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站在了国色天香舞厅的门口,高悬的霓虹灯招牌上“国色天香”四个大字一闪一闪,发出暧昧挑逗的彩光。
舞厅门口有卖票的,拦住了林枫。
“去亮区还是暗区?”卖票的嗑着瓜子,头也没抬。
“什么亮区?暗区?”林枫不懂。
那时候这种藏有暗娼的小舞厅,都分亮区和暗区。亮区就是正常跳快三、慢三、恰恰之类的,暗区音乐暧昧,灯光暗淡,贴身舞随便摸,如果有进一步需求,就谈价开房。
“亮区入场10块,暗区再加20。”卖票的仍在专心致志的嗑着瓜子,懒得给林枫解释。
“我不跳舞,找人。”
“找人?管你找人还是跳舞,进场就得掏钱。”看门的一脸不耐烦。
“我找周楚雄。”
“谁?”看门的把瓜子一扔,站了起来。
“周楚雄”
“你和雄哥什么关系?”看门的问,语气亲热了许多。
“我们是兄弟”
“你不早说,快进去吧,雄哥他们在茶座呢!”看门的似多年老友一样,已是一片亲热。
舞厅规模不大,装潢也很一般,舞池里灯光昏暗,一对对男女在高胜美甜美婉转的《一帘幽梦》歌声里跳着舒缓的舞步。在舞池两侧有几个茶座,在犄角旮旯一个不起眼的茶座里,林枫看到了周楚雄几个。
“哈哈,小枫!”
周楚雄和猩猩一人给了一个热情的熊抱,球子也和林枫握了下手。
“走,喝酒去!”周楚雄高兴的说。
“你们不用在这守着?”林枫问。
“哈哈,我们又不是这里养的打手,只是友情看场,再说又不是在单位上班,还得签到签退,有人查岗!今天没人闹事,天下太平,咱们去喝个一醉方休!”
周楚雄几个和舞厅里的一个小混子打了声招呼,几个人就拉着林枫去了舞厅附近的一个火锅店。
“老马,支个锅子!”一进店,猩猩就大呼小叫。
“别看这个店小,可这是全市最正宗的涮羊肉!”周楚雄笑着向林枫介绍道。“这里用的都是羯羊,知道什么是羯羊吗?”
林枫摇了摇头。
“哈哈,羯羊就是被扇了(阉割)的公羊!”闲不住的猩猩抢着答道。
“这种羊肉最好吃,肉质筋道,还没有膻味!”
老板从厨房里探出脑袋,口音带点京腔,问道:“哥几个,还是老几样?”
“当然!”周楚雄笑着点头。
周楚雄这人平时很霸气,尤其是在江湖上混常不怒自威,眼睛一凌,让人觉得不寒而栗。但他跟普通人接触,尤其是底层人的人说话时,却往往很谦逊,没有一丝的盛气凌人。
很快,几盘肉质细嫩、瘦中带肥的肉片就端了上来,“来了,哥几个,上脑、大三岔、小三岔、磨裆、黄瓜条,绝对的小尾绵羊!”
这几个都是羊身上肉质最好的部位,老饕必选,绝对金贵!
炉火很旺,铜锅中的高汤很快沸腾起来,林枫夹起一片羊肉,发现肉片很薄,非常美观。
“这肉下进去,一烫就熟,即刻能吃!这肉片全市只有老马这能片出来,具体怎么好我是说不上来,你给我兄弟介绍下?”周楚雄笑着对正端酒过来的老马说。
“呵呵,咱这是祖传的手艺,纯手工功夫,要是用一点机器您把我招牌给砸了!先把羊肉冻上再切,半斤羊肉必须只能片出40到50片,多了少了都不行!羊肉片大小也有讲究,六寸长,一寸半宽!讲究薄、匀、齐、美,入汤即熟,又不能化了!还得筋道,有嚼劲,这手艺,不是我老马自夸,全市蝎子拉屎——独一份!”
老马贫起来彻底暴露了他北京人的身份,谈起自己的手艺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他这色香味俱全的一通介绍,更增添了客人的食欲。
几口羊肉下肚,果然是余香绕齿,口舌生津。
周楚雄举起酒杯,笑道:“来,欢迎林枫归队!”
“干了!”猩猩在一旁起哄。
在座的都是爽利人,全都仰头干掉了杯中酒。
酒逢知己千杯少,几人边吃边聊,很快,桌上的几瓶白酒就见了底。
又有更多的白酒端上了桌。
酒过三巡,林枫头有些发沉,醉意上涌。
“这羊肉真好,你们真会享受!”林枫突然道。
“呵呵,咱们为什么闯江湖,不就是要吃最好的肉,喝最烈的酒吗?”周楚雄豪气干云的说。
“凭什么?就凭咱们现在帮鸡头看场子?”
这话一出,空气仿佛一滞,猩猩和球子夹肉的手都停了下来,注视着林枫,只有铜锅中沸腾的高汤奔涌。
周楚雄却似乎毫不在意,仍就夹着肉沾了一口料汁,塞进嘴里大嚼。边吃嘴里边含混的问:“小枫,你想怎么样?”
林枫没有和别人碰杯,而是一仰脖就喝干了杯中酒,平日里白净如玉的脸上炫上了一层红色。借着酒意道:“既然要混,就要出人头地!我没有退路了,这次出来,已经立了誓,混不好就再也不回去了!”
周楚雄放下筷子,认真的看着林枫,短暂的沉默,突然爆发出了一阵爽朗的大笑。
“小枫,你不会以为我们就是在这混吃等死吧!咱们是混混,但混的不是日子,混的是社会,既然选择了江湖路,要混,那就要做最大的混混!”周楚雄大笑着说。
林枫笑了,他知道自己的好兄弟们未忘初心,血犹未冷!自己来投奔他们没有错!
大家又碰了杯中酒,林枫问:“咱们应该怎么混?有什么打算?”
“小枫,你刚从学校出来,还不太了解情况。咱们是外来户,不比市里本地的混子们土生土长,要想出头难上加难。要想发展就得有根据地,可是现在市里的地盘、各行各业都有人霸着,咱们插不进手去,哥几个暂时窝在国色天香,就是在等机会。”
“咱们几个既不会偷又不会骗,没门路没靠山,凭什么求富贵?”
“富贵险中求!就凭咱的拳头硬!以前在老家打打杀杀就是为了快意恩仇,现在看明白了,混社会的目的是为了求财,现在的社会有钱好办事,有钱才能让兄弟们和家里人不再吃苦受罪。既然咱们最擅长的是打打杀杀,那就只能在刀尖上取富贵了!混社会就要做好准备,无论将来干什么,都少不了是场腥风血雨。”
听到这话,林枫也是冷冷一笑,对于走上这条路将要面对什么,他早有心理准备。
“嗯,今天我来的时候,碰上了在号子里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吃的是骗这一行,一会的功夫,弄了好几千。不过,在长途汽车站被另外的团伙给劫了”
“你说的是车站的方勇吧!听说这种事他没少干!这种人混不久的,断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吃独食的家伙迟早会被打掉。你说的这个伙计可以给咱们引荐一下,现在咱们在市里缺朋友,一个好汉三个帮,没准将来能用的上。”
周楚雄吃了口羊肉,接着说:“之前你的那个同学,叫什么猴子的那个家伙”
“马候?”
“对,马候,他的表哥是伙小贼,咱们也用的上。”
“一群小毛贼有什么用?邓伟的手艺不甩他们几条街?”
邓伟是远近闻名的神偷,割包能悄无声息的割出直角,这手艺在全市恐怕也没几个。
“呵呵,小枫,江湖不是你这么混的。记住,江湖上鸡鸣狗盗之徒也都有他们的用处。邓伟的手艺太出名了,在老家发了大案公安先想到就是他,我叫他来市里一起闯天下。”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话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扒手这行也不能例外。
“入冬了,他们那伙贼买卖多,不愿意轻易挪窝,说是要等过完年开了春再来。可是你也知道他们这行的规矩,离乡背土的少不了很多麻烦事,能拉来多少人还不知道,要想把买卖做大,少不得还得借助本地的团伙。”
江湖上,捞过界是大忌,一般扒手都是有固定地盘的,如果到别人的地盘上做买卖,那就是虎口夺食了,少不得得有几场血战。
林枫问:“你是准备养佛爷?”
京畿一代的江湖,佛爷,专指的是小偷,养佛爷,就是为小偷提供保护,吃小偷供奉。这也是当时很多团伙的生存之道。
“邓伟是咱们的好兄弟,他之前帮了咱们这么多,是时候咱们给他打出一片地盘来了。”
他们团伙亏欠邓伟太多,都是一腔热血、快意恩仇的汉子,自然是有恩必报。
“借着这个机会,正好打响咱们的名头。现在的江湖,名号就能带来财富,打响了名号,以后干点什么也都方便。”周楚雄补充道,尽管外表粗豪,但其实他考虑事情非常全面。
80、90年代,社会飞速发展,江湖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江湖上的混子们正在从古典流氓向拜金流氓转变,既残存着讲义气、重然诺、轻生死的江湖道义,也掺杂着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拜金思想。
那时候,江湖名号就是最大的生产力,可以转化成金钱财富,甚至有时候,只需报出名号就会有人乖乖的送上钱来,老混蛋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但这些名号不是白来的,是在一场一场恶战的洗礼中用血和命搏来的!
但到了90年代后期,名号却变成了麻烦,受《古惑仔》的影响,很多涉世未深的少年把暴力当做是游戏,怀揣枪刺、匕首满大街溜达,希望扎翻一两个社会大哥一举成名。至于扎翻对方之后是会被判刑还是被乱刀砍死,则从来没在他们的考虑范围。
到了新千年以后,尤其是近十年来,江湖彻底蜕变,真正的江湖大哥们已经完成了血腥的资本原始积累,他们追求的不再是威震江湖,而是低调,讲究的是闷声发大财,千方百计向官员巨贾们中钻营,想方设法漂白曾经的劣迹。只有初出茅庐的小瘪三,才会去追求什么所谓的江湖名号。
这些都是后话,谁也不可能超越时代看透世事变迁。至少在当时,周楚雄的判断是完全符合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