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我才不会相信,有一个女人会如此的没有味觉,能把那么一大盆又腥又臭又咸的红烧肉,吃的连点汤汁都不剩。
我更不相信,像沈军那样的人竟然真的会对张闯产生好奇心,并且想要为这个人特意开一个传媒公司,只为了推广张闯这一个人。
倘若沈军本人的脑子果真是如此,那么这小子将来也没办法做生意了。
现如今,事情大概的前因后果我已经了解。我说到做到,把桌子上的1万块钱丢到工人的怀中。
紧接着,我对这工人开口。
“现在我可以放你离开,不过你记得,以后千万不准再干小偷小摸的事情。
否则,下一次你定然会遭到反噬,轻则伤筋动骨,重则没命,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一边说着朝韩虎挥挥手,然后让韩虎把面前的这小子给放走。
工人走了之后,韩虎好奇的询问我。
“师傅到底是咋回事儿啊?什么金笔不金笔的?什么偷东西?你出去这一天是去抓小偷了吗?”
我轻轻摇头,然后跟韩虎说了毛长青妻子的事情。
“天呐!师傅你不会怀疑,就连毛长青的死都跟那个胖子有关吧?”
我道:“也说不准,毕竟毛长青的媳妇儿被人欺负的那件事情。这件事儿属实有点儿太不正常。
一个得了肾炎的男人,对自己家的保姆,在自己的家中下手。
最主要的就是像那种有钱人,如果真的想要找女人的话,为什么要在自己的家里干呢?外头年轻漂亮还便宜的小姑娘不是很多吗?
何至于为了一个保姆,搞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最后还闹出了人命来。”
我一边说着,然后走到楼上的茶室,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输入张闯的笔名,然后查看张闯以前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这个张闯虽然以前写的东西很垃圾,但毕竟也有一些小杂志社会收,价格可能便宜一点吧,但估计就是充数量库了!
所以在网上随便一搜,我还真的找出20多篇稿子,全部都是张闯写的。
张闯涉及的范围也真的很广,什么短文,诗词,文言文。有写抒情文的,也有写那种短篇的言情的。
这小子甚至还在网上写过短笑话。
一只火柴在冬天走在马路上,忽然间,火柴觉得自己的头痒。问,最后发生了什么?
答:火柴自燃了,因为火柴用手挠了挠头。把自己的头给挠着了。
我去!这是几百年前的冷笑话,张闯竟然也能在网上发出来。
与此同时我还看到了一个短篇的张闯写的言情。
这个言情总共也就5万多字吧。之前也是在一个县城级的杂志上连载的。这个言情的内容有一点儿古早。准确的说就是有一点老土,但是这个的内容看完之后让我细思极恐。
因为,这个的内容竟然跟毛长青以及毛长青媳妇儿在现实之中发生的事情一模一样。
里面写的男主角是一个40多岁,丧妻无孩子的老男人。
这个老男人的对门住着一对年轻的小夫妻。
那一对小夫妻男的长得十分高大,女人也才20出头,容貌秀丽。
只是,这一对小夫妻十分的贫困。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如意。
然后,正是这一对小夫妻之中的妻子也是去一户有钱人家当保姆。
这个女人在那户人家被男主人侵犯。女人的丈夫去给自己的媳妇儿报仇。也是被男主人雇的流氓给活生生打死了。
年轻漂亮的小寡妇痛失丈夫。每天过的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就在这时,是这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帮忙照顾着这个年轻的女人。
这个中年男人很贤惠,很斯文,是那种比较有素质的文化人。
年轻的小寡妇渐渐对中年男人产生好感。每天晚上做梦还会梦到这个男人,有的时候白天还会臆想这个男人。
后来,就是这个小寡妇主动追求对门儿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起初有点犹豫,然后慢慢的被小寡妇的温情所打动。后来自然是两个人没羞没臊的在一起过日子。
这是一个5万多字的短篇,主要讲的是言情。
说实话,这里面的男主人公没有什么吸引力。因为这个男主人公的设定是一个40多岁的教师。长得有点儿其貌不扬,文质彬彬。
而对门小寡妇的描写倒是十分的细致,又年轻又漂亮,丰乳肥臀。
说实话,这个一看就是一个男作者意淫出来的。
包括最后那个小寡妇喜欢上了这个中年男人。对这个中年男人百般追求,穿着浴衣主动送上门儿等。
这个文笔写的也一般,看起来有点儿好笑。
但是这个前半段的剧情,跟毛长青和毛长青媳妇儿发生的事儿简直太像了。甚至不能说是很像,简直是一模一样。
最主要的就是,在这个小寡妇的丈夫死后,对面的中年男人因为自己一个人在家,做饭的时候也做了一大碗的红烧肉。这个男人就很热情的送了一碗红烧肉给对门的小寡妇。
恰巧就是因为这碗红烧肉,小寡妇对对门儿的中年男人动了情。
所以,我现在越来越笃定,那一只金笔肯定就在张闯的手上,甚至可能就连毛长青妻子发生的那些事情,还有毛长青的死亡都跟这一只金笔有关。
怪不得,毛长青的媳妇儿会对那一碗红烧肉赞不绝口。
因为在这个之中,就对那一碗红烧肉进行了大篇幅的描写,什么浓油赤酱,方方正正。什么味道甜咸适中,颜色红亮。
对门的小寡妇,因为这一碗红烧肉。不止对那个中年男人产生了强烈的好感,甚至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跟男人结婚过日子,男人天天下厨的场景。
我的天,如果有一只可以写字成真的笔,这件事儿当真是太可怕了。
我不敢再继续想象下去。
现如今天色已晚,我只能好好的休息一夜,等到第二天早上早点赶去毛长青的家中。然后找到那个张闯,起码要把这一只金笔给夺回来。
我一边这样想着,当天晚上我跟韩虎又开了一个五星级酒店。
我们两个人晚饭也没有出去吃,就是在哈城点了几份外卖。买了一份煎饼果子,还有两份烤鸡架。
我和韩虎坐在床上,面对面的吃着晚餐韩虎忍不住问我。
“师傅,咱们什么时候可以回白山呢?说实话,在哈城待着这些天真的挺没有意思的。”
“怎么?你不跟那些狐朋狗友出去喝酒了?”我问。
韩虎摇摇头。
“跟哈城的这些朋友吧,好多年不见,乍一相见还是挺热情的,天天在一起吃吃喝喝,也觉得找到了想当年的兄弟情谊。
可是天天出去又吃又喝,说实话也没什么大意思了,可能是最近这两年我年纪太大了。说实话,好像没有之前那么喜欢热闹了。
酒喝多了也会觉得头痛,晚上也没有办法通宵KTV,一熬夜就觉得难受。”
韩虎紧接着还说。
“最主要的就是,我有点儿想乐乐了。
师傅,你说咱们离开白山也有一个多月了吧。
你就不想你对象啊?
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小的时候我总喜欢往外跑,我总觉得白山市并不是什么大地方。所以从小我就觉得我想要走出东北,走出这一片深山,我想要去真正的大城市看一看。
但是现如今我是真的一步都不想往外走,就是想天天在白山待着,白山这个地方是我的家,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一辈子也不会变。”
人啊!总是会随着年纪的增长思想发生某些改变。
我道:“你先忍一忍,等过一阵子吧,我答应你最多再过一个月,咱们两个人就回白山。”
韩虎闻言,表情有点儿无奈。
“啊!还要再等一个月呀。那岂不是就是整整30天。
这就说明,我和乐乐还有30天才能再相见。”
我看着韩虎这急不可耐想要回白山的模样,我忍不住开口问他。
“天天不是出去吃吃喝喝就是想对象,你的《道德经》背的怎么样了?你当我的徒弟也有一段时间了,不会直到现在《道德经》还没有背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