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有修养有素质的女人实在是稀罕,堪比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好不容易遇着一个,轻易不能放跑了,不然实在对不天地,对不起爹妈,对不起我自己。
我谄笑道:“吃饱了?”
“嗯。”她脸上的表情温柔而宁静,应该没生气。
“要不要再来一点?”我试探性的询问。
“你当我猪啊?”她又不清不淡的瞪了我一眼,那双黑白分明的凤眸中,有风华流转。转啊转的,我心跳都加快了,一时间忘了吃面,不是面不好吃,实在是面没有她好吃,光顾着看她了。
“我又不是电视机,你干嘛老盯着我看啊?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她斜眉冷目,佯装生气的样子,别具风情。
我嘿嘿傻笑着,不知道该怎么接她的话茬。我这人平时嘴巴还是挺顺溜的,这会儿不知道咋地,舌头有些打结,捋不平直。突然想起她刚才都告诉我她的名字了,我却还没告诉她呢98888,实在是失礼。正当我准备来一番自我介绍的时候,她微微笑道:“不用说,我知道你叫顾长轩。”
我一愣,很自然的询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叫顾长轩,你又怎么知道我准备自我介绍的?”
“我说我会读心术,你信吗?”她笑的有些狡黠,有些神秘,当然极是好看。
“我信。”我很真诚的回答。
“傻帽,你还真信啊?今天,真是很谢谢你了。太晚了,我要回去休息了。你也快点吃完早点回去休息。”莫小雨说完,便起身离开,付了钱,就径直离开了。
我抬头看着她离开,一个转弯,她的身影就完全不见了。其实,我还想跟她聊一会来着,不过也的确是太晚了。
我没头没脑的傻傻的笑了笑,说实话有些意犹未尽,也有些遗憾,但还是坚持吃完了面条。抬眼看去,店子里已经只剩下我一人了。
我扯过一片纸巾,随意的擦拭了一把嘴巴,起身过去预备付账。老板娘却告诉我已经有人买单了。不用想,也知道是莫小雨刚才顺便帮我付的。我也没作多想,毕竟今天帮了她大忙,请我吃碗面我也心安理得。
“走了,大哥大姐,早点关门休息吧,钱是赚不完的。”说完,我已经向门外走去。
我这个人比较喜欢高层,所以我住在27栋7楼707。电梯是甭想的,一双腿就够了,天天爬月月爬,爬了快两年了,也习惯了,小腿倒是结实了不少。
在我死后,我常常回想,我这一生,不管到哪里,好像都跟7这个数字紧密相连纠缠不清。开7路公交,27岁挂掉,住27栋7楼707,尼玛的,做鬼了想想都觉得晦气。当时我可没这么想,因为我挺喜欢这里,挺喜欢707这间房子的。
一口气爬上七楼,基本没喘气,正对着楼梯口的就是707,我掏出钥匙开了防盗门,进去随手开灯,踩在内门口的白色毛巾上,脱掉球鞋和袜子,转身关好门。
当我赤脚踩在黄色的地板砖上,冰凉冰凉的触感传来,有些冻脚,可我不介意。这是我的房子,虽然是租的,但至少现在属于我。
我这个人很爱卫生,房子不大也不小,对于一个人来住还是足够了的。里面的摆设也很简单,一个小卫生间,右边挨着小厨房,厨房里炊具还算齐全,用的次数也相当多。靠里边墙壁是我的床,长200厘米,宽150厘米,足够我一个人睡的。
床尾是一个便宜的电脑桌,还算坚固,靠着墙壁整齐的码着42本,有公认的世界名著,也有我自认为写的不错但不太出名的。我最喜欢钱钟书先生和古龙大侠的书。上面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早就淘汰的型号,但是速度和性能都还不错,成色也有8成,不比现在一些新出来的高配置电脑差多少。
那是我07年在二手电脑市场里花了2800块人民币掏的,说实话我还挺喜欢的。刚开始用的时候不习惯,用着用着也就习惯了,再去用别的反而还有些不习惯。
床头边放着一个木椅,木椅上面摆着一个从夜市里掏的红酒钢架,摆着一瓶长城干红,喝了一半。三个便宜的高脚红酒杯摆成一个三角形。木椅旁边不远处是一个简便衣柜,里面自然放着我的衣物。地上铺着蓝色的洁净的被单,两个蓝色的抱枕,一张懒人小桌。我一般就坐在那里吃饭,夏天也偶尔在上面躺着看书听音乐睡觉。
这些就是我房里的一切,是属于我的一切,也是我所有的财产,我很爱惜它们。我脱去外套和毛衣,露出白衬衫,过去拿起木椅旁边放着的大瓶康师傅矿泉水,狠狠的灌了一大口,凉凉的,但是爽爽的,放好瓶子,我喘了口气。
房里有些冷,但也有些闷。我过去随手拉开白色窗帘,窗帘看起来有些脏,其实很干净,我才洗了不到两个星期,上面的污迹实在洗不掉。窗帘是房东配的,不要钱的东西能好到哪里去?
原本想自己换一个的,想想又觉得不划算也就一直没换。我又不打算在这里住一辈子,终归是要离开的。我把窗帘打成一个结,挂在一旁的铁丝钩上。推开玻璃窗,寒冷凛冽的空气蜂拥而进,我做了一个深呼吸,冰冷的空气吸进肺里,一个轮回,肺部有些痛有些冷,但也有些说不出的清爽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