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58年的深秋,洛阳城里一支提亲队伍招摇过市,引人注目。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上门了。前两次都以失败告终,并非女方的家长不同意,而是压根儿就没和家长说上一句话,因为这位父亲每次都是酩酊大醉,不能言语。
这位看上去“不靠谱”的父亲便是阮籍,今天已经是他连续醉酒的第六十天,再一次PB成功,刷新了个人新的纪录。不过,他混混沌沌地过了两个月,并非因嗜酒所致,而是因为另外两个字——拒绝。
他要拒绝的是当时天下最有权势的人物——司马昭。
这位曹魏政权的实际掌控者为了拉拢名士,想与阮籍结为亲家。这对常人而言,简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事,如果攀上了司马家族这棵大树,不单单是好乘凉,名利富贵也会滚滚而来。
阮籍不是常人,他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又担心直接拒绝会惹上杀身之祸,只好每天拼命饮酒,把自己搞得不省人事,奉命来提亲的几次上门都无法向他开口,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两个月,阮籍用自己的坚持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喝酒居然成了一种拒绝手段,在这点上,阮籍颇有心得。司马昭身边的红人钟会,对阮籍多有忌惮,想找机会与阮籍讨论时政问题,意图从中抓住把柄进行陷害,阮籍知道他的险恶用心,每当遇到钟会,他都先把自己喝倒而绝不上钩,搞得钟会只能悻悻而归。
经常泡在酒里,是阮籍中年以后的生活,他的一生并非从开始就混沌一片。
阮籍出生于公元210年,他的老爸叫作阮瑀,这个名字听上去比较陌生,但如果说他是“建安七子”之一,想必应该知道这位也是牛人一个。阮瑀的师傅是蔡邕,也就是蔡文姬的老爹,是东汉末期大文学家、书法家、音乐家,名师出高徒,阮瑀不仅文章写得好,更弹得一手好琴。
阮瑀也是个“狂人”。他当年得到曹操的赏识,但是他却看不上这位叱咤风云的一代枭雄,曹操几次派人请他都无功而返,最后把这位大人物惹急了,他派兵将阮瑀隐居的山林团团包围,放火烧山才把阮瑀逼出来。
阮瑀出山后,获任司空军谋祭酒,大概就是个军事参谋官,不过参谋的不是如何打仗,而是帮着起草檄文。从此以后,曹操军中檄文多出于他和陈琳之手。不过,他和陈琳的风格完全不同,陈琳写的檄文通常酣畅淋漓,有时候会把对方祖宗十八代都拎出来骂一顿,让人读后感到很过瘾,而阮瑀则是“先礼后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读上去不像是叫阵,而像是叙旧,他所追求的是要占据道义的最高点。
遗憾的是阮瑀死得太早,四十七岁便撒手人寰,当时阮籍只有三岁。曹丕和阮瑀关系很好,经常一起吟诗作赋,阮瑀死后,曹丕非常悲伤,哀叹阮籍母子的不幸,写了《寡妇词》和《寡妇赋》,并命王粲等人作赋以纪念阮瑀。
阮籍没有让早逝的父亲失望,他自幼天赋异禀,而且非常努力,八岁即可以写文章。“少年学击剑,妙技过曲城”,他不仅习文而且还习武,逐渐成长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俊才。
年轻时代的阮籍颇有济世之志,他曾登临广武山,这里是当年刘邦项羽楚汉相争的古战场,追古抚今,阮籍百感交集道:“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没想到这话一下子走红,以后但凡心怀英雄梦想却无法实现的人,似乎不发出这样的感叹便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心迹。
不过这也引来了怪事一桩,这话流行了几千年,但到现在都没有真正搞清楚,这个“竖子”到底说的是谁。
对此,有两种不同解读。一则指刘邦。刘邦在楚汉相争中笑到最后,主要原因是他的对手项羽并非真英雄。在一个没有真英雄的时代,只能让刘季这小子成名。第二种说法似乎更接近本意,便是刘邦、项羽都是英雄,但他们早已远去,剩下眼前朝中这些小人徒享虚名。面对着刘、项遗迹,阮籍悲叹的是现世的寥落。苏东坡理解如此,有人问他“竖子”是否指的刘邦,东坡先生回答说:“非也。伤时无刘、项也。竖子指魏晋间人耳。”
无论何种解读,总之是阮籍没有赶上好时候。
当时魏明帝曹叡驾崩,曹芳即位,两个顾命大臣司马懿和曹爽争权,一时间曹爽占据了上风。阮籍三十七岁时,曹爽请阮籍出来做官,不少人看到曹爽得势,排着队去投靠,但阮籍却保持了清醒头脑,他预感到曹爽不是司马懿的对手,所以找了个借口谢绝,果不其然,很快在“高平陵之变”中,曹爽变成了刀下之鬼。
现在该司马懿出面了,在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他立刻征召阮籍出来做官,在杀掉一些不合作不听话的士人后,他迫切需要像阮籍这样出身好、名声好且有才华的大名士出来撑撑门面。
人生最难的就是这样的抉择,但再难也必须做出一个。在此状况下,通常有两条出路,一是积极投靠,忠诚卖命;另一条则是非暴力不合作。前者依阮籍的脾性,实在做不来,后者又怕惹祸上身,被司马懿列入诛杀的黑名单。想来想去,阮籍选择了第三条道路——投靠但不卖命。
具体的操作方式,还是老套路,一个字——喝。阮籍天天喝得五迷三道,少说话或者根本不说话,司马懿本来也只想让他出来撑门面,并没有真心想重用他,所以双方倒也相安无事。阮籍确实有两把刷子,别人只能“小隐隐于野”,至多“中隐隐于市”,他居然做到了“大隐隐于朝”。
司马懿死后,司马集团的领头人变为司马师。阮籍从司马懿的幕僚,也就相应地变为了司马师的幕僚。换汤不换药,他每个月按时领工资,但从不说任何人的坏话也不说任何人的好话,不缺银子,又有空闲,因此阮籍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喝酒和写诗上。
不过,装一天容易,装一个月也不难,但一装好几年,对阮籍来讲,只能用痛苦来形容,虽然沉醉于酒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份苦痛。但是依靠醉酒逃避并非是一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酒醒后痛苦仍然存在。所幸在这个时候他发现朋友圈中有一个可以寄托身心的“群”。
这个“群”的名字叫——竹林七贤。
实际上,这个名号是在后来东晋人戴逵所著的《竹林七贤论》中才被固定下来,所以如果在电视剧中看到这七位说:“我们竹林七贤……”,便可以“呵呵”以对,就像在某些抗日神剧中,有人振臂高呼“同志们,再坚持一年,十四年抗战就要胜利结束了”一样。
最初组建这个群的人叫作山涛,他当时在山阳做小官,山阳也是这个群主要的活动地点。山涛先加了青年才俊嵇康,然后又加了阮籍,并把阮籍介绍给嵇康,三人同意组群,接下来,山涛拉进了老乡向秀,阮籍则把自己的侄子阮咸和王戎拉了进来,刘伶可能听说这个群都是好酒之人,也申请加入,自此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一个群体就诞生了。
“竹林七贤”,顾名思义,他们聚会的地点应是在竹林之中,按照现在比较公认的说法,聚会场所是嵇康提供的,当然,他们也不总是七个人都能齐刷刷地聚齐,三人一聚,四五人聚聚的可能性更大,七人在一起的机会应该并不多见。
嵇康是这个群体的精神领袖,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世说新语》如此形容:“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按照现在的度量标准,他的身高接近一米九,而且气度不凡,他的好友山涛形容他:“站立时如孤松独立,醉倒时似玉山将崩”。
关键他不是“小鲜肉”,身上的肌肉就像天天在健身房锻炼过似的,因为他有个特殊的爱好——打铁。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嵇康对打铁环境有严格要求,他的铁铺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柳树下,嵇康引来山泉,绕着柳树筑了一个池子,打铁累了,就跳进池子泡一会儿。从池子里出来的刹那,“龙章凤姿、天质自然”,想必能迷倒一大片女粉丝。
当然,他能成为这个桀骜不驯群体的领袖,并不是因为身材和长相,更不是因为提供了场地,而是因为才华和胆识,嵇康精通音律、擅长书法和丹青,写得一手好诗和散文,思想上更是倡导玄学新风,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引领一时风尚,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名士。
最早组群但没当上群主的山涛,没有丝毫失望,他是这里面年龄最大,也是气度最大的一位。关于他的气度,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山涛的夫人韩氏,有段时间看到自己老公天天和嵇康、阮籍泡在一起,经常早出晚归,甚至夜不归宿,觉得不大对劲儿,山涛解释说这两个是奇人,这反倒引起了韩氏更大好奇心,她很想见见老公口中的奇人到底如何。
于是山涛请两位到家做客,由于当时女子不能随便见男客,所以山涛好酒好菜款待后,请嵇康、阮籍留宿一夜,好让自己老婆好好观察一番。夜深人静,韩氏透过墙上的小洞窥视两位奇人,顿时被他们的风姿所迷住。
第二天天色刚亮,山涛便迫不及待地问夫人,看后感觉如何,韩氏先给自己老公泼了瓢凉水,说无论长相和才华,山涛比他们都差得很远。但随即又说看上去老公你的气度要比他们更大。知己莫如老婆,山涛对此大为赞同:“夫人说得对,我也觉得自己的气度超过他们。”
这位韩氏是个奇女子,通过短时间的窥视竟能洞悉三位牛人的特长优劣。
这几位都是好酒量,但论对酒拥有最纯粹的热爱,无疑是刘伶,以至于今天还有一款酒叫作“刘伶醉”,据说销量还不错。
首先要说明的是,与嵇康恰恰相反,刘醉仙长得非常对不起观众,史载“身长六尺,貌甚丑悴,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不到一米五的身高,长得也有些歪瓜裂枣。不过,刘伶并不在意自己的长相,他心中唯一中意的只有“酒”,这个字比生命还重要,他常常坐着鹿车,带一壶酒,让仆人扛着锄头跟着,说:“醉死在哪里,就把我在哪里埋了。”好一派“青山处处埋醉鬼”的潇洒做派。
视死如归,用在刘伶身上再恰当不过。
刘伶喝酒还有一个特色,可能由于服食寒食散,为了散热经常边喝边脱掉衣服,赤身裸体在屋中转来转去,有人看到这样场景觉得太过荒诞,便不由讥笑他,刘伶非常不客气地回道:“我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衣裤,你们没事干嘛跑到我裤子里来?”
摊到这样一位喝酒不要命的老公,刘伶的老婆也是够不幸的。有次刘伶因酒精中毒,好不容易抢救过来,他夫人一怒之下把酒倒掉,把酒器毁坏,并哭着劝他不能再喝了。刘伶说:“好吧。但我自律性不行,只能向鬼神发誓来戒掉酒瘾。你就准备祭祝用的酒肉吧。”妻子把酒肉备好,刘伶跪在神前说道:“天生我刘伶,酒是我的命。一次喝一斛,五斗消酒病。妇人之言辞,千万不能听。”说完拿起眼前的酒肉吃喝起来,很快又醉死过去。
《世说新语》写到这里便没有接着往下写,很想知道这个故事是什么样的结局。
喝多了在家老婆管不了,到外面则很容易挨揍,有次刘伶喝多撒酒疯,和别人发生争执,那人抡起拳头要打他,这时候刘伶被吓清醒地说:“这位仁兄,实在对不住啊,我瘦得像鸡肋不能让你的拳头打得舒服。”那人一看,确实也是,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醉鬼,一拳下去很可能背上命案,于是把抡出去的拳头收了回来。
古往今来世上醉鬼千千万,刘伶能脱颖而出,不仅是因为他对酒爱得纯粹,爱得深情,关键是人家会总结,把喝酒的心得写成了一篇著名的《酒德颂》,这才是真正的喝酒高手。
王戎是七人中年龄最小的,但他从小便颇有胆识,六七岁时,在宣武场看表演,当时猛兽在笼子中咆哮,众人都被吓跑,只有王戎站立不动,神色自如。魏明帝曹叡看见后,称赞王戎是奇童。小时候他与同伴在路边玩耍,见道旁有结满李子的李子树,其他人争相去摘,只有王戎不动声色,别人问他为何如此,答曰:“树在道旁而多果实,果实必定是苦的。”这帮小孩吃过以后,果然奇苦无比。
阮籍很欣赏王戎,也是他将比自己小二十四五岁的王戎拉进了“群”。阮籍和王戎的父亲王浑很熟,但是阮籍到了王家,基本不怎么和王浑说话,觉得谈不到一起,他让王浑把他儿子王戎叫出来,两人相谈甚欢。
王戎长大后却仿佛换了个人,以“超级吝啬”而闻名朝野,出身于琅琊王家这样的名门望族,后来位居三公这样的高官,他的所作所为让人大跌眼镜。抠门到什么程度?他家种了棵很好的李子树,结的李子很好吃,他不顾寒碜拿到市场高价去卖,这还不算,这位仁兄怕别人得到李子核后能种出一样的李子树,居然把每个李子核都挖出来再去出售。
亲情在吝啬面前显得冷冰冰,王戎的侄子要成婚,他只送了一件单衣,完婚后居然又要了回来。即使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如此,他女儿出嫁时,向他借了一些钱,但一直没还,这要换作其他人,就当送给女儿当嫁妆了,何况王戎家里非常有钱,但他却摆出一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架势,每次女儿回家省亲,他的脸都拉得很长,女儿知道她老爸的心思,赶紧凑钱把债还了,王戎这才恢复笑容。
王戎的表现,因为太“匪夷所思”,所以不少人认为他是用“自污”来避祸,因为身为高官不能太完美,否则很容易受到天子猜忌,他用吝啬为自己涂了一层保护色,似乎要告诉所有人,自己对权力没有太多渴望,眼中只有孔方兄。如果真是这样,只能佩服王戎入戏太深、装得太像。
王戎的吝啬,被所有人都看不上,但却有一个坚定的支持者,那便是他夫人。据说他们在家最爱干的事,就是每当夜深人静时,拿出钱财宝物和各种生意账目,在灯烛下反复看、反复算。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所以王戎和他夫人的感情很好,恩爱到什么程度?后世形容男女亲昵无比的成语——“卿卿我我”,便是他们的原创。
王戎之妻常以“卿”称呼王戎,而按照礼仪,“卿”是对小辈的昵称,一般只有父亲称呼儿子或皇帝称呼大臣才如此,妇人应以“君”称其夫。老婆天天“卿来卿去”搞得王戎有些不好意思,王戎就说:“你这样叫我,按照礼仪属于不敬,往后不要再叫了。”可他的妻子却说了一段绕口令:“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翻译过来就是“我爱你疼你,才叫你卿卿的,我不叫你卿卿,谁又叫你卿卿呢!”
话虽很好翻译,但里面的那股娇嗔劲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王戎看到老婆这个样子,也只好听之任之。于是,这个成语便一直流传下来。
愿天下有情人都能天天“卿来卿去”。
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与其说他是文学家,不如说是音乐家,他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荣耀,那便是一种叫作“阮”的乐器,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阮咸和他叔叔一样,身上有股狂劲儿,他和阮籍当年住在路南,这个区域是穷人聚集区,路北边是阮家的富人区,每年的七月七日,当地有晒衣服的风俗,可能是夏天雨水多导致衣服容易发霉,但后来这个风俗异化,变成了炫耀奢华的比赛,到了这天,路北的一些有钱人把家里的绫罗绸缎拿出来晾晒,显摆自己有钱,对此阮咸很看不惯,他的做法是把自己的内裤挑得高高的,挂在竹竿上,面对其他人诧异的眼神,阮咸说:“大家都在晾好东西,我也不能免俗,也晒晒我的好东西。”
阮咸也是好酒之徒,不过他喝酒的方式和他人不一样,他觉得用杯或碗喝酒太麻烦,于是他请族人喝酒时,会让人搬来大酒缸,大家围坐在酒缸旁,把头伸到酒缸里喝,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家里的猪闻到酒香,也来凑热闹,把头伸进酒缸里一起喝,阮咸竟然毫不在意,和猪一起畅饮。
猪和人共饮一缸酒,人和动物如此和谐共处的场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更让人感到惊世骇俗的是,阮咸的母亲去世了,他竟穿着重孝去追一个鲜卑族的婢女,这个胡女当年是他姑母带来的,阮咸看上了这位姑娘,两人干柴遇烈火,没想到这位女子后来怀孕了,母亲去世后,姑母带着这位女子离开,阮咸得知消息,愣是骑着毛驴把这个怀有身孕的女子给追了回来,嘴里还嘟囔着:“人种不可失。”
父母之丧,应该大孝三年,阮咸这样的做法确实突破常理,但这就是他,“宁做轻狂人,不做伪君子”。
向秀相比于“群里”其他六位,他酒量最小,因此显得比较“正经”。他最美好的时光是与嵇康在一起打铁的日子,他的工作职责是拉风箱,嵇康负责抡锤打铁,二人配合默契、旁若无人、自得其乐。他有时候还去另一个朋友吕安家帮他侍弄菜园子。
后来嵇康、吕安都被杀,这对与二人交往甚密的向秀打击巨大,擦干眼泪后,他不得不低下自己的头颅,投诚司马昭。司马昭问向秀:“听说你以前有隐居不仕的‘箕山之志’,为什么今天却来见我了呢?”言外之意是说你不是很清高吗,如今来投靠我是几个意思。向秀表示那些自视清高的人,并不了解帝尧求贤若渴的用心,所以隐居的生活并不值得羡慕。就此司马昭接受了他,向秀后来官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
但向秀心里非常痛苦,官场沉浮多年,他对政治越来越厌恶,想起过去意气风发的日子,以及今天的苟且过活,向秀时常感到五内俱焚,于是他逐渐远离官场,一心一意用来研究《庄子》,终成为学术大家,他为《庄子》所做的注解,以及郭象在他研究基础上形成的《庄子注》,成为后世研究庄子的重要材料。
阮籍和其他六位“群友”略有差别,他的狂,主要体现在对礼教的轻慢。
“男女授受不亲”,礼教把防范男女接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出台了一系列规矩。譬如叔嫂间不能对话、朋友的女眷不能见面、尚在闺中的女子不能见客等,阮籍却不吃这套,有次他的嫂子要回娘家省亲,临行前阮籍不避嫌疑,大大方方地为嫂子送行,并表现出离别的不舍和难过,叔嫂关系历来非常敏感,也是礼法重点防范的区域,不少人对此指指点点,阮籍却不以为然,他说出一句流传千古的话:“礼岂为我辈设也!”
阮籍家旁边有个酒馆,老板娘长得很漂亮,阮籍经常带着王戎去那里喝酒,他从不避嫌,喝多了索性就睡在老板娘旁边,老板娘的丈夫开始有些意见,怀疑阮籍动机不纯,后来观察几次,发现阮籍就是喝多了酣睡,没有任何不雅举动,以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阮籍一次次来酒馆,一次次醉倒老板娘身边,可能他还真有些喜欢这位美妇人,不过这种喜欢只是对美的向往,坦坦荡荡,甚至天真无邪,更多的是一种欣赏,而不是占有,与那些天天口头上说“男女不杂座”,但满肚子却是“男盗女娼”的伪君子相比,至少拉开了几个“全马”的距离。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有一位兵家女孩,才貌双全,但不幸尚未嫁人就去世了。阮籍根本不认识这家人,也不认识这个女孩,他听到消息后却赶去吊唁,在灵堂大哭一场,把满心的哀伤倾诉完毕后才离开。阮籍的做法,想必让这家人大眼瞪小眼,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引起其他人议论纷纷。
这就是阮籍,他的泪水完全是为了美而流。在他心目中,美是没有界限的,不管认识与否,重要的是美丽消亡、青春不在,这便足以使人痛哭一场。
男女之事,只是阮籍对礼教宣战的开始,登峰造极的是他对“孝”的挑战。
“百善孝为先”,“孝”是礼教的基石,为父母尽孝,本是天经地义,但礼教却将孝道搞得纷繁复杂,三年服丧,三年素食,三年寡欢,有时还要加上三年守墓,十几年的时光都耗费在这个字上,最终使得“孝”成为了一种枷锁。
把“孝”摆到如此高的位置,背后有个所有人都懂但又不便讲出的原因,那就是“忠君”,《论语》说得再明白不过:“其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是孝子,就不会冒犯长辈;不冒犯长辈的人而作乱的,十分罕见。
“孝”由此变味了。
怎么推行这套理论呢,首当其冲是要树立先进模范典型,于是一些骇人听闻的孝子被隆重推出,“埋儿奉母”的郭巨就是其中一位。这位郭孝子对母极孝,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家里经济条件一般,所以郭母自己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母亲身体健康,于是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于是,便挖坑准备埋孩子,所幸挖坑过程中发现金子,才没让这个孩子成为阎王殿里的小鬼。
为了母亲,杀掉孩子,这是哪门子孝顺。
还有那位“卧冰求鲤”的王祥,说的是一年冬天,继母朱氏生病想吃鲤鱼,但因河水冰冻,无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于冰上,许久寒冰化开,从裂缝处跃出两条鲤鱼。王祥因此被广为传颂,仕途也是平步青云。
这种“孝”更多的是作秀,不具备任何科学性,被冻死的可能性比搞到鱼的可能性更大,何况不就是想捞几条鱼,把冰面砸开不是更容易,犯得着冒着生命危险趴在冰面上吗?
这不是阮籍心目中的“孝”,也是他心里无法容忍的。
阮籍三岁丧父,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彼此感情很深。阮籍母亲去世时,他正在与朋友下棋,友人催他赶快回家,但他坚持要将棋下完。下完棋回到家,他一口气喝了两斗酒,放声痛哭,吐血不止。
几天后,母亲下葬,他吃肉喝酒后,在母亲的遗体旁放声大哭,吐血数升,几近死去。在母丧之时吃肉喝酒,看似不尊礼法孝道,但吐血祭母,又有几个孝子能做到呢?
内心至孝,但不愿意受枷锁的束缚,这就是阮籍。
阮籍在母丧时,行为上的怪诞,不少人看不上,但也有人能从内心理解,中书令裴楷曾前往阮籍家去吊丧,按照既定程序进入灵堂哭祭,作为孝子的阮籍应该陪哭,但阮籍并没有。后来有人问裴楷,“孝子先哭,吊客才哭,这是应有的丧礼,阮籍没哭,你为什么要哭呢?”裴楷答道:“阮籍超凡脱俗,讨厌世俗礼法,但是我并不厌恶那些,所以我还是要遵守那些礼仪的。”
也是在母亲的葬礼上,阮籍充分施展了自己独门暗技——青白眼。就是说他的眼珠能上下自由翻动,转动幅度超乎常人,对待讨厌的人,他用白眼,遇到喜欢的人,可以瞬间转化为青眼。他的母亲去世后,嵇康的哥哥嵇喜前来吊唁,因为嵇喜在朝为官,阮籍就给了一个大白眼。嵇康听说后,带着酒、夹着琴来到灵堂,对于这位同好中人,阮籍白眼仁一转,露出了黑眼珠子,两人便在灵堂抚琴开喝。
阮籍的狂,在当时许多人眼里,无疑是离经叛道,甚至把他当作“精神病”患者来看待。阮籍如此做,除了追求内心的自由外,更多的是一种明哲保身的手段。他没有勇气像嵇康那样公开宣布“拒绝投降”,处处与司马昭唱对台戏,所以只能以装狂和醉酒来避免引起司马昭的猜忌。
阮籍的努力很是见效,司马昭待他不错。当时司马昭身边有位红人何曾,他看到阮籍在母丧期间吃肉喝酒,毫无顾忌,便对司马昭说:“陛下正在以孝治理天下,却听凭阮籍守丧期间在陛下座前饮酒吃肉。应该把他放逐到荒远的边疆,以正视听。”但是,他的提议遭到了司马昭的拒绝,司马昭说:“此人如此瘦弱多病,你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容忍他吗?”
有次阮籍对司马昭说:“我曾经路过山东的东平,很喜欢那里的风土人情。”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司马昭就怕阮籍没有当官的意愿,如今自己提出来,便很快遂了他的心愿,派他到东平去做官。
阮籍到东平后,第一件事是下令把府衙里重重叠叠的墙壁拆掉,让过去在自己屋子里单独办公的官员们,变成在敞亮的“大开间”里一起办公,这样做方便相互沟通也利于彼此监督,办公效率大为提升。这样说来,现在现代化写字楼里高透明度办公环境的鼻祖原来是阮籍。他还大刀阔斧精简法令。做完这些,阮籍觉得已经完成自己的使命,骑着驴返回了洛阳,在东平总共待了十几天。
阮籍一辈子正正经经上班可能也就是这十几天。
李白对阮籍在东平的这段经历颇为赞赏,为此写了首诗:“阮籍为太守,乘驴上东平。剖竹十日间,一朝风化清。”
阮籍担任官职时间最长的是步兵校尉,后世通常称他为“阮步兵”。
他之所以喜欢这个职位,原因很简单,因为步兵校尉府有好酒数百斛,阮籍看上的不是官位,而是那些美酒,不把这些酒喝完,他是断然不会离职的。实际也是如此,他上任后,除了喝酒几乎一件事都没有管过。
正当阮籍在酒中努力找寻生命的意义时,传来了一个巨大的噩耗,他的好友嵇康被斩于东市。
嵇康的死,主要因他的刚烈不屈,在别人都装孙子时,他绝不妥协,站出来挑战司马氏集团,他的这份不忿,集中体现在那篇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中,这里的山巨源就是山涛。
这是什么情况?想当年山涛非常赏识嵇康,这两个人,一个创建了竹林七贤群,一个成为了事实上的“群主”,为何最后搞到反目成仇?其实,要怪也只能怪山涛的“好心”,由于嵇康敢讲真话,山涛很担心这位好友的安危,所以在自己获得提升后,他推荐嵇康来接替他原来的位置。
嵇康对此反应相当激烈,不仅断然拒绝,还大张旗鼓地给山涛写了一封绝交书,这封信写得很长,大概意思是说自己是“懒癌”晚期患者,过不了察言观色的官场生活,性情又“刚肠疾恶,轻肆直言”,在官场混肯定没好下场。嵇康总结了无法进入官场的“七不堪,二不可”,所以说山涛你叫我做官就是害我。
嵇康越写越激动,“不可自见好章甫,强越人以文冕也;己嗜臭腐,养鸳雏以死鼠也。”意思是说,我原以为你是够朋友的哥们儿,谁知道你却像那强迫别人戴花帽子的蠢家伙,像那专吃臭尸烂肉的猫头鹰一样。本来还以为你了解我,原来不是这样,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了。
嵇康做得似乎有些过分,山涛本来是好意,出于保护好友的目的,才推荐嵇康出来做官,如果不愿意出仕,婉言谢绝就好,何必对推荐人冷嘲热讽呢。况且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想继续成为好友,只需拉黑就可以,为何又要洋洋洒洒写如此长的一封断交信,搞得朝野皆知,让山涛颜面尽失。
正确的解释是,这封信表面上是写给山涛的,但“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实际是在向司马昭喊话,我嵇康至死也不会屈节合作,所以他所恨之人并非山涛,而是司马昭等人,不过由于不能指名道姓地说出司马昭的名字,只能把气撒到好友山涛身上。
正因为如此,两人并没有真正断交。后来嵇康自知在劫难逃,对后事做了安排,他没有将儿子嵇绍托付给自己的哥哥嵇喜,而是托付给了山涛,他对儿子说:“只要山巨源在,你就不会是孤儿。”
嵇康没有看错,山涛把嵇绍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倍加呵护,悉心培养,在山涛的教诲和举荐下,嵇绍后来成为晋国的忠臣。十八年后,他用身体护卫天子而死于乱箭之下,这也成为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
想起人世间居然有这样的情谊,不由感动得想喝一杯。
不与当权者合作,是导致嵇康之死的祸根,但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发挥了作用,那便是嵇康得罪了一个小人——钟会。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钟会原本是一个“康粉”。
钟会尚未成名前,他自己写了一篇《四本论》,想求嵇康一见,希望获得嵇康的肯定,说不定心里还想请嵇康作个序。他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来到嵇康家门口,但又害怕嵇康看不上自己,于是远远地将文章掷入,自己则转身急匆匆跑了。
钟会再次来到嵇康家时,已经是司马昭身边的红人,满以为嵇康会给自己面子。但嵇康却一直专注打铁,站在旁边的钟会宛若空气般存在。一边拉风箱的向秀提醒嵇康,但他依然视而不见。想必当时气氛相当尴尬,钟会待了一会儿只好悻悻离开,此时嵇康终于开口说:“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就是说你听到什么而来,又看到什么而去。钟会头也没回,答道:“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也就是听到所听到的而来,看到所看到的而去。
充满玄学色彩的对话背后,是钟会对嵇康满满的恨。
钟会很快就逮着了报复的机会,嵇康因掺和吕安、吕巽兄弟之间的官司,而被逮捕入狱。一代名士投入大牢,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几千名太学生联名请命,请求宽恕嵇康,并让他担任太学教授去讲学。
司马昭本来并没有想杀嵇康,看到如此多的人为他请命,心里更加动摇。就在此时,钟小人站出来,他借题发挥,上纲上线,说嵇康不敬重天子和王侯,不服管教,是个反面典型,这样的人对社会没有任何益处,反而会把广大人民群众带坏,所以“今不诛康,无以清洁王道”。
于是,嵇康最终的命运就这样决定了。
刑场上,嵇康显得神色坦然,他看了看太阳的影子,觉得离行刑还有一段时间。于是要来一把古琴,在众人的注目下,弹奏起了《广陵散》。曲终之即,轻轻微叹:“袁孝尼曾想学这个曲子,我没有教给他,这首曲子就此要失传了。”
酷帅一生的嵇康,让死亡也变得如此凄美而绚烂。
嵇康的死,让阮籍受到很大冲击,他敬佩自己这位好友的勇气和胆识,但他也知道,自己注定成为不了嵇康。
他活得过于纠结,一辈子都在求生和气节中徘徊不定,进退维谷,最终他选择了隐忍,也选择了将由此酿造的毒素全部吞进自己内心中,无法得到排解,一如他所写的——“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
史书记载,阮籍经常一个人随意驾车外出,不择道路方向,直到无路可走,他会对着天地旷野,扯开喉咙,放声痛哭。哭得山摇地动,哭得淋漓酣畅,大哭一场后再原路返回。千年之后,每次想到这样的场景,阮籍在走投无路伏地大哭背后那股深深绝望,依然会扑面而来,屡屡不绝。
这同时为阮籍如此嗜酒找到了源头,他有酒必饮,每饮必醉。大概因为醉酒是最接近死亡的形式,可以让自己与这个险恶绝望的世界暂时告别。他不想真死,只能以“假死”来麻醉自己,对阮籍而言,清醒是痛苦的,他宁愿将生命大部分时间交给酒精,交给那个混沌不清的世界。
他的绝望更加充分地体现在所写的八十二首《咏怀诗》里。
八十二首诗的每个字都是阮籍用自己的泪和血写就,无论飞禽鸟兽、花鸟鱼虫还是四季更迭、人生世事,除了个别有些正能量外,绝大部分都笼罩着一种浓得化不开的苦闷孤独。
“夜中不能寐,起坐弹鸣琴。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徘徊将何见?忧思独伤心”,这是八十二首的第一首,为整个《咏怀诗》确定了基调,孤鸿在野外哀号,翔鸟在林中悲鸣,阮籍与它们一样的寂寞和哀伤。
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这似乎是阮籍一直追问的问题,在第五十五首中,他写道:“人言愿延年,延年欲焉之”,人人都说要延年益寿,可是活那么长有什么意义呢。
阮籍在黑暗中找寻生命的意义,他无法像嵇康那样,为了理想气节,而将头颅放在司马昭的屠刀之下,也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只追求穷奢极欲和地位显赫,而没有了自己的心灵,他既珍惜项上的这颗人头,同时也很爱惜自己的羽毛,所以在这个世界里始终找不到该去的方向,由此他的生命中注定只能流淌着酒水和泪水。
一生都在躲避的阮籍,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却没有躲过去,留下了他一生中最大的污点。
公元263年,司马昭被封晋王,加九锡,已经无限接近皇帝宝座。按照常理,司马昭要假装谦让一番,然后由公卿大臣“劝进”,半推半就地上位。写“劝进表”的重任落到了阮籍身上。他依然祭出了自己的法宝——酒醉,但时过境迁,这样的套路已不再见效,万般无奈下,阮籍写下了劝进书。
阮籍找不到生命的意义,但是他却不愿意轻易去死。
写了劝进书,阮籍暂时保全了性命,但也仅仅多活了两个月,在公元263年那个寒冷的冬天,纠结一生的阮籍,终于可以彻底放轻松了,在度过五十四个春秋后,他闭上了自己疲惫的双眼。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虽然在生命的最后,阮籍留下了一生的遗憾,但千百年来,只要提起他的名字,人们脑海更多的还是会浮现出那个狂放自在、天马行空的阮籍。
相比于神一样的嵇康,阮籍像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内心的挣扎更容易引起与他命运相似的后人共鸣。特别是在乱世,杀身取义的毕竟是少数,像阮籍这样进退两难的读书人为数甚多,由此阮籍的挣扎就是他们的挣扎,阮籍的痛苦也是他们的痛苦,阮籍的泪水更是他们的泪水。
史书记载,阮籍喜欢“长啸”,黄昏时分,面对群山发出一声声悲鸣,所以在开封尉氏县城有一个“阮啸台”。八百多年后,苏东坡登上阮啸台后有感而发,写道:“阮生古狂达,遁世默无言。犹余胸中气,长啸独轩轩。高情遗万物,不与世俗论。登临偶自写,激越荡乾坤。醒为啸所发,饮为醉所昏。谁能与之较,乱世足自存”。
“醒为啸所发,饮为醉所昏”,想必九泉之下的阮籍,会为苏东坡这样一个深刻理解自己的后人而面含微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