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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华国之旅(完)(1 / 1)


几人早早地睡下,明天就是婚礼了,会十分热闹。原本刘轩要跟着刘辉一起去接亲的,不过被刘洮留下来让他照顾三个小家伙还有霍言。

几人起了个大早,园子里已经布置好了,红地毯从正门一路铺到了主厅和洞房,火红的灯笼和帷幔营造出吉祥喜庆的氛围。

就连那只荷塘里的大乌龟都被刘洮放到了天井里,龟壳上还系着绸缎做的大红花。

巫师的婚礼和传统的婚礼还是有所不同的,就比如去接亲的是一群枣红色的飞马;马车前领路的是一只漂亮的仙鹤;锦鲤也被魔法悬浮在了空中游动;听说新娘喜欢猫猫,所以在新娘前面带路的就是十八只穿着红衣服戴着小帽子和铜铃铛的小猫。

小猫们训练有素,两两一对并排着,就连铃铛发出的声音都富有节奏感。

刘辉牵着新娘的手走在猫猫们后面,新娘穿着红色的喜服,上面有很漂亮的刺绣,头上戴着漂亮的凤冠,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把团扇遮住了自己的面容。

拜堂、敬茶,周围的巫师们都很开心,跑到屋外高举魔杖,发出一道道璀璨绚丽的烟火。

刘洮、邓布利多和格林德沃交换一个眼神,三根魔杖直指天空。金红色的光束飞到空中,爆发出绚丽的花火,火星在空中又变成一片片红色的花瓣,整个凝晖园下了一场花瓣雨。

本来下花瓣雨的仪式只有刘洮和邓布利多进行的,可格林德沃偏偏要参加,邓布利多没办法,给格林德沃买了根魔杖。

宴席开始,这是欧林最喜欢的部分。巫师的婚礼不同于一般的婚礼,欧林他们吃的是流水宴。

在一间被施了无痕伸缩咒的大厅里,有一张非常大的石桌,石桌中间有一道长长的小沟渠。菜品被摆在施展了保温魔法的小木舟上,小木舟随着沟渠里水流的流动而前进,让每个人都可以吃到每一道菜。

松鼠鳜鱼、佛跳墙、荷叶粉蒸肉、藕粉桂花糕、八宝鸭……琳琅满目的菜肴让欧林口齿生津,哈利和德拉科筷子使用的并不熟练,但有长辈会帮他们夹菜,并不用担心吃不到自己想吃的东西。

大人们在喝酒,三个小家伙就喝杨梅荔枝饮,葡萄酒般的色泽,同时具有酸甜和荔枝馥郁的香气。

“干杯。”

刘洮站起身,举起自己的酒杯,众人也纷纷站起身来举杯。将杯子里的杨梅荔枝饮一饮而尽,欧林发自内心的觉得,这是他有史以来参与过最好的婚宴。

刘轩和霍言那边,刘辉安排的人已经坐在了他们旁边。刘轩作为新郎官的亲表弟,难逃被灌酒的命运,不过霍言帮他喝了不少。只半个小时不到,刘轩和霍言就已是双颊绯红。

几人见目的达成,便功成身退,又去找其他人喝酒了。也有小朋友来欧林他们这边,端起杯子或是汤碗,开心一笑,这是属于孩童间的“敬酒”。

不过刘轩许是真的醉了,拿着酒杯喝了不少。霍言根本拦不住,他的意识虽然还是清醒的,但行动已经有些迟缓。

又菜又爱玩的刘轩,终究是不胜酒力醉倒了,霍言抱着刘轩回小院后,就再也没出现在酒席上。

刘洮将一切看在眼底,吃了一口蒸鱼,嘴角上扬,深藏功与名。

霍家小子啊,老夫就帮你帮到这儿咯,能不能让小轩喜欢上你,还得看你自己的本事,嘿嘿。

宴会还在继续,欧林已经撑得有些走不动路了,是德拉科和哈利找了张飞毯才将他给带回了小院。

比起扫帚,亚洲巫师更喜欢用飞毯,他们觉得飞毯更加舒适安全,并且他们对魁地奇这项运动的安全一直持怀疑态度。

正房的门关着,但是可以听到刘轩呕吐的声音,听声音应该是真喝多了。

进门时,霍言正从耳房里出来,他端着水盆,身上的正装已经脱掉了,上身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勾勒出明显的肌肉线条。

看到三人回来,霍言向三人打招呼,并叮嘱他们刘轩现在很难受,让他们不要靠近正房。

三人点头应下,霍言以怕吵到三人为由在正房施了隔音咒,随即便走进去关上了门。

并没有多想,三人都吃的很饱,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正房内,霍言魔杖一挥,用清洁魔咒将刘轩的呕吐物清除干净。刘轩是真的喝多了,刚刚吐得时候把自己身上都弄脏了。

地上的呕吐物被清除干净,霍言将刘轩身上的衣服也一件件脱了下来,刘轩的上半身完全裸露在空气中。

其实霍言完全可以一发清洁魔咒将刘轩给弄干净的,但他没有这么做。他用毛巾沾了清水,一点点将刘轩的皮肤上的脏污擦拭干净,那虔诚的模样仿佛在擦拭天神的躯体。

将刘轩的身体擦干净,霍言将他抱到了床上,给他盖好薄被。自己则是在刘轩的房间内四处打量,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翻阅过几页,又将其放回原处。

他观察着房间内的每一处,仿佛要透过这些东西,洞悉刘轩的生活习惯。

霍言在三年前就喜欢上了刘轩,他还记得,那晚是金陵的灯会,街上很热闹,张灯结彩,各种颜色的灯笼打造了一个绚丽的梦。

他偶然走进一个很老的书店里,店主坐在柜台处看着外边的繁华,书店的灯有些旧了,对比店外的五光十色的街道,这里似乎黯淡了许多。

百无聊赖的他挑着书,翻看几页又将其放回原处。走过一处书架,他听见了吟诵诗词的声音,听声音,似乎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霍言不自觉停住了脚步,少年似乎不太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又反复地念了几遍。少年琢磨着诗词的含义,丝毫没有发现那透过书本间空隙,凝视着他的深邃双眼。

“阿轩,走了。”是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声音将少年的思绪打断,那未琢磨出的灯火阑珊和蓦然回首也在停留在此刻。

少年连忙应了一声,拿着词集去了柜台结账。

少年离开,霍言轻轻念着他的名字,“阿轩,原来你叫阿轩吗。”

霍言来到少年刚刚待过的地方,看到一本夹着钢笔的笔记本,打开笔记本,发现了上面用公正的楷书写着的散文初稿。

钢笔上刻着一个“轩”字,在那篇名为“萤火”的散文标题下方,他的主人似乎给自己取了一个富有诗意的笔名——雨潺潺。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这是是李煜的词。

不知道为什么,霍言将那本笔记本收了起来,拿了一本词集去柜台结账。

那天后,霍言在金陵待了两个月,只不过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名叫阿轩的少年。

在快要回帝都时,他又一次来到那个老书店,他发现了一家小出版社发表的杂志,在杂志的最后一页,霍言见到了那个笔名——雨潺潺。

霍言随即定了每一期杂志,只要有雨潺潺的,就全部收集起来。回到帝都后,霍言结识了从金陵来帝都办事的巫师刘辉。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霍言向刘辉询问了那个金陵的少年作家雨潺潺,刘辉认出了雨潺潺写的文章,并表示这名作家正是自己的亲表弟刘轩。

刘辉和霍言的关系越来越好,两人成为了好友,在一次醉酒后,霍言向刘辉诉说了自己对刘轩的爱慕。

也许最开始是因为好奇,但慢慢了解刘轩,了解那些散文里刘轩炽热滚烫的灵魂,霍言再无法克制自己对他的感情。

随后,霍言在刘辉知情的情况下,开始了他对刘轩的暗恋。

回忆在霍言拿起一本词集的瞬间终止,第二十三页,是那首熟悉的词——《青玉案·元夕》。

下方有着用楷书写的注释,阑:暗淡消沉。珊:朦朦胧胧。

霍言捧着书坐下,除却刘轩的沉稳均匀的呼吸声和书页的翻动声,再没有其他声音。

天色渐晚,刘轩幽幽转醒,胃和嗓子传来火辣辣的疼,让他忍不住低咛一声。

声音将趴在桌子上小憩的霍言吵醒,倒了一杯茶递给床上的刘轩。

门窗紧闭又天色渐晚,霍言立于刘轩的床前,遮挡了那本就稀缺可怜的光亮,睡眼朦胧的刘轩一时看不清他的脸。

结实的胳膊肌肉线条明显,黯淡的光线下,裸露出来的皮肤似乎泛着一层朦朦的光。

刘轩晃了神,竟忘记了伸手去接茶杯。

“阿轩。”

一只宽大的手掌落在了刘轩裸露出来的的肩头,五指修长,手掌上有一层茧子。手掌握住刘轩的肩头轻轻晃了晃,那层茧子也随着手掌晃动肩头而摩擦着刘轩的皮肤。

痒痒的,心也是。

“阿轩,喝水。”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再次呼唤刘轩,刘轩回过神,水杯已经放到了他的嘴边。

刘轩就着霍言的手将水杯中的水一饮而尽。

刘轩喝了水,霍言将灯打开,明亮的灯光下,刘轩看清了他的脸。

很俊朗。

霍言在刘轩床边坐下,慢慢叙述他醉倒后发生的事情。

刘轩心不在焉,只是静静看着霍言,看着他的脸、他结实有力的双臂、那宽阔的胸膛。

他在找,那层朦朦的光。

霍言发现了那双凝视自己的双眸,他停止了叙述,转过头,眼神交汇在一起。

刘轩发现了更好看的东西,那双深邃的眸子。

时间在此刻凝滞,仿若老书店角落里永远不会改变的黯淡灯光。

“阿轩……我爱你。”

刘轩的思绪也停滞了,霍言慢慢向他靠近,刘轩没有动。霍言心中忐忑,直到两人的唇轻轻贴在一起,这才如梦初醒。

刘轩不可置信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见霍言紧张的模样不由觉得好笑。

“阿轩…我……对不…”

霍言的话还没有说完,刘轩将他打断。

“你亲了我,要对我负责哦。”

见霍言愣住,刘轩接着道:“怎么?不愿意啊,不愿意算了。”

霍言欣喜若狂,“愿意,当然愿意,等你二十岁我就来娶你。”

“谁要嫁给你啊,真讨厌。”

“让我入赘也行。”

刘轩不再逗他,“好了好了,先去吃晚饭吧,我都饿了。”

两人收拾好,走出正房,正巧看到了准备去吃饭的欧林三人。

“刘轩哥哥,你好些了吗?”

“好多了,谢谢关心,明天我再接着带你们出去玩。我们去积英巷,那里是售卖华国魔法物品的地方。”

“好。”

欧林身后,德拉科用胳膊轻轻撞了撞哈利,“破特,明天去积英巷看上什么跟我说。”

“你会有这么好心?”

德拉科将哈利拉到一边,小声道:“回去之后我要给欧林准备生日礼物,你帮我保密。”

哈利若有所思点点头,“行,但是你也得帮我保密,我也要给欧林准备生日礼物。”

两人就这么达成了交易,晚宴上,刘洮看着给刘轩夹菜的霍言,嘴角再度扬起。

邓布利多顺着刘洮的视线望过去,也看到了霍言和刘轩,两人的手指还悄悄地搭在了一起。

格林德沃笑道,“年轻真好,还能感受爱情的刺痛。”

邓布利多有些愠怒,“盖尔,你怎么抢我的台词。”

“好了好了,下次让你说。”

“这还差不多。”

刘洮的嘴角再度上扬,格林德沃的嘴又毒了,“笑什么,老电灯泡。”

刘洮夹了一块红烧肉,恶狠狠地将红烧肉塞进嘴里。

死老外,真讨厌,活该你等了大半辈子才跟邓布利多和好,我不跟你计较。

去过积英巷,这里和逼仄的对角巷不同,积英巷里很宽敞,门店整齐的排列,井然有序。

欧林三人各买了张飞毯,不得不说,飞毯比起扫帚来说真的是舒服太多了,甚至还可以坐在上边喝茶。

华国的巫师送信用的都不是猫头鹰,他们用信鸽、燕子、大雁甚至是仙鹤和喜鹊,可就是不用猫头鹰。

可能是文化差异吧,欧林也没有多问为什么。

这里的宠物区种类繁多,不过还是以鸟类和猫狗居多,有蛇和壁虎甚至还有狐狸。

听刘轩说,以前这里还售卖黄鼠狼和彩鸡的,不过后来却不卖了,听说是有麻瓜混进这里买品相好的彩鸡回去煲汤,然后黄鼠狼出逃吓坏了小孩子。

买了些草药和炼金材料,众人结束了积英巷之旅,又在金陵玩了一周,这才回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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