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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章 成为八零年代白富美(1 / 1)


噼里啪啦!大红鞭炮响个不停!

舞狮队的成员们,也卖力的表演着。

知青布店的第一家分店,总算是开张了。

此店位于红渡县,也就是省城近郊的县城,距离省城不过四十分钟的车程,地理位置很优越。

站在门口,许白鹿笑容满面。

有过之前的经验,她已经确信。

只要店能开起来,百分之百的赚大钱。

这家店交给自己人打理,也就是她的“堂姐”许美婷负责。

许美婷长得挺一般,也是家族遗传式的马脸,跟老许倒是有几分相似,主要是人挺老实,才被许白鹿委以重任。

当然,这位“堂姐”并不晓得,许白鹿并不是许家血脉,而应该姓易。

人家还以为,布店是家族产业,所以格外的卖力。

许白鹿自然也不想挑明。

这不符合她的利益。

许正茂更是不敢吭声,家丑何必外扬,他丢不起那个老脸。

分店开张以后,迅速的卖出了第一匹布。

瞧着势头还算不错。

毕竟,这个县靠近省城,而且人口众多。

条件其实比郁林县强得太多。

潜在的市场,自然也就更大。

“争取在元旦之前,再开一家分店!”许白鹿心中暗忖,“到了明年夏天,周边的七个县,都各自开一家分店!总共的店铺数量,达到八家之多!”

“真要到了那个时候,到了销售的旺季,每天总共卖出两百匹布也不奇怪!”

想到这里,她的呼吸不禁急促起来。

哪怕每天卖出一百匹布,纯利润就有两万八千块上下。

再翻一倍的话,简直不敢想!

有那么一瞬间,许白鹿感觉,自己即将踏上人生巅峰,从此睥睨全省。

自己当初的选择,果然是正确的。

还是得向周春明,不折不扣的学习。

就算人家不肯让她卖牛仔裤,光是凭着贩卖的确良,就能助她成为八零年代的白富美。

要是搁在过去,那就是妥妥的地主婆,名震全省的那种。

捂住嘴巴,偷笑了两声,许白鹿精神焕发。

她甚至开始琢磨。

是不是加大力度挖墙脚,把李岚给一脚踢开,再次把周春明夺回来。

如果周春明能当她老公,那简直爽歪歪。

哪怕她啥也不干,也是日进斗金。

至于那个关洪涛,在许白鹿的眼中,已经彻底沦为臭鱼烂虾。

当初老娘真是瞎了眼,才会跟他滚床单。

早早绑定周春明,哪有李岚这村姑啥事啊!!

想到这里,许白鹿翻了个白眼,无声的叹了一口气。

造化弄人,终究是错过了啊。

回到店内,许白鹿给自己倒了杯咖啡,慢悠悠的喝了起来。

苦涩的咖啡,带着独特的香气,令她精神一振。

骤然间,一个妙计涌上心头。

“庞四!快过来!”许白鹿招呼道。

听到老板的声音,庞四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

“你去买台相机,再弄点胶卷,”许白鹿说道,“抽个空,把拍摄技术掌握好。”

庞四当时就傻眼了。

贩布生意跟摄影似乎没啥直接关系吧?

还是说,许老板过于自恋,想要拍些美美的照片。

瞧见对方一脸疑惑,许白鹿说:“叫你干,你就立马执行!这件事情非常重要,如果办妥的话,或许可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庞四哦了一声。

他立即觉察到,刚才自己恐怕是想岔了。

许白鹿这么安排,恐怕是要针对某个人。

类似于张沅化妆成摄影师,在北湖公园偷拍梅丽华跟初恋幽会。

“快去快回!拿发票回来报销!赶紧的!”许白鹿催促道。

想到了这个主意。

她不禁有些激动。

只要操作得当,李岚绝对会打翻醋坛子,小两口立马闹离婚都不奇怪。

届时,就不存在什么抢男人了。

周春明成了二婚男,她自己是破鞋,谁也别嫌弃谁,正好凑成一对。

逮着了机会,肯定要跟这姓周的,升华一下革命友谊,届时两人联手,制霸全省的商界。

啪啪啪!许白鹿情不自禁的,轻轻鼓起掌来。

好家伙!这肯定得搏一搏!

自己的幸福,肯定得自己争取!

“闺女,你这是咋了?”旁边的许正茂,看得一愣一愣的。

他差点以为,许白鹿受了啥刺激,导致精神失常。

“爸,您别急,到时候您就知道了。”许白鹿笑了笑。

经历了那么多挫折,她总算学精了一点。

没做成功的事情,半点也别透露。

许正茂见闻,也有些无语。

貌似“闺女”又想了啥阴招,想要算计别人。

可是她这脑袋,似乎不太灵光。

或者是运气不太行。

每次想坑人,都险些引火烧身。

反正劝也劝不动,许正茂索性懒得理会。

他自己家里,还有一堆破事要解决。

章月月那疯婆子,可太能折腾了。

忙碌了一整天。

晚上九点钟,许正茂才回到家。

“月月,开门啊!”许正茂喊了一嗓子。

吱呀,门口很快打开。

映入眼帘的,却不是打扮风骚的娇媚女人。

而是一个头发乱蓬蓬,脸上满是雀斑的小青年。

骤然瞧见这位,许正茂不禁一阵恍惚。

他还以为,自己走错了楼道,拍错了邻居家的房门。

“你就是姐夫吧!我是亚夫,刚从乡下来!”小青年满脸堆笑。

屋里也传来章月月的声音:“老许回来了?快进来吧,我亲弟弟进城来探望咱们!”

许正茂这才明白。

原来眼前这位,正是小舅子章亚夫。

“亚夫你好。”许正茂很客气。

他倒是听章月月说,家里还有个弟弟,也是刚刚插队归来,属于是返乡知青。

只不过,章月月跟家里闹掰了,平时几乎不回娘家。

所以,许正茂也是头一回,见到这小伙子。

跟对方寒喧了几句,他走到了饭桌边。

还好,女人做了羊肉萝卜煲,还热乎着,勉强可以充饥。

给自家男人盛了碗饭,章月月又拿来一瓶啤酒,主动替他倒了一杯,貌似殷勤得很。

瞧见这阵仗,许正茂不免有些狐疑。

要知道,虽然刚结婚没几天,这个小娇妻的毛病,他可是很清楚。

那就是懒,相当懒,懒到爆炸。

平时所有的家务,都交给保姆去做。

这般献殷勤,只怕是有事相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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