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竞川被她夸张的赞美逗乐。
他有那么好吗?
没有。
他的心就是一块冷硬的坚冰,只是被她温暖着,爱着,才渐渐融化。
霍竞川知道,一直以来,他都是个很凉薄的人,哪怕对教导他的傅奶奶,对接纳他的老支书和大队长,对死皮赖脸跟着他的杨继忠,以前他也分得很清,可以利益交换,可以回报,却不会投入什么感情。
他没有感情。
在他捡着山林里的腐叶充饥时,在稚嫩的他没有衣物蔽体,赤着伤痕累累的脚跟着狼群躲避风雪的袭击时,在他一次次和野兽搏斗,徘徊在死亡边缘时,他身为人的感情早就被剥离了。
初见她,只是一个男人的见色起意,是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渴望。
他想靠近,像狼诱捕自己的猎物那般,只是捕捉到了怎么办,那时的他不太懂。
可是她那么好那么好,好似一束光照亮自己灰暗的人生路。
在世人眼里,她很娇气,这样的娇气是被许多人所诟病的,她不勤劳,这也不会做,那也不会做,一天才赚两个工分,拔棵草都要哭唧唧,甚至都养不活自己。
她爱美,要穿漂亮的衣服,要睡高床软枕,头发梳成精致的发辫,艰苦朴素的品德和她丝毫不沾边。
她贪吃,眼大肚子小,什么都想吃,偏偏小鸟胃,吃不完全丢给他。
她还耍赖,明明自己摔个屁股蹲弄脏军大衣,非要说他摔的,让他百口莫辩。
可是,霍竞川不在乎啊!
她的手心柔软,一点儿茧子都没有,他怎么舍得她去干那些粗活,工分他能赚,钱他也能赚,根本不需要她多么能干。
她真的什么都不会吗,她教他练字,教他数学,教他外语,给他讲历史典故,给他分析政治经济形势,她会窝在他怀里画他们的日常,一只大灰狼和一只小白兔相亲相爱。
她爱美,他努力学着给她梳好看的发型,她想给自己做漂亮的小裙子,眼泪汪汪举着被针扎破的手给他看她刚缝的补丁。
她的审美很好,从沪市到京城,霍竞川这个乡下来的小子从未在穿着上被人指摘,因为他的妻子会为他打点好一切。
袖口上一只伸懒腰的小兔子,让同学们羡慕不已。
她贪吃,所以会准备一大堆吃食,他没吃过的海鲜,高蛋白的牛肉鱼肉,营养丰富的各类水果,命令他必须吃掉,再给他称称体重:“霍大灰,我又给你养胖了两斤!”
叉着小腰,一脸得意,她清楚他的喜好,有时候又恶作剧弄些他不爱吃的,美其名曰爱的惩罚,霍竞川甘之如饴。
她耍赖,他却爱极了她偶尔的无理取闹,她闹他便笑,她小小的任性只对最亲近的人。
她娇气,可是在寒冷的雪夜里,他回到破旧的小屋,看到的是锅里咕咚咕咚冒着热气的羊肉,是暖和的炕,是烧热的水,她不擅长用灶台,他平日也不让她烧炕,霍竞川都能想象她当时手忙脚乱的模样,脸上肯定脏成了小花猫。
她会在他受伤时,蹲在地上为他包扎脚上恐怖的伤口,嘴里骂骂咧咧,表情无丝毫嫌弃。
她那么娇气,他恨不得将她时时刻刻放在心口疼爱,可娇气的她却诞下了他们的两个孩子,让他成为了父亲。
她又霸道,小小的姑娘气势十足地戳着他的胸口:“霍竞川,我不准你说自己不好。”
他躬身给她剪脚指甲,她歪进他怀里,说,不要他臣服的姿态。
她不厌其烦地表达自己的爱意,她说:
霍竞川,我喜欢你!
霍竞川,我最喜欢你!
霍竞川,女人对男人的喜欢,我只给了你。
霍竞川,我爱你!
霍大灰,我爱你呀!爱你的一切!
是她教会了他爱,教会了他被爱,教会他生活不是生存。
她赋予了他生之为人该有的情感,让他变成如今有血有肉的人!
因为她,他才会变得这么好。
因为有她,他才愿意这么好。
霍竞川垂眸,怀里的姑娘已经困倦地阖上了双眼,卷翘的眼睫毛在脸颊上落下两道弯弯剪影,一只手搂着他的腰,一只手乖乖搭在他胸口。
唇色鲜妍,微微嘟着,像盛开的花瓣,是被人狠狠吻过。
霍竞川眸底的温柔浓得几乎化不开,他握住她的手,和她十指紧扣,唇印上去:“晚安,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