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骗人,你骗人……明明是你不守妇道……贱人,你骗人……”
被康勇按住的范成又开始疯狂扭动,嘴里骂骂咧咧的反驳,否认范大婶所说的一切。
“是不是骗人自有大人定夺,哪轮到你说话。”康勇又给了范成一下,打得范成气都喘不上来,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
顾明扬原是要拍惊堂木让范成闭嘴,康勇倒是省了他的麻烦,他重新放下惊堂木,眼神怜悯的望着范大婶。
范大婶所说的一切虽匪夷所思,却也合情合理的解释了为什么孟金山会在她房中,以及范成所受的伤,不过礼法森严,纵使还她清白,她又要如何自处?
“邓婵,你所说可是事实?”
范大婶叩首含泣道:“民妇所言句句实情,不敢欺瞒。”
缓过一口气的范成闻言恨声道:“大人,这毒妇承认杀了孟金山,您快些将她治罪。”
顾明扬嫌弃了瞥了他一眼,“你可知那孟金山所犯何罪?你又可知你犯何罪?”
范成迟钝的眨了眨眼,“孟金山人已经死了。”
“奸人妻女,就算他不死,也要被判决杀之罪。”顾明扬冷冷道。
“可是……可是……要夫告才论罪的。”他小声道,虽然他大字不识几个,但到底曾跟在胡院长身边,多多少少也听过一些律法。
“她只是你妻子,又不是你所有之物,她有嘴,何必要你来告?”顾明扬险些要被气笑,原来是有这份笃定,所以才敢典妻与他人。
范成瑟缩起肩膀,莫名就觉得这县衙之内从县老爷到衙役都厌弃他,可他却不觉得自己哪里做得不对,毕竟在他所混的赌棍圈里,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她……她……她刺瞎了我的一只眼睛呀……”范成突然想起自己所受的伤害,委委屈屈道:“妇殴夫这可是有罪的。”
县衙内又陷入静默,范成所言不虚,律法中明确规定凡妻殴夫者,杖一百,至折伤以上,各加凡斗伤三等;至笃疾者,绞。
范大婶刺瞎了范成一只眼,按律是要判绞刑的,可是人人都看出她的委屈、愤怒与无辜。
沉默半?,顾明扬开口问道:“范成你是要告你妻邓婵欧夫之罪吗?”
范成偷眼看着死气沉沉的的范大婶,默默咽了咽口水。不管是外人,还是他自己来看,范大婶除了没给他生个儿子外,还算是个很不错的媳妇,勤劳温驯,模样也漂亮,只是她微笑着拿簪子要杀他的样子已经成了他的恶梦,时不时疼痛的眼睛也在提醒着他的失去,他是再也没有办法与她一起生活,想到这里他朗声道:“是,小人要告小人的妻子邓婵殴夫之罪,请大人秉公审理。”
“邓婵刺瞎你一只眼睛,自是要追究的,不过……”顾明扬话锋一转,厉声道:“范成你承不承认自己将邓婵典与孟金山?”
对上顾明扬清亮的眼睛,范成有些心虚的避开眼,“小人……小人……”他小声嘀咕了两声却不知要怎么辩解。
这时衙役魏东逞上一张染血的纸条,上面歪歪斜斜写着“欠条”二字,依稀可见范成名字上按的手印。
又是证明范大婶所言不虚的物证。
“范成,你是否欠孟金山二两银子?”
“是……是有这么回事。”范成含含糊糊道,声音小的近乎耳语。
“大声一点。”
顾明扬沉声道,康勇适时踹了范成一脚,对他怒目而视。
“是。”被踹疼也不敢有所不满的范成忍气大声回答。
“你可承诺何时还他银子?”
“过……”范成在康勇的瞪视下,提高音量,“小人跟他说好过些日子就还。”
顾明扬看着欠条上的日期,是三个月前,于是又问:“过些日子是什么时候?”
“这……”范成又迟疑,其实原本是说一个月后还的,结果一月拖一月,胡院长倒台,他手中更不宽裕更是还不出,孟金山围堵他多次,他实在是没有法子了,才同意孟金山的提议,不想自家婆娘性子烈,惹出这泼天大祸,想到此处他更是对邓婵恨到不行。
“大人问你话,你就好好回答别吞吞吐吐。”康勇又横眉怒目瞪他一眼。
范成高大的身体抖了两抖,忙道:“就是过些日子。”
顾明扬也不再纠结具体的时间,“已过三月,你可有钱还?”
“这……”原本是有的,福田院里刚发了月银,他本想先还上一些,可是路过赌场时他觉得应该再去试试手气,不想再从赌场出来,他的荷包比脸还要干净。
啪——
顾明扬重重拍下惊堂木,森然道:“范成,本官问你,你准备怎样还欠孟金山的银子?”
范成被惊堂木声惊吓到,下意识脱口而出,“他说让我家婆娘陪他睡几晚,就顶了赌债。”
低头跪立在旁的范大婶,心已如死灰一般,可是亲耳听范成说出,还是难堪的闭上了眼,这种人居然是她的夫,她的天?此刻她倒真有种天塌了的感觉。
“你是承认将邓婵典与孟金山了?”顾明扬的眼底浮起一丝渺远的笑意。
话已经出口,如水覆地再难收回,范成索性梗着脖子道:“她是我家婆娘,我想将她卖给谁就卖给谁?”
“你既已将邓婵卖与孟金山,便是不再将邓婵视为妻子,那便告不得她殴夫之罪。”
范成难以相信的瞪大仅剩的一只眼睛,结果因为太过用力,牵动瞎了的那只眼,痛不可抑,他伸手捂住还包裹着布条的伤眼,“可她刺瞎了我的……她刺瞎了小人的眼睛……大人,邓婵这贱人刺瞎了小人的一只眼睛啊,您让她赔我一只眼睛……”
包裹着伤眼的素白布条洇出星星点点的血色,范成觉得眼也疼、头也痛,他状若癫狂的捶着脑袋,“大人,以眼还眼,您让小人挖出她一只眼睛吧。”
顾明扬无视范成的癫狂,厉声问道:“范成,你可知与人合谋奸人妻女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