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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论食材丰富的重要性(1 / 1)


腊梅这症状,似乎是夜盲症?!

夜盲症就是晚上或者是光线昏暗的地方看不清楚东西,俗称雀蒙眼。只是,夜盲症也有好几种类型,其中一种就是缺乏维生素A引起的。只不知腊梅是哪一种,不过,多吃蕴含维生素A的东西总是好的。

想想自从穿越到唐朝后所吃的食单,最常吃的肉食是羊肉;菜蔬、水果的品种相比起后世,可算少的可怜。

薛昭觉着,以唐人饮食结构的单一,腊梅的夜盲症很有可能是缺乏维生素A导致的,也就是说是暂时性的,只要补充维生素A就能痊愈。

唐朝没有维生素片,那就只能通过食物补充。蕴含维生素A的食物不外乎就那几样——

肝脏类,比如鸡肝、猪肝;胡萝卜;鱼。

猪肝,穷人家或许吃,公主府这样的门第是肯定不吃的;胡萝卜明显唐朝没有。鱼……

唐朝人倒是挺爱吃鱼的,但较常见的做法是“脍”,也就是将鱼肉切片,类似于今天的生鱼。杜甫诗云:“无声细下飞碎雪,有骨已剁觜春葱”说的就是做鱼脍的场景。

为了做出更薄的鱼脍,唐朝人还发明了制作鱼脍的专业工具。

相传在唐代宫廷中,还有一道名为“金齑玉脍”的名菜,齑就是捣碎的佐料。这道菜以鲈鱼为主料,橘瓣为齑,将鲈鱼肉切成薄片,再浇上橘汁,肉质细嫩鲜美,成菜时如金似玉,鱼肉鲜嫩,清香爽口,是当时的天下第一鱼生。”

李白就有幸品尝过这道菜,后来他回忆起来还专门写了一首诗称赞:“吹箫舞彩凤,酌醴脍神鱼。”

“鱼脍?郎君想吃鱼脍?”

两人已经进了内院,墨竹听到两人的说话,插口道:“郎君想吃鱼脍可不容易,府里只有办大宴时才会召专做鱼脍的师傅进府来做。”

薛昭看墨竹也误会了,摇摇手道:“不是我想吃,我的意思是说,腊梅晚上看不清楚东西的毛病,多吃鱼,多吃鸡肝、猪肝之类的东西,应该能好。”

腊梅惊喜的问:“郎君说的可是真的?”

薛昭还没答话,墨竹就直接打断道:“郎君可别哄腊梅。以奴婢等的身份,鱼脍哪里是能享用的!至于鸡肝、猪肝之类的腌臜物,如何能在府里出现?如若被管家知晓,郎君没事,奴婢们可是要受罚的。”

也对,这里是公主府,可不是自己家,也不是普通百姓家,有些东西是不可能上公主府的餐桌的,就算是奴婢的餐桌也不能,这就是社会现实。

墨竹已经准备好热水,薛昭一进屋,就端上一盆来,给薛昭洗手洗脸。

薛昭一边洗,一边不以为意的点头:“既如此,那我们就多吃鱼好了。鱼可不止鱼脍一种吃法,明日吩咐厨娘,买菜的时候如果看到有人卖鲜鱼,买点儿回来,看郎君我教你们一鱼三吃。”

墨竹笑起来,朝薛昭福了一福:“多谢郎君体恤,少不得奴婢们就跟着郎君享一回福咯。腊梅,看郎君为你如此费心,还不快谢谢郎君?”

腊梅被墨竹说得小脸发红,朝薛昭福一福,羞答答的道:“奴婢谢谢郎君。”

薛昭虽然觉得墨竹的话怪怪的,倒也没多想。在他眼里,墨竹、腊梅这样的完全就是萝莉属性,小孩子而已,他一个大男人,还不至于去跟小孩子计较。

于是,薛昭爽朗的笑道:“其实,我也想换换口味。自从来到这里,吃的东西,吃来吃去就四个花样儿,蒸煮炖烤,明日试试别的做法,墨竹,记得告诉……对了,厨娘叫什么名字?”

“郎君真真贵人事忙,这会儿才有空过问,回郎君,厨娘名叫秀娘,您可别忘了。”

墨竹这小丫头,牙尖嘴利的,做事倒是手脚利落。薛昭点头:“行,记住了。墨竹记得吩咐秀娘,我明日想吃炒菜,别再给我端一桌的汤水上来了。”

“喏,奴婢会去告知秀娘,不过,敢问郎君,何谓炒菜?如何烹饪?奴婢从未听过哩。”

墨竹一边勤手快脚的把薛昭换下的脏衣服收起来,一边找来干的帕子,给薛昭擦拭手上的水,手脚利落的劲儿,很有点雷厉风行的范儿。

薛昭站着让墨竹、腊梅摆弄,好奇的问道:“墨竹你不知道炒菜,难道你们平常不吃吗?”

墨竹道:“奴婢虽然听说过,但或许奴婢身份低微,没有福分享用。”

薛昭怔了一下,恍然过来。炒菜大概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当时的《齐民要术》中就有记载,但没有普及。

唐代,铁产量一年才五千吨,连兵器工业都满足不了,拿什么做铁锅?虽然铁矿倒是不缺,但唐代及以前炼铁用木炭,加上民用木炭,大家砍材烧炭,活生生砍出个黄土高原,还不够烧饭取暖,更别说炼铁,居民家里用的锅基本上陶器,自然是以煮、烤等烹饪方式为主。

后来到了宋代,树砍差不多了,能源危机,于是到处找煤矿挖煤。自宋代开始煤做为主要燃料来源了,能源革命了。于是铁产量猛增至十几万吨每年,铁锅就开始普及,于是炒菜才开始流传开来。

不过,偌大一个将军府,一口铁锅自然还是找得到的。

薛昭略一沉吟,道:“明日你把秀娘叫来,我告诉她怎么做。”

墨竹脆声应道:“喏。”

墨竹、腊梅服侍着薛昭洗漱后,把他的脏衣服收走。虽然点着蜡烛,但光线比之现代的灯泡,自然是不足的。现在可没有眼镜店给配眼镜,薛昭不想把眼睛弄坏,否则,到时候真是哭都没地方哭。

虽然睡不着,可薛昭还是早早的躺倒,双手垫在脑后,默默出神——

薛昭在现代的时候,除非第二天有要事要早起,否则,还真没有早于晚上十二点睡觉的。如今穿来唐朝,大家的作息习惯都是早睡早起,如果不想以后上班经常迟到,还是要跟着调整作息才是,也算是入乡随俗。

早睡早起身体好,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说不定能因为养成好习惯,少生病呢?

薛昭是这么劝慰自己的。但是,想法总是很丰满,现实一直都很骨感。躺了好一会儿,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不由想起基友曾说过的话——

坏习惯这么好改正,还要心灵鸡汤干嘛?所谓的心灵鸡汤,大多不都是让人继续放任自己的坏毛病,并坚信带着一身坏毛病也会成功的忽悠么?

想起基友,不由想起那些被基友吐槽“技术还不如小学生”的日子,想想为了德玛西亚,他真是被基友吐过无数的槽,这会儿居然有种好怀念的感觉——

薛昭正胡思乱想呢,突然感觉边上过来个人,黑乎乎的,还没看出是谁,就有一双手在边上摸索,薛昭几乎一骨碌就翻起来,抱着被子直接跳起来:“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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