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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好肉就好酒(1 / 1)


羊肉是温补的,寒冷的地方吃的多些,温暖的南方不像北方吃得那么多。偶尔吃一顿,薛昭也挺喜欢的,基本上吧,只要好吃的,他都不挑食。

大概是体质和肠胃已经适应了南方的饮食以结构,薛昭只要羊肉多吃了几顿,就会上火,口腔溃疡。不然,也不用琢磨发豆芽吃。

薛昭笑道:“既然二位不嫌弃,那就请留下用早饭吧。不过,还请二位稍待,我去叮嘱厨娘几句。”

易重安挥手:“快去,快去,某家这腹中的馋虫可是呼之欲出了。”

熊郎将笑道:“就是,薛兄弟快去,某可是从昨晚就馋到现在了。”

这夸张的语气,逗笑了薛昭,赶紧去厨房,就着现有的调料,调了个蘸水,可惜没有辣椒,不然自己熬锅红油,凉拌猪头肉和猪耳朵,味道也是极好的。

客人临时上门,菜色准备的少,一顿饭只有冷菜没热菜,只有荤菜没素菜,似乎不是待客之道。

见薛昭发愁,秀娘连忙道:“郎君,不如让奴去大厨房看看,可有什么素菜?”

“成,速去速回。”

“奴晓得。”

秀娘快步去了。

薛昭在厨房转了一圈,从梁上吊着的竹篮里拿出两条瘦肉,切好大葱,爆炒,总算又凑出一个菜;卤好的大肠,切了爆炒,做个红烧,又是一道菜!

墙角放着几个萝卜,虽然没有新鲜的那么水气十足,但也算素菜不是?洗了切丝,凉拌萝卜丝。就缺个热汤了,早饭还是要喝点儿热汤暖暖胃才好。

等了没多大一会儿,秀娘挎着个竹篮回来,里面有大块的豆腐,还有一条草鱼。

“罪过,罪过,居然让郎君亲自动手做菜,是奴的罪过。”

秀娘一进来,看见灶上摆着的菜,连忙请罪。薛昭不在意的摆摆手:“没什么的,总不能让客人一直饿肚子等着。先把客人招待了再说。快杀鱼!”

“喏!”

秀娘快手快脚的动作起来,不过片刻功夫,一条草鱼已被她料理干净,薛昭瞟了一眼,直接道:“鱼鳃!把鱼鳃也摘了!”

“鱼鳃?郎君,鱼鳃是哪里?”

薛昭连忙指给她,秀娘忙不迭的点头,赶紧把鱼鳃摘了。

交代了秀娘豆腐鱼的做法,便让人开始上菜。薛昭把易重安拿来的酒打开,闻了闻,倒出一点儿尝了一口——

好淡!口感偏甜,并且,杂质还多!薛昭这会儿忽然想起来,虽然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有了蒸馏酒的雏形,但在唐代的时候,蒸馏酒尚未普及,这个时候的酒,就是很浊的。

这类浊酒,第一眼看上去,通常有点发绿,正如白居易所说的「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再如李白所说「千杯绿酒何辞醉,一面红妆恼杀人」,很多当时文艺作品中都能看到作者用绿来形容酒。没办法,因为酿酒工艺的问题,酒曲品质难以保证,往往混杂了其他的微生物,酿造过程中酒就绿了。

这类浊酒,喝的时候如果不心急,就先可以加热一下,彻底结束微生物发酵的过程,再过滤,得到酒的品质还会更高一些。如果通过用高品质的酒曲,对于酒的品质也很有影响,比如红曲——因为含有红曲霉素,发酵效果更好,直至二十一世纪都是非常常用食品添加剂。好的酒曲酿出来的酒,因为相对纯净,颜色就不再是绿色,而是从红到黄色,唐人喜欢称为琥珀色——应该有点接近于现代的黄酒了。这种琥珀色的酒,在唐时就被认为是最高档的酒,还是有白居易的诗为证,「世间好物黄醅酒」。

薛昭饶有兴趣地想,不知道如果把酒壶里的酒拿出来给两人喝,老熊同志和易参军能喝几杯?

薛昭不禁十分期待。回转后院,拿上酒壶和酒杯,话说,他这酒壶里可都是六十来度的高度白酒,驱寒暖身是极好的,就不知熊郎将和易参军受不受得住!

待薛昭拿着酒壶回到正堂,长俭、万福已经手脚极快摆好三个小案几——

唐朝是分食制,简而言之,一餐饭,各吃各的。如果是一群吃货一块儿吃饭,完全不用担心抢不赢。

不一会儿,长俭就把做好的菜端上来——

扑鼻的香味儿,别说熊郎将和易参军两个从未吃过的,就是薛昭这吃惯的,也控制不住口水分泌的速度。

“准备仓促,有些简陋,还请不要嫌弃,请用餐!”

作为主人,薛昭谦虚待客:“俗话说,有肉岂能无酒!我这里还有两壶从异国带来的酒水,看两位也是酒中豪客,不如尝一尝,可好?”

易参军满意的眯眼,摸着三缕长须笑道:“易某就爱这杯中之物,薛主簿有新酒待客,自是极好的。”

熊郎将很干脆:“我老熊还没喝过外国酒呢,今天就借着薛兄弟,尝一尝外国的酒是什么滋味儿。”

进来前,薛昭已经把酒壶、酒杯拿给腊梅,腊梅倒好酒,给端上来——

“唔……好香的酒味!”

还没喝到嘴里,易参军已经恨不得把眼睛长在酒杯里,老熊也跟着咕嘟咕嘟咽口水。薛昭笑吟吟的看着,默默地夹了一筷子猪头肉吃——

好香!

这种纯正、浓郁的肉香,简直好多年没吃过了!

在现代,所谓的农家猪,其实也有一段时间是要喂饲料的,就是乳猪阶段,只不过喂的饲料是精饲料,用精饲料先把乳猪的架子催出来,有了架子,再改喂普通猪食,这样才能保证出栏率。

猪头肉、大肠味道都一本满足!再夹一筷子炒瘦肉,哎呀,如果有干辣椒爆个再炒,肯定更香!感觉拌饭都能吃三大碗的感觉。

薛昭默默吃菜,看长俭给两人倒好酒,两人端着酒杯一脸陶醉的闻来闻去。易参军看看手上端着的不锈钢酒杯,再看看长俭手上的酒壶,眼睛一亮,问道:“这酒壶、酒杯倒是别致,旅途之中颇为实用。只是这材料看着似金属又,却如此闪亮,不知是何物所做?”

薛昭道:“做这个的材料叫不锈钢,也是铁制品,至于是如何做成的,我也不甚明了。”

两人在这里讨论酒杯材质,熊郎将已经等不及了,催促道:“这酒杯是别致,可也没杯中之酒吸引人!你俩稍后再作讨论,来,来,先尝一杯试试!”

说着,也不待薛昭举杯,自己就端着杯子往嘴里倒,薛昭想说“酒太烈,喝慢点”的话都还没来得及出口,他已经倒进去一杯——

黑黑的脸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变红,眼睛闭起,脸皱成一团!

“好烈的酒!我老熊还是第一次喝这么烈的酒!”

说着,筷子动的飞快,猪头肉塞进去一口,嚼吧嚼吧咽下去,毫不犹豫的竖起大拇指:“好肉!好菜!好酒!哈哈哈,太过瘾了!易参军,快尝尝!”

易参军明显吸取了老熊的教训,端着酒杯先小小的抿了一口,冲鼻的香气,酒液进入嘴里就跟吞了一口火似的,虽则辣,却十分的爽,等咽下去,满口的酒香,再夹上一口菜进嘴里——

简直是极端的享受!

易参军朗声大笑,拍着案几,道:“果真是好酒、好肉、好菜!今日真真是不虚此行,幸好厚着脸皮闻香而来,否则,岂不是要错过这等美味儿!老熊,此等佳肴,可不能喝醉了,咱们慢慢品!慢慢品!”

熊郎将点点头,嘿嘿笑道:“如果是别的酒,那我老熊是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薛兄弟这个酒嘛,少不得要做回斯文人,慢慢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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