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西漢文治政府之意義,先應注意到當時的一般情態。
古代封建社會,到戰國已逐步消失。軍人、游仕、商人,不斷由平民社會中躍起,他們攀登政治舞臺,而攫得了古代貴族之特權。
秦代統一政府在此種劇變過程中產生,因其歷年甚暫,那時的社會情態現在無可詳說。
就漢初情況而論,似乎秦漢之際雖經歷了幾次戰亂,而戰國以來社會變動的趨勢,依然照樣進行。
社會上一般生活,都起了絕大變動,只有農民,還比較呆滯在陳舊的狀態下過活。
封建時代的農民,對其上層統冶者,約有如下幾種負擔:
一曰稅。
此即地租。農民耕地,在政治觀念上,係屬於其地封君之所有,故農民對其封君每年應納額定之租稅。
二曰役。
因土地所有權的觀念,轉移到農民的身分,耕地者對其所耕地之封君有臣屬之關係。所謂「四封之內,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因此每年於農隙,又須對其封君為額定的幾天勞役。如浚河渠、築城防、起墳墓、建宮殿等。
三曰賦。
遇封君貴族對外有戰事,農民須對其封君貢獻車牛,或勞力。農民不能有披堅執銳之榮耀身分,僅在軍隊中服勞役,乃至追逐軍後助威作勞。
四曰貢。
此出農民情感上之自動,如逢年節,向其封君獻彘、兔、雞、鵝或絲、布之類。
上四項,一為粟米之征,二、三為力役之征,四為布帛之征。此皆已為一種規定之義務。一一沿襲到秦漢無變。就漢初情形言,農民對政府負擔大體如次:
一、田租。即稅
戰國以來租額無考,惟孟子屢言什一之稅,知戰國租額決不止什一。漢制則什伍稅一,又時減半徵收,則為三十稅一。自文帝十三年除民田租,至景帝元年後收半租。其間凡十一年未收民租,為歷史所僅見。
二、算賦。即後世之「丁口稅」。
「賦」本出車牛、供夫役之義。戰國以來,兵爭連年不息,於是非常的、即臨時的。無定期的賦,漸變為按年的經常項目。亦不必眞出車牛、夫役,而徑以錢幣替代,各處按人口輪派,遂成後代之所謂「人口稅」。秦人「頭會箕斂」,卽此。派人持大箕到各鄉村按人頭算繳納也。漢代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十五至五十六。其未滿年齡者,七歲至十四出口賦錢人二十。武帝征伐四夷,重賦於民,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人二十三,三錢以補車騎馬,(即戰馬。)民至生子輒殺。又買捐之云:「文帝時民賦四十,武帝時民賦數百」,蓋亦時有輕重。
三、更戍。即兵役。
古代農民本無武裝,戰國以下,既征共賦,又編其丁壯為軍隊,於是農民於納賦外又須從軍;而「從軍」與「從役」兩事,在當時觀念上,往往不易分析。故漢人更戍凡分三項:
(一)中央政府之防衛 此名「正卒」,年二十三乃為之,以一年為期。古制二十成丁,授田百畝,三年耕有一年之畜,故至二十三乃可為正卒。三輔來者為「北軍」,掌衛京城;郡國來者為「南軍」,掌衛宮門。漢帝以正月行幸曲臺,臨饗罷衛士。又郡國材官、即步兵。騎士,亦為「正卒」,期亦一年。農民正式服兵役者凡二歲。於每年之九月都有「都試」,即大操也。
(二)邊疆戍守 此名「屯戍」,亦名「繇戍」。天下人皆直戍邊三天。雖丞相子亦在戍邊之列。亦每年輪值。不行者出錢三百入官,官以給戍者:是為「過更」。戍邊以三日者,古代封建侯國,四境相距不甚遠,故國人得輪值三日以均勞佚。秦既一統,乃適會稽戍漁陽,陳勝、吳廣遂以揭竿而起。漢人變通其制,許有過更則可無秦禍。
漢兵出於民,往來繇戍衣裝皆自補,遠征則食其郡國之粟,惟衛士得衣食縣官,罷遣侑享。因此漢無養兵之費。
(三)地方勞役 此名「更卒」。一月一更。即每年輪值一月。次直不往,出錢雇貧者,月錢二千。親服役曰「踐更」。賈捐之云:「文帝時,丁男三年而一事。」
此種負擔,在當時已為極重。尚有郡國對中央之貢獻,其詳不可考。
漢書食貨志在李悝盡地力之教,謂:「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晁錯並謂:「百畝之收,不過百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四十五石。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盡地力之教未必眞李悝語。且農民經濟變動較少,可以推見漢初情形。董仲舒則謂:「月為更卒,已複為正,一歲屯戌,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
農民在無可聊賴中,首先是出賣耕地,出賣耕地後生活不免更苦。
董仲舒云:「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較國稅重十五倍。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荀悅云:「官收百一之稅,民輸大半之賦,官家之惠優於三代,豪強之暴酷於亡秦。」故漢文之輕徭薄賦,仍無救於社會之兼并。
其次只有出賣妻子乃至於出賣自身。如此則算賦、更役等負擔皆免。漢制奴婢倍算,然自有主人負之,與奴婢不涉也。此為漢代奴婢盛多之來源。
漢代公私皆盛畜奴,蜀卓氏至僮千人,程鄭亦數百。武帝時,楊可告緡,得民奴婢千萬數。元帝時,貢禹言官奴婢十餘萬。蓋有犯法沒為奴者,而不能完租賦、踐更役亦屬犯法。則自賣為奴與沒官為奴亦正等耳。自賣為奴猶較自由,有樂生之望,毋怪漢民自願賣身之多。後代不徵丁口稅,則不需出賣為奴。
否則亡命。即脫去籍貫,流亡他鄉。舍匿亡命有罪;而或則冒罪藏匿,因其別有可圖之利。 是為「任俠」。商賈必盛蓄奴婢,任俠必多匿亡命,二者形成漢初社會之中層。
當時商賈經營事業,據史記貨殖傳所載。約可分為採冶、製造、種殖、畜牧、運輸諸項。這些事業,第一有待於山澤禁地之解放,詳第五章。第二則有賴於大規模之奴隸運用。
貨殖傳所舉當時大富,如鐵冶、鼓鑄、燒鹽、轉轂即運輸。諸業,均有待於眾多之人力。即其所言末業為貧資,如種樹果菜,如畜養豕魚,如屠沽,如販糴,如制器漆髤,如皮革雜工等,亦待奴役以為操贏之算。大抵其時所謂商賈,以工虞農牧為本,以轉販居積為副,故奴婢為治產一要素。齊刁間收取桀黠奴,使逐魚鹽商賈之利,或連車騎、交守相,然愈任之,終得其力,起富數千萬。班固以「馬蹄噭千,牛千足,羊彘千雙,童手指千」並舉。張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遂富於大將軍霍光。漢樂府:「孤兒命當苦,兄嫂令我行賈,南到九江,東到齊與魯。」王褒僮約,列舉操作專案。諺曰:「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則作於家賈於市者,皆奴也。其時奴隸率利用於製造及商業,而農業則己進為小規模的耕作,並無附著於土地,隨土地而買賣之「農奴」。奴隸生活待遇亦優。可以有家室、財產、兒女,甚至連車騎、交守相,此與歐洲羅馬農奴不同。
以錢幣買奴力以逐利長產,經營貨殖者為商賈。以意氣情誼收匿亡命共為姦利,甘觸刑辟而市權勢者則為任俠。墨經:「任士損己而益所為。」韓非八說:「棄官寵交謂之有俠。」史記遊俠傳謂:「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廠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此如順風而呼。而布衣之俠靡得而聞。」是戰國任俠本指四公子輩廣招賓客而言。漢書季布傳注:「俠之言挾也。」其時貴族階級猶未全泯,故有力挾眾。漢興,而閭巷之俠起,正可見世變。儒、墨皆不重俠,後人卽認儒、墨為俠,非也。
任俠之所舍匿,則曰「賓客」,然賓客與奴婢身分無殊。同樣逃避國家課稅,失其為公民之資格。任俠既以意氣肝膽匿亡命,則亡命者亦出肝膽意氣感激相報,乃至作姦剽攻、鑄錢掘塚之類,無所不為。後人乃漸以此等為「俠」。而此一團體之生活亦得維持。任俠之權勢與富厚,乃與商賈亦略相當。濮陽周氏舍匿季布,置之廣柳車中,並與其家僮數十人至魯朱家所賣之。則任俠間亦自有大批奴僮相賣買矣。
任俠與商賈,正分攫了往者貴族階級之二勢。一得其財富,一得其權力。吳、楚七國反,周亞夫至洛陽,得劇孟,曰:「吳、楚寧大事而不求劇孟,吾知其無能為已。」天下騷動,大將軍得之,若一敵國,其權力可想。皆以下收編戶之民,而上抗政府之尊嚴,只要政治上沒有一個辦法,此等卽是變相的貴族。故司馬遷稱貨殖富人為「素封」也。
現在再看上層政府裡面的人物。
漢高得天下,大封同姓及功臣,並明約「非劉姓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所謂有功,大體上只指軍功而言。即相助劉氏得天下者,此即商鞅在秦所定「尚首功」之制也。漢二十級爵承襲秦制,自步卒到封侯,皆以戰功為階級,是漢亦以軍人代貴族,明亦。此為政府的最上層。其次的官僚,則大半由郎、吏出身。
郎官是隨從在皇帝近旁的一個侍衛集團。掌守門戶,出充軍騎,無定員,多至千人。其制度略近於戰國時代國君乃至於貴族卿相門下的食客與養士。或曰:「郎之為言廊也」,因傳衛宮殿廊廡之下而得名;或則曰:郎之得名,蓋猶周宮鬱人、鬯人、雞人之「人」。
郎官來歷,不出下列數途:
一、蔭任。
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歲,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如蘇武、韋玄成皆由此出身。此卽戰國策趙老臣觸簪見趙太后,願其少子「得補黑衣之數」之類也。
二、貲選。
家貲滿五百萬,得為常侍郞,如張釋之、司馬相如皆以貲為郎。蓋高貲者得上書自請宿衛,祿不豐而費大,故張釋之為郎十年不得調,謂其兄曰:「久宦減仲產」,欲自免歸也。楊惲傳:「郎官故事,令郎出錢市財用,給文書,乃得出,名曰山郎。移病盡一日,輒償一沐。或至歲餘不得沐。其豪富郎日出遊戲,或行錢得善部。貨賂流行,轉相仿效。」是郎署多富人,武帝后猶然。
三、特殊技能。
衛綰以戲車為郎,荀彘以禦見侍中,此如戰國策馮煖欲為孟嘗君客,孟嘗君先問「客何能」也。東方朔上書自衒鬻,用三千奏牘,武帝讀之,輙乙其處,二月乃盡,得為常侍郎。然史謂東方朔「與枚皋、郭舍人俱在左右,詼啁而已」。其先東方朔侍遇乃與侏儒等。文士之與誅儒,同樣為皇帝一時好奇心所愛好,而畜之宮中,則與戲車、善禦皆一例也。此外尚有以孝廉為郎者,如王吉、京房、蓋寬饒、杜鄴、師丹之類。有射策為郎者,如蕭望之、馬宮、何武之類,皆後起。
第一項是變相的貴族世襲,第二項是封建貴族消滅後的新貴族,富人。第三項則是皇帝私人。郎官集團性質之分析,不過如此。然而政治上之出身,卻正在此。後漢書明帝紀,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羣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則民受殃。」又按:郎官制度蓋為政制淺演之民族所必經之一級,如後世金人以世胄或士人為內侍,(見斜卯愛實傳。)又如元之四怯薛制等,皆略相似。
郎以外有吏,吏是各官署的幫辦人員。吏的來歷,亦無一客觀標準,大體仍多為富人所得。
漢制吏途凡三:一曰郡縣吏,不限資格,平民自願給役者皆得為之。賈誼、張湯、王吉、龔勝、瞿方進、穀永,皆由吏出身。然韓信「以家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大抵在上者擇家貲,在下者惟有行,如高帝以長者得為亭長是也。則小吏亦複有貲選也。二曰中都官掾屬,自丞相以下各官府皆可自辟署,或先為郡吏,或本為布衣,亦不限資格,優者則薦於朝。如楊敞、蔡義、楊雄,皆由此進。三曰獄吏,猶今時法官,以明習法令名。公孫弘、于定國、丙吉、尹翁歸、薛宜,皆曾為之。然景帝后二年詔,謂:「今貲算十以上乃得宦,應劭曰:「十算,十萬。」漢一金值一萬,文帝云:「百金中人十家之產」,則中人一家產當十萬也。減為貲算四得宦。」董仲舒言:「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又以富貲,未必賢,此卽「蔭任」與「貲選」二途。是以廉恥貿亂,賢不肖混淆。」是當時吏途,亦大率為富人也。
如是則當時的政洽組織,第一層是宗室,封建諸王。第二層是武人,以軍功封侯。漢制非封侯不得拜相;亦有以外戚恩澤侯者。第三層是富人,得以貲進為郎、吏,謀出身。第四層是雜途。無論為郎為吏,皆須憑機緣進身而得在上者之歡好。文學、儒術亦雜途之一。
要論漢初學術,必推溯及於先秦。
從另一觀點言之,則先秦學術可分為一古官書之學,即漢初人所謂「詩、書古文」之學,亦中漢以後人所謂「六藝」之學,或「六經」之學,乃由早起儒、墨兩家所傳播,所謂「稱詩、書,道堯、舜,法先王」,為先秦較舊之學派。又一百家之學。「家」乃私家之稱,此乃民間新興學。儒、墨以後,百家競起,率自以其所見創新說,不必依據古經典,寓言無實,為戰國較新之學派。
若以時期言,古官書之學在前,百家言在後。若以地域言,古宮書之學盛於東方齊、魯,所謂「鄒、魯之士,縉紳先生,多能言之」也。,百家言遍及中原三晉。三晉之士,急功好利,率務趨時,不樂為純粹學理之研討。兵、刑、農、法、縱橫皆在也。道家如莊、老,陰陽如鄒衍,持論運思較玄遠者,皆近東之士。荀卿以趙人而游齊,雖深染東方學風,而不脫三晉習氣。其弟子韓非、李斯,則皆中原籍也。游秦者以中原功利之士為多,東方齊、魯學人,少有入秦者。
秦代焚書,最主要者為六國史記,即當代官書。其次為詩、書古文,即古代官書之流傳民間者。而百家言即後起民間書。非其所重。按:此三類分法,已見莊子天下篇,漢書藝文志因之。謂秦焚書而詩書古文遂絕者,有史記六國表序,太史公自序、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揚雄劇秦美新、王充論衛書解、佚文、正說諸篇。謂秦焚書不及諸子者,有論衡上述諸篇、趙岐孟子題辭、王肅家語後序、後漢天文志、劉勰文心雕龍諸子篇、逢行珪注鬻子敘等。此乃自漢以下之相傳之說,至唐後而失之。漢武立五經博士,罷黜百家,則正是秦始皇焚書、禁以古非今後一反動也。
焚書本起於議政衝突,博士淳于越東方齊人。稱說詩、書,引據古典,主複封建,李斯極斥之,遂牽連而請焚書。李斯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即第一類。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即第二、第三類。而又附禁令數項:一、趕偶語詩、書棄市。百家語不在內。二、以古非今者族,此即依據古官書、歷史成典,法先王而議新政,如淳于越之徒是也。偶語詩、書,迹近以古非今,故亦棄市。至百家言往往與時政不涉,故不預。吏見知不舉與同罪。此二條為重法。三、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此一條為輕法。可見當時重禁議政,輕禁挾書也。坑儒亦為誹謗、妖言亂黔首,不為求仙樂。
漢興,學統未嘗中斷。
秦雖焚書,史官、博士官仍未廢,史官乃古代政府中之學官,即掌官書者。博士官掌新興百家民間學,為後代政府新設之學官也。著述亦未中輟。漢書藝文志有儒家羊子四篇,名家黃公四篇,皆秦博士。又有成公生,游談不仕,著書五篇。零陵令信著書一篇。下迄漢惠四年。除挾書律,前後祗二十三年。漢廷羣臣,亦多涉學問,如張良、陳平、韓信、張蒼、酈食其、陸賈、婁敬、朱建、叔孫通之徒皆是。名人巨德,雜出其間。如申公、穆王、白生在楚,蓋公在齊,四皓在朝,魯兩生在野。
惟漢室初尚黃老無為,此乃代表一時民眾之心理要求。繼主申韓法律,既主黃老無為,則勢必因循秦舊,乃至以法為治。學問文章非所重,平民政府不注意學術,為當時歷史演進一頓挫。學術尚未到自生自長的地位,至文帝時,始下求書之詔。其時則古文六經之學,不免因亂衰微,有所缺失。於是游仕食客散走於封建諸王間,以辭賦導獎奢侈,以縱橫捭闔是非,辭賦、縱橫本屬一家。辭賦又兼神仙。安居奢侈則為神仙,雄心闊意則務縱橫。依然是走的破壞統一的路。文學之與商賈、遊俠,同樣為統一政府之反動。
漢初諸王招致遊士,最先稱盛者如吳王濞,有鄒陽、齊人。嚴忌、枚乘吳人。諸人。吳既敗,繼起者為梁孝王,鄒、枚諸人皆去吳歸梁。又有羊勝、公孫詭皆齊人。之屬。司馬相如亦去中朝而來梁。再下則有淮南王安,招致賓客方術士數千人,著淮南王書,已在武帝世。此為南方之一系,大抵皆辭賦、縱橫文辯之士也。曹參相齊,召齊諸儒以百數,而得蓋公。景、武之間,有河間獻王德,盛招經術士,多得古文舊書。蓋河間偏重於古官書之學,而淮南則慕百家言,南北兩王國,正分得先秦學統之兩系。
中央王室恭儉無為之治,不能再掩塞社會各方之活氣。經秦末大亂,經濟破產之後,最先起者為商人與遊俠;次之有諸侯王之富盛驕縱;再次有文學遊仕之活動。在此種種不安定不合理之狀態下,中央政府覺悟到必須改變其態度,而要一積極勇敢的革新。於是遂有漢武一朝之復古更化,為西漢文治政府立下一規模。
西漢中央政府之文治思想,最先已由賈誼發其端。
賈誼陳政事疏,提出好多重要的見解,除卻裁抑諸王國和捍禦匈奴此兩件事為當時維持統一政府的必要條件,主法治者亦贊成,如以後晁錯等。外,尤要者在教育太子,當時諸王、列侯家庭俱已有腐敗墮落的景象,農民純樸之本色已失,貴族生活之薰染日深,非有教育,不足維持長久。尊禮大臣,農民政府之好處在眞樸,壞處在無禮貌;可愛處在皇帝、宰相如家人,其弊處則皇帝待宰相如奴僕。闡揚文教,黃、老清淨無為,僅足暫度一時,漸漸政事待理,則走上申、韓刑法一路,沿襲秦人「以吏為師,以法為教」之餘習。要革除秦弊,則須另開文教。轉移風俗。朝廷只講法令,社會只重錢財,風俗無自面美。闡揚文教,為轉移風俗之前提。此諸點均針對當時病象,其議論漸漸從法律刑賞轉到禮樂教化,此即由申、韓轉入儒家。亦卽由亡秦轉而為三代之隆,即由百家法後轉入六經法先王也。以後之復古更化,賈誼已開其先聲。
賈誼雖以洛陽少年為絳、灌功臣所抑,然賈誼的主張,一一為漢廷所採用。漢文雖極賞賈誼,然其時內則功臣元老,外則諸王長親,尚非漢廷大有為之時。景帝師晁錯;武帝師王臧。王臧乃儒生,武帝卽位,大興儒術,其早年所受教育亦是一因。
先秦諸子注意教育問題者莫如儒。道家根本主張絕學不教。法家僅主刑名法律,如趙高之教二世是也;墨家、農家之教,不適於實際。其他皆所以用世,非所以教幼。故苟主幼小必教,則儒業必興。中國無宗教,儒士本自友教貴族子弟起,故漢文用賈誼,則以為長沙王太傅,又以為梁王相,武帝之用董仲舒亦然。儒家在漢初,仍以友教青年貴族為第一任務。
武帝英年卽位,只十七歲。卽銳意革新,用其師王臧及臧之同學趙綰,又召趙、王師申公。謀興禮樂。其事雖經一度挫折,武帝祖母竇太后尚黃、老,不樂帝所為,趙、王皆下獄死。終於走上復古更化的路。
這時最重要的人物是董仲舒。董仲舒天人三策與賈誼政事疏,兩篇大文,奠定了西漢一代政治之規模。
武帝一朝政治上重要改革,舉其要者,第一是設立五經博士。
博士遠始戰國,公儀休為魯博士,賈山祖父祛為魏王時博士弟子。齊之「稷下先生」亦博士之類。故漢初叔孫通以博士封「稷嗣君」,謂其嗣稷下。鄭玄稱「我先師棘下生子安國」,「棘下生」即稷下先生。以孔安國為博士,故云。秦博士七十人,掌通古今,備問對。漢承之。稷下先生亦七十餘人,蓋以孔門弟子七十七人為法。
博士為太常屬官,太常掌宗廟禮儀,史官、博士官皆屬太常,即古代「學術」統於「宗教」之遺制。
博士並無政治上實際任務,只代表著古代貴族政府、軍人政府下一輩隨從的智識分子。因此其性質極雜,占夢、卜筮皆得為之。略如當時之郎官,後代之翰林供奉,惟視帝王所好。
秦廷以博士議政興大獄,伏生之徒抱書而逃。伏生亦東方學者,治尚書,焚書案中,殆與淳于越諸人同失官而去。秦廷既禁以古非今,則焚書後之博士,必多屬之後起百家言也。主複封建,固為不智,然以吏為師,以法為教,抑低學術,提高法令,較之複封建,亦相去無幾。東方學者之失在於迂闊,而中原三晉之士,則失在刻急。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自此迄於漢初,博士暗淡無生色,而政府益少學術之意味,此則李斯之大錯。
武帝從董仲舒請,罷黜百家,只立五經博士,從此博士一職,漸漸從方技神怪、旁門雜流中解放出來,純化為專門研治歷史和政治的學者。
六經為古官書之流傳民間者,故章學誠謂「六經皆史」。秦火焚之不盡。漢儒所謂「通經致用」,即是從已往歷史與哲學裡來講政治。法家只守法令,經學則進一層講道義。法家只沿習俗,襲秦舊,經學則稱古昔,複三代。「五經」與「儒家」亦有辨,故文帝時有孟子博士,至武帝時亦罷。漢書藝文志儒家在「諸子」,與「六藝」別。
他們雖不參加實際政務,但常得預聞種種政務會議,漢大政事廷議有博士。因此他們對政治上漸漸會發生重大的影響。自秦人之「以吏為師、以法為教」,漸漸變成朝廷採取博士們的意見,即是「政治」漸受「學術」指導。此項轉變,關係匪細。
第二是為博士設立弟子員。其議始於公孫弘。
額定五十人,一歲輒課,能通一藝卽一經。以上,得補吏。高第可以為郎中。
自此漸漸有文學入仕一正途,代替以前之廕任與貲選,士人政府由此造成。同時政府負有教育國家青年之責,較之賈誼專言教育太子者又進一步。
第三是郡國長官察舉屬吏的制度。其議創於董仲舒。
博士弟子考試中第,亦得補郡國吏,再從吏治成績升遷;又得察舉為郎,從此再走入中央仕途。此制與博士弟子相輔,造成此下士人政府之局面。郡國長吏同時不僅負有奉宣政令之責,並有為國求賢之責,此亦重大意義也。
第四是禁止官吏兼營商業,其議亦始董仲舒。並不斷裁抑兼并。此層自賈誼、晁錯以來均主之。
漢武一代鹽鐵官賣制度,均由此意義而來。觀監鐵論桑弘羊為政府方面之辯護可知。漢武外朝尊博士,而內廷則多用文學侍從之人,故漢武一代政治,亦兼「儒術」與「辭賦」二者。其所行雖援經典古義,而多浪費,功實不稱,為後人所不滿,非在其制度本身也。從此社會上新興的富人階級,漸漸轉向,儒林傳中人物,逐次超過貨殖傳。故曰:「遺子黃金滿籯,不如一經。」實為武帝以下社會一大轉變。此等處可見學術指導政治,政治轉移社會。當時中國史,實自向一種理想而演進。
第五是開始打破封侯拜相之慣例,而宰相遂不為一階級所獨佔。
自秦以來,中央最高首領為天子,而實際負行政之責者為丞相。以字義言,「丞」、「相」皆副貳之意,丞相即「副天子」也。天子世襲,而丞相不世襲。天子為全國共戴之首領,不能因負政治責任而輕易調換;貴族政治既隨封建制度而俱減,全國民眾在一個大一統國家下亦無法運用公議推選等制度。天子世襲,乃代表國家之一種恒久精神,「始皇帝」之稱,不足深怪。丞相乃以副貳天子而身當其衝。最好固為君、相皆賢,否則天子以世襲不必賢,而丞相足以彌其缺憾。縱使君、相不皆賢,而丞相可以易置。如是則一代政治不致據壞。此秦政之又一特色也。有丞相即非「君主獨裁」,即非「專制」。宋人洪諮夔有言:「往古治亂之原,權歸人主,政出中書,(即宰相。)無不治。權不歸人主,則廉級一夷,奚政之問?政不出中書,則腹心無寄,奚權之攬?」判劃政、權,分屬君、相,實中國政治自秦以下一重重要之進向也。漢初政治,往往有較秦為後退者,此因平民政府缺少學術意味之故。故漢之代秦,一面固為歷史之轉進,一面却有自其頓挫。此種例,各時期皆有。歷史下之進退,往往輕易不能遽斷。如宰相必用封侯階級,卽軍人。卽其一例。非封侯不拜相,此乃漢初一種不成文法,雖無明制,實等定律。如蕭何高帝時。曹參、王陵、陳平、審食其、惠帝、呂后時。周勃、灌嬰、張蒼、申屠嘉,文帝時。皆軍人也。陶青、陶舍子。周亞夫、周勃子。劉舍,劉襄子,景帝時。皆功臣子嗣侯,其先亦軍人也。則漢初丞相,顯為軍人階級所獨佔。武帝始相公孫弘,其先如衛綰、竇嬰、許昌、田蚡、薛澤,惟田蚡為外戚相,然亦先封侯。其他仍皆以軍功得侯;否則其先世以軍功得侯者。以布衣儒術進,既拜相乃封侯,此又漢廷一絕大轉變也。漢武一朝,自公孫弘以後,如李蔡、莊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劉屈氂、車千秋,仍不出往者軍功得侯或嗣侯為相之例。此由一時人選之難,物望之不孚,歷史之變以漸不以驟。昭、宣以下,非儒者乃絕不能居相位。其先惟軍人與商人,為政治上兩大勢力,卽蔭任與貲選。至是乃一易以士人,此尤見為轉向文治之精神。
此為漢武一朝復古更化之最有關係者。如郊祀、巡狩、封禪等,皆虛文無實際,此則漢武誤於方士神仙家言,以及文學辭賦之十之務為鋪張誇大。然亦因當時儒生,自不能與此兩派劃分淸楚之界限。
其實所謂「古」者亦非純粹盡本於古,學校、察舉、黜陟諸制,貴族世襲時代另是一套。漢所襲,其論雜出於先秦諸子,而備見於王制篇中;王制乃漢文時博士所為。周禮三百六十官,獨缺學校。然則漢武一朝之復古更化,正是當時一種嶄新之意見也。儒家托古改制,當在此等處看。
漢政府自武帝后,漸漸從宗室、軍人、商人之組合,漢制雖禁商人入仕,然以貲選,富人其先皆商人也。轉變成士人參政之新局面。
公卿朝士,名儒輩出。
仍舉丞相一官言之,昭帝時有王訢、郡縣吏積功。楊敞給事大將軍幕府,為軍司馬。蔡義。以明經為博士,拜相封侯。宣帝時有韋賢、以詩教授,稱大儒。魏相、少學易,為郡卒史。丙吉、獄吏。黃霸、入財得官。于定國。獄吏。元帝時有韋玄成、以父任為郎,亦稱名儒。匡衡。射策除掌故。成帝時有王商、外戚。張禹、郡文學。薛宣、廷尉書佐。翟方進、射策為郎。孔光。以明經舉議郎。哀帝時有朱博、亭長。平富、治禮學。王嘉、射策為郎。孔光、馬宮。射策為郎。蓋自宣帝后,儒者漸當路。元、成、哀三朝,為相者皆一時大儒。其不通經術而相者,如薛宣以經術淺見輕,卒策免;朱博以武吏得罪,自殺,皆不得安其位。
且卽庶僚下位,亦多學者。
即前舉丞相亦多由下僚進身,其外如王吉、郡吏。鮑宣、嗇夫。韓延壽、郡文學。王尊、郡決曹史。蓋寬饒、諸葛豐、均郡文學。孫寶、郡吏。谷永、長安小吏。梅福郡文學。之儔,皆名臣也。
士人在政府裡漸漸占到地位,一半是憑藉武帝時董仲舒、公孫弘諸人所創建的種種制度,一半是讀書博通之士在政治上所表現的成績,究竟比貴族軍人和商人們來得強。
武帝時,兒寬為廷尉奏獻掾,以古法義決疑獄見重。昭帝時,雋不疑為京兆尹,以春秋義縛訊偽衛太子。宣帝時,蕭望之為御史大夫,引春秋義主弔匈奴喪。皆為一時推尊。霍光廢昌邑王,先問於古有否先例,可見士人學者逐漸在政治上佔到地位和勢力,實為當時一種自然之趨勢。
自此漢高祖以來一個代表一般平民社會的、素樸的農民政府,現在轉變為代表一般平民社會的、有教育、有智識的士人政府,不可謂非當時的又一進步。
士人們在政治上逐漸得勢,他們所抱的政治思想,要逐漸發揮效力。
漢儒論政,有兩要點。
一為變法和讓賢論。
此派理論遠始戰國晚年之陰陽學家,鄒衍五德終始論鄒衍思想另詳下論古代宗教思想章。下及董仲舒公羊春秋一派「通三統」的學說。董氏說詳春秋繁露。大抵主張天人相應,政治教化亦須隨時變革,並不認有萬世一統之王朝,亦不認有曆古不變之政制。
他們根據歷史觀念,主張如下一套之進程:此據漢儒所傳鄒衍第二學說,與第一說呂氏十二紀、淮南時則並不同。
一、聖人受命。地上各代開國之君,皆符應於天上某帝之某德(如青帝木德、赤帝火德、黃帝土德、白帝金德、黑帝水德。)而降生。
二、天降符瑞。受命必有符瑞,如以土德王者黃龍見之類。
三、推德定制。包括易服色、更制度、改正朔等。如水德王者服色尚黑,以十月為歲首,數尚六之類。董仲舒所謂「天不變,道亦不變」,乃指政治上最高原理言,與制度更易並行不悖。
四、封禪告成功。聖人受天命為地上君,故定制度,蘄太平,成功則必祭天(封禪。)報告。
五、王朝德衰,天降災異。天運循環,成功者去,如春、夏、秋、冬之更迭互乘,無不衰之德。董仲舒謂:「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
六、禪國讓賢。見災異降,知天命改,應早物色賢人讓國;否則革命起,終無以保其位。
七、新聖人受命。此下迴圈不息,中國已往五帝三代,皆在此公式支配下演進。
武帝以前,漢儒鼓吹變法;武帝以後,漢儒漸漸鼓吹讓國,始終是循著上述的理論。
眭弘、在昭帝天鳳三年。蓋寬饒在宣帝神爵二年,相距不二十年。均以請漢室讓位伏誅,然其後谷水等仍主天運循環、漢德巳衰之說,漢廷乃無從裁抑。永之言曰:「天生蒸民,不能相治,為立王者以統理之。方制海內,非為天子,列土封疆,非為諸侯,皆以為民也。垂三統,列三正,去無道,開有德,不私一姓。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即漢宗室劉向亦言:「王者不可不通三統,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獨一姓。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可見此為當時普遍信仰之理論。
二為禮樂和教化論。
另一派漢儒,認為政治最大責任,在興禮樂,講教化;而禮樂和教化的重要意義,在使民間均遵循一種有秩序、有意義的生活,此卽是古人之所謂「禮樂」。在此點上,西漢中葉以後的學者,頗不滿於漢武帝之郊祀、封禪種種奢侈的浮禮。此等乃對上帝、對天,而非對民眾、對人;一虛一實,一恭儉一驕奢,意義迥殊。要達此境界,不僅朝廷應恭儉自守,又應對社會一般的經濟不平等狀態加以調整。武帝對當時社會經濟不平衡之狀態,並不能有所矯救。特以對內、對外浪費無度,使社會一時走上共同破產而已。經昭、宣之休養生息,社會經濟復蘇,如閑日之瘧,舊病後發。故當時學者,頗主還複王朝之恭儉,而轉移目光,對社會經濟有所整頓。
此派理論,亦遠始戰國晚年之荀卿。如其禮論篇即可為代表。惟禮論並不主帝王之恭儉,是其異。直至漢儒賈誼、晁錯亦時言之。董仲舒,董氏大體為齊學,而議論有近儒學處。下及王吉、貢禹等皆是。前一派於漢為「齊學」,後一派於漢為「魯學」。皆先秦東方學之傳統。齊學恢奇,魯學平實,而皆有其病。齊學流於怪誕,其病在不經。魯學流為訓詁,其病在尊古。立論本意非不是,而不能直湊單微,氣魄、智慧皆不夠,遂不足斡旋世運,而流弊不免。
王莽的受漢禪而變法,卽是此兩派學說之匯趨。
王莽受禪,一面循著漢儒政治理論之自然趨勢,一面自有其外戚的地位及王莽個人之名譽為憑藉。
王莽姑母為孝元皇后。元帝後,成、哀、平三君皆不壽,莽諸父鳳、音、商、根相繼執政而及莽,莽之地望已尊。莽又不失書生本色,治禮,務恭儉,迂執信古而負大志,又恰合時代潮流。漢儒羣主讓賢,而苦無一種明白的選賢制度,王莽在政治上、學術上均足膺此選格,遂為一時羣情所歸向。莽為宰衡辭封,上書者吏民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反莽者惟劉崇、翟義。
王莽居攝及受禪後之政治,舉其尤要者,如王田、盡收天下田畝為國有,而均之耕者。廢奴、解放奴隸。用意在解決當時社會兼并,此乃自先秦以來早待解決之一重要問題也。消弭貧富不均,為漢儒自賈、董以來之共同理想。其他如「六筦」、一、鹽,二、酒,三、鐵,四、名山大澤,五、錢布銅冶,六、五均賒貸,皆歸國家慣例,故曰「六筦」。「五均」,徵工商百業所得稅為母金,國營賒貸,使無重利盤剝,為「六筦」之一。有似武帝時之鹽鐵、酒榷、算緡、均輸。五均主平市價,與均輸略似。實亦一種如近世所謂之「國家社會主義」,仍為裁抑兼并著想。
王莽又屢次改革貨幣,使民間經濟根本發生動搖,極為擾民。然原其用意,仍為求達裁抑兼并、平均財賦之目標而起。當時人見解,以為財富不均由於商人兼并,商人兼并由於利用貨幣,故有主張根本廢棄貨幣者。晁錯、貢禹之徒,皆有此想,而王莽承之。
王莽政治失敗,約有數端:
一、失之太驟,無次第推行之計畫。
二、奉行不得其人,無如近世之政治集團來擁護其理想。
三、多迂執不通情實處。復古傾向太濃厚。莽之得國,多本齊學,有太涉荒誕者。莽之新政,多本魯學,有太過迂闊者。
王莽的政治,完全是一種書生的政冶。
王莽的失敗,變法禪賢的政治理論,從此消失,漸變為帝王萬世一統的思想。至少是希望能如此。政治只求保王室之安全,亦絕少注意到一般的平民生活。後世對王莽的批評,全是沿著東漢王室之意見。這不是王莽個人的失敗,是中國史演進過程中的一個大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