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
一回到营地内部,墨点点就兴高采烈的举着那本书。
大喊大叫着冲向了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中年男人。
“你们看!这是书!这是一本真正的书!”她笑着举起了那本书。
一下子就冲到了那对中年夫妻的怀里。
那一对中年夫妻也十分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
“是那位先生给你的吗?”
“那位先生”自然就是指南宫小瑾。
她笑着点点头:“是啊!”
“那你赶紧自己去看吧。”一家子其乐融融的走了。
鲁大爷摇着自己的轮椅,来到了正在放碗的南宫小瑾的身边:
“那本书是你给她的吗?”
“是啊,怎么了?”
“看书名,那是乔治·奥威尔写的吧?我可不觉得那是本什么好书,”
鲁大爷看起来有些不怎么开心:
“朋友,你应该知道。让这些孩子越少了解以前的生活越好,要不然会出现巨大的心理落差的。”
“那本书又没什么。让小姑娘多看点书总归是好的。”南宫小瑾不以为然的争辩道:
“而且再说,那只不过是一本书而已!”
鲁大爷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决定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眼神又不自觉的瞄上了他手里的那两块丝瓜络:
“你拿着这俩玩意干嘛?”
“洗碗用的,”南宫小瑾耸耸肩:
“你们种了那么多丝瓜,居然不会用丝瓜络来洗碗吗?还有那么一块小脏布。”
“啊……”
鲁大爷不好意思的挠挠脸:“我曾记得我小的时候,我的姨妈经常用这种东西洗碗,但是人老了嘛,见谅一下。时间长了也就不记得这是丝瓜络了。”
放好了碗,他们这两个“老人”便一同坐在了草地上。
望着远处血红的夕阳,各自倾诉着自己的经历。
率先开口的是南宫小瑾:“我在自己原本的世界活了24年,勤勤恳恳的工作,但是一事无成。”
他仰天长叹了口气,思绪飘回了以前:
“上了这么多年的学,给别人打了这么久的工,结果被一辆车直接撞来了这里,很离谱,对不对?”
他笑着望着旁边的鲁大爷。
“还好吧,”鲁大爷静静的望着远方:
“你知道吗?在外神入侵这个世界的前一年,我的妻子为我生下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很可爱的孩子,你看。”
他颤抖着用自己已经满是裂纹的手,从怀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
这似乎是一张全家福。
全家福上,有一个长相俊朗的男子,穿着一身挺拔的西装,他的旁边有一个正躺在床上的满面笑容的女人。
两人的手上各自抱着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孩子。
“但是我的妻子和孩子都死了,”他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死在了外神们入侵这里的第一年。”
“我当时保护不了他们,我是一个懦夫,我抛下了他们自己独自苟活。眼睁睁看着那些该死的异常吃掉了他们。”
“这些不是你的错,”
南宫小瑾对他轻声安慰:
“毕竟当时这种事情换谁来都不会想的到的。这当然包括你。全世界的人都不会有谁提前预料到这件事情。”
“我原谅不了我自己,”
鲁大爷颤抖着摇摇自己的头: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还是认为是我害死了他们。如果我当年没有那么懦弱,说不定就能救下来一个。”
南宫小瑾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眼前这位和自己同一年出生的“老人”。
虽然他们俩在同一年之内出生。
但是当鲁大爷经历这些事情的时候,已经30多岁了。
事业有成,结婚生子。
而自己今天才被车撞过来。
即便是来的时候,也才年仅24岁。
如果没有那个熊孩子,他说不定也会成为下一个鲁大爷。
找一个同样贤惠的妻子,为自己生下一对健康的儿女。
至于会不会同样面对外神们的入侵?
他不知道。
鲁大爷抽泣了好一阵子,才缓过了神。眼睛红红肿肿的,转头望着他。
继续讲述自己接下来的经历:
“妻儿死了以后,我曾想过自我了断,但最终还是没有成功。”
“后来,我在这个乱世里面活着。见过了太多人心险恶,为了活下去,我甚至还亲手杀过两个该死的家伙。”
“你杀过人?!”南宫小瑾一惊。
不过仔细一想想,那种乱世里面杀人也确实是无奈之举。
如果换做他,估计也是一样的情况。
“那两个人很该死,”鲁大爷摆摆手:
“是两个强盗,杀了很多人了。我经历过那里的时候,他们想打劫我……”
“然后呢?”
“我告诉他们我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资源,想要请求他们放过我。不过他们并没有同意,还是依旧想把我杀了吃肉。”
鲁大爷撸起了自己的袖子。
在他的左胳膊上,还留着两道非常非常狰狞的刀疤。
“可惜我忘记告诉过他们,我曾经拿到过剑术比赛一等奖。而当时我还好巧不巧的拿着一把长剑。”
他指着自己胳膊上的刀疤说:
“在留下了这两道伤疤后,我成功的将他们两个给从世界上抹除掉了。”
听着他这口气,感觉不像是在杀人。
反而是在杀两头不值得怜悯的畜生。
但事实上也确实是如此。
“那你挺狠,”南宫小瑾赞叹的说:
“如果换作我的话,我可能活不过第一天。末世下的人心太险恶了。”
“是啊,”鲁大爷心有感叹的附和了一句。
“再后来,我就和几个朋友一起搭伙。在这个末世下求生了。人多力量大,有时也可以互相照应。”
说到这里,他昂着头指了指远处正在忙碌的几个中年人。
“你看,那几个就是我朋友的儿女。”
接着,他又指向了远处正坐在长椅上,兴致勃勃看书的墨点点。
“点点是我一个朋友的孙女,我从小看着长大的。”
鲁大爷的眼神中露出了一点赞赏的目光:
“那孩子从小就机敏,教她读书写字也很有兴趣。在这个年代来说,文化水平已经很高的哩!至少可以把字给认全。”
在一个末世里面。
新生的一代可以认清楚大部分的字,还会读读写写,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件很伟大的壮举。
而且其难度也是可想而知。
“对了,我还有件事想问一下你。”南宫小瑾突然想到了件一直不解的事。
“但说无妨。”
他清了清嗓子,便说道:
“今天她救我的时候居然直接把我给扛了起来,还毫不费力的跳上了房顶。这一个小女孩子是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哪怕是那些顶级运动员都不行吧?”
对于这件事情,他可谓是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
“吾家有女初长成,力拔山兮气盖世。”
“如果是你们那时候的人,确实不行。”鲁大爷说:
“其实我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自从外神们入侵以后,新生的一代,普遍身体素质远超我们那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