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知长得漂亮,一口一个老板,把对方哄得很高兴。
她知道这些稍微有点钱的老板是个什么性格,姿态低一点,稍微恭维一点,钱自然就到手了。
怕边上的女人不高兴,向南知也有兼顾,给她也介绍了一些产品,虽然她没有买,但怎么看她也不像是对男人在刻意讨好,不至于让女人对她产生厌恶感。
有了张曼和周子露帮忙,向南知清闲了不少,她不用那么赶着画图和做设计,这两人可以代替她。
她坐在店里,有一笔没一笔的画着,掏出手机给向景一打了电话,想调动私人飞机去拉图接他。
这都几天了,也该回来了。
向南知给沈世勋打了电话过去,一下就通了,“沈世勋……”
“嗯。”
男人应声,她笑道,“你找到了哪里有信号了?”
草原上的新号源说不定的,有时候在家就能接到电话,有时候要到处跑,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找信号。
要是找不到信号的话,手机相当于一块废铁。
“没。”
“你什么时候回来?”
“你想我什么时候回来?”
“吉拉已经结完婚了,你待了有一个星期了吧?”
“嗯。”
“明天回来行吗,明天你到拉图,我开飞机去接你。”
“不用。”
“沈世勋……”
“我有事,先忙了。”
他人已经在古城了,哪里还用得着她来接。
沈世勋住的地方也被水淹了,他哪儿不是地下室,但处于的位置很低,雨下大了容易积水。
向南知问过他,怎么不在市中心去租房子,但他当时觉得这里就很好了,他并不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好的。
他住得惯,住得也很舒服,但向南知住不惯,她不喜欢这里的狭窄和偏僻,也不爱到公用的地方去洗澡。
她每次洗澡都害怕,在里面一直喊他,要他应声,
打扫完屋子,沈世勋做了个大胆的决定,到市中心租房。
如向次源说的,他不能给向南知很好的环境,但总得过得去,不至于让向家的女佣看了都没办法落脚。
屋子打扫干净,地面依旧潮,有风湿的人在这睡一晚一准腰酸背痛。
向南知下班下得早,回到家收拾完闲来无事,低头将宋泽的外套叠起来。
身后的门突然开了,向南知微微有些不快,“晓蓉,下次你进来的时候记得敲门,你现在越来越……”
回头,向南知呆滞了好几秒,然后胡乱抓起床上的外套。
一看就是男人的款式,沈世勋一进来就面无表情,此刻更是黯淡了几分。
“你怎么……”
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她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看她此刻的表情,男人这才勾了勾唇角,从她手里拿过了这件外套,向南知大脑一时转不过来弯了,“是大哥,上次来及我借给我穿了一下。”
“我是想叠好了还给他的。”
向南知怕他发现什么端倪,将外套立刻放进了防尘袋里,又用另一个袋子装好,顺带着将雨伞也扔进去了。
“你洗澡没,要不要洗个澡。”
她闻到男人身上风尘仆仆的气息,似曾相识,又觉得无比亲切,踮脚两只手搭在他肩上,沈世勋低头看她,“那我去洗澡。”
离开的瞬间,男人脸上的笑容瞬间荡然无存。
他看到了,伞炳上印着一个金色的字体,“宋。”
向南知腿一软,松了一口气,将袋子立刻放在了柜子里。
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微微有点脸红。
她说谎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的脸红,刚才她的脸应该没有这么红吧?
向南知坐下,朝着镜子里深呼吸,理了理自己的头发,连忙又去包里拿出自己给他准备的礼物。
她忙了几天做好的,就等着送给他。
男人出来的时候身上穿了一件白色的上衣,是向南知找的一家专门用北疆棉制作家居产品的优质厂家棉,那家只用北疆棉,很自然的棉料,男人皮肤偏黑,白色的棉质上衣松松垮垮的在他身上。
他抬手擦了擦自己的湿润的头发,胳膊上的肌肉线条美感十足。
向南知坐在床上,盖着被子,“沈世勋,你过来。”
她头发自然散开,像个坐在丝绒床上的公主,温柔又恬静。
她爱打扮,但沈世勋觉得她再怎么打扮也没有现在好看,她是自然的美,却跟城里的大多数一样,爱上了人工修饰的美。
向南知的白色棉质睡衣料子比他的轻薄一些,滑一些,加了些桑蚕丝,做成了很柔滑的质地,加了一层薄薄的花边。
来不及过多关注她,沈世勋还在想自己去这几天发生的事,向南知没跟他一起去,是真的不想去,还是工作室的事情太忙走不开,亦或是这些都是借口。
她本就是个不需要奋斗的大小姐,怎么一下子转性了呢,大概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借着工作,惦记着宋泽。
她喜欢那个男人,一开始就很喜欢,所以恨他恨得咬牙切齿。
每每他想到这些会不自觉摸自己的胳膊,上面有她烫得一个烟痕,早就痊愈了,摸着是摸不出痕迹的,但那里新长出来的皮肤和别的地方不一样,他自己仔细看的时候能够看到。
当时有多爱宋泽,就该有多恨他,恨他改变了她的整个人生。
向南知拉着男人的大手,“我让你猜一下。”
“什么?”
“我想送给你一个礼物,你猜得到是什么吗?”
“向南知,我不喜欢这些,你也不用刻意……”
“嘘。”
女人的手指又细又小,遮住男人的嘴唇,他想抓过来一口亲下去,喉结滚动,到底是将这个想法压了回去。
他的很多想法都很大胆,向南知虽说是城里人,但是那方面放不开,而且很保守。
他是草原的汉子天生桀骜,床上那些事更是见过太多,他知道怎么让自己和女人都尽兴。
她不行,她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