绝,今儿卖上三四个花瓶,明儿再卖几幅书画,家里还能剩下什么?!

底子都要抖搂干净了!

他怀着一腔愤懑,冲进了妹妹院子里。

如果说被柔暖日光填满的安静院落是一块西洋式样的蜂蜜小蛋糕,那金玉敏这位骤然闯入的不速之客,就犹如一柄餐刀,直愣愣地冲撞进来,将流蜜甜腻的内芯搅和的天翻地覆。

缸中的鱼儿惊慌失措地甩着大尾巴藏入叶底,金玉棠不得不停止观察,抬起头沉默地注视着兄长。

这样一双实在动人的眼睛自下而上地递来目光,无疑是很撼人心魄的。

金玉敏渐渐哑火,他挺了挺胸膛,刻意将自己缠着绷带的右胳膊凸地更显眼些,左手插兜,踱步上前。

这时他瞥见了妹妹搁在手边的鱼食,不由高高扬起眉毛:“你在喂鱼?”

你哥哥都这样子了,你还有心情喂鱼?

金玉棠实在想不出偌大的一个哥哥和巴掌大的小金鱼能有什么关系,又是出于怎样的心理要将自己与金鱼对比,但她明智地没有开口,而是转移了话题。

“席公子答应将哥哥捞出来,我答应了他的条件。”

轻飘飘的一句话,却令金玉敏感到了呼吸困难。

“什么条件?”他颤着嘴唇,头脑中被风暴卷的一团糟,以至于前言不搭后语,“不是席老爷?不、不是,你怎么能答应他……”

金玉棠叹气:“我托人求席公子时打听了,席老爷早去了南京呢,远水救不了近火。”

那就只能去求席公子。而席公子此人与她虽不曾见面,却岁日持久的不共戴天,听闻此事,自然是巴不得赶紧甩掉自己这个包袱。

条件是由金家提出来,两家的婚约就此作罢。

完了。

金玉敏失魂落魄地后退数步。与踩着小碎步赶来,突闻噩耗的金太太泪眼相看,无语凝噎。

金灿灿的一条大腿啊,就这么跑走了!

……

其实两家刚定下婚约的时候,委实是席家高攀。

那时金玉棠还不曾改姓金,和一群亲戚住在四九城的西直门大街,西邻是最爱养鸟儿听戏的堂哥尧盛,东邻是一片旗人聚集的民居,再往北则是掉一块牌匾砸四五个京官的西璋胡同——席老爷做参议的时候就住这儿,宅门正冲着金玉棠家的后花园。

这也算地缘意义上的青梅竹马。

可惜的是,哪怕是在最猫嫌狗厌的年纪,席小公子也不曾膨胀到爬上墙头,自然瞧不见一墙之隔,那常常撅着屁股趴在石凳上摘花喂兔子的小姑娘金玉棠。

自然也不知道,那黄毛辫子小丫头,其实是自己指腹为婚的小妻子。

席小公子就这么一无所知,莽莽撞撞地长到了十四岁。

这期间发生了许多大事,比如宫里那位还是被赶出了紫禁城,比如说席老爷跳槽找了新东家,比如金玉棠一家日子越发艰难,不得不卖掉祖宅……

与日益落魄的亲家相比,席家倒是一直在走上坡路。

席老爷如今混的风生水起。

以前他是怎么做的官老爷,如今还是怎么做的审计署长,在清廷做官,还是在新政府做官,归根结底都是在做人——对谁做好人,对谁做恶人,怎么做好人恶人——在这方面席老爷已然训练有素炉火纯青。

但追本溯源,席老爷奉行的还是旧日的官场哲学,骨子里仍是一名典型的士大夫官员,尤其身受封建遗毒浸润之深,令他儿子深恶痛绝。

席小公子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天。

他穿着熨烫整洁的小西装——那是他们中学的统一制服,也是席小公子最喜爱的,唯一一套西式服装,因为特殊的原因,席小公子甚至在西装口袋里别了一张分外摩登的淡紫色方巾,好叫自己略微少年老成的英俊面孔瞧上去温柔可亲。

他胸膛里充溢着激动快乐又紧张的情绪,这让他看上去像一只鼓胀到飞起的气球,小女朋友轻飘飘地牵着他,被带进府里。

席小公子特地嘱咐门房不要多嘴,因为他要做一件大事——在晚间将情投意合的小女朋友介绍给家人,主要是争取大家长席老爷的同意。

门房听得半懂不懂,迷茫地望着少爷的背影越走越远,张了张嘴,咽下了没说出口的话。

可是今天有客人来啊。应该、应该不要紧吧?

可席小公子的运气就是这么背。

他刚进来外院,面红心跳地拉了一下小女朋友软软的黄格子棉裙,就险些被一声怒喝震得肝胆俱裂。

“逆子!”

席小公子骤然受了惊吓,仓惶不已,连忙缩回手循声看去。

只见那垂花门一侧的抄手游廊处,竟是他那本该在公衙当差的老爹,正面红耳赤,疾言怒色地高高举起拐杖作势打来;老爹身侧还站着一装扮奇异,中洋混搭的陌生中年男子,赭色长袍,亮黄皮鸭舌帽,正拉着席老爷的胳膊殷殷劝说。

“老哥放轻松,事情还没问明白呐,断案也没这得快的,总得叫令郎解释一番?”

他说话的腔调和席老爷这种后来的还不一样,浓汁浓味的本地人,唱歌似的,很能熄火。

席老爷就把老木的拐杖一撂,长叹:“哎!”

“你不知道,我这小子……”

席小公子见席老爷的语气缓和,也暗松了一口气,对这不知名男子生出些好奇,多打量了两眼。

对方是个肉乎乎的长圆脸,肤色较白,很是和善,搓着手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小女朋友见势不妙,竟不知何时已消失不见。席小公子亦感激地奉上笑容,而后慢退几步,意图趁席老爷不注意悄悄溜走。

席老爷一拍脑袋,终于回过神:“看我都给气晕了。”

他面色不善地盯住儿子:“你给我滚过来,拜见这位……”

陌生男子忙道:“金世叔,金世叔。”

席老爷连忙摆手:“咱们还须客气什么!”面朝儿子又拉下一张威严的老脸,语出惊人:“还不拜见你老泰山!”

席小公子脑海中霎时一片空白。

他刚想说什么,人高的草木丛中倏地传出一声惊呼,原是小女朋友急急捂住嘴,藏地更严实了。

席小公子英俊而成熟的脸庞上青青白白,一瞬间感觉自己羞耻地快要死去了。

小女朋友好像并不那么爱我。他忧郁片刻。

他的自尊心无疑受到了打击,而很快,在席老爷理所当然又轻描淡写的安排他终身大事的命令下,愤怒的熊熊毒火将他彻底点燃。

席老爷寥寥几句话,就在他眼前勾勒出了那个不知名女人的大致形貌——见识短浅,古板无趣,甚至还可能裹了小脚(席小公子对旗人风俗一无所知),说是血脉金尊玉贵,实则是固步自封的愚蠢。

他的妻子,旁的不说,灵魂上一定要有共鸣,要说得来话,绝不能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满脑子封建残余的女人!

席小公子在这一天指天发誓。

我这一辈子,绝不会、绝不会娶那个金家的封建遗毒!

席小公子为此孜孜不倦努力了三年,终于在十七岁这一年,他略施小计,也算达成所愿。

席老爷每每被桀骜不驯的小儿子气到肝疼胃疼,在大儿子兼家庭医生的劝说下,决定遂了小儿子的意,送他去留学。

少年骑骏马,意气两相骄。

驰骋春风里,人看满渭桥。

在最热血,最无畏无惧勇于闯荡的年月里,席小公子眼里看到的,脚下追求的只有他的理想和事业,其余的全部不值一提,全都可以放弃。

这一年,他十七岁,还不曾及冠。

直到五年后,学成归来的席聿深才重新踏上祖国的土地。

再四年,被战争与风霜打磨地近乎面目全非的席聿深,转战到了离故乡千里之遥的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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