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霍凌云!”
白德古晃了晃手里证件,开口盘问小胖子。
“(っ°Д°;)っ警察同志,我就是用望远镜看了看案发现场,应该不算犯罪吧。”
白德古露出戏谑笑容“哦?(`?′)你居然知道那是案发现场,看来这事八成与你有关。”
“(っ°Д°;)っ我不是我没有,我只是白天晚上盯着对面看而已。”
霍凌云说完,看到白德古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小尾巴彻底露了。
“说说吧,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白德古眯眼发问,霍凌云擦了擦额头虚汗。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我平时就是每天早晚偷看对面卧室而已。”
有些心虚的说完,霍凌云偷偷看了看白德古反应,发现他没发怒这才松了口气。
“马英长得好看吗?”
“好看!”下意识回答完,霍凌云脸色腾的一下就红了。
“不是,Σ(っ°Д°;)っ警察同志你误会了,其实我是。。。”
“(?_?)你不要说看的是那个男的!”
霍凌云咽了咽口水,在诚实却被当成流氓,还是装傻但是做个变态间摇摆。
“(???)っ哪一套内衣更好看,白的还是粉的?”
“?(?_??)当然是黑的,尤其是穿上黑丝袜!”
下意识作答,霍凌云双手捂住了自己羞红的脸颊。
手心里的温度告诉他,他的脸肯定像被煮熟的螃蟹壳一般红。
“(?_?)行了,别兜圈子了,生活作风问题我不管,说说你到底知道什么?”
霍凌云听完松了口气,可紧接着胖脸变得煞白。
“那天晚上,我像平常一样偷看那家女人换衣服。”
“她平时有个习惯,喜欢将第二天穿的衣服头天晚上试好。”
“最主要是不拉窗帘,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意外,看久了才买了个望远镜。”
白德古翻了个白眼“(¬_¬)别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说重点。”
“呃,重点就是,那天晚上我看她换完衣服,美滋滋的洗澡后就去睡觉。”
“因为她准备的是套装和黑丝,是我平时最喜欢的那套。”
“害怕错过她换衣服,我早上四点半天一亮就起床,拿起望远镜准备盯着。”
白德古闻言感叹“人才呀,这股劲要是用在学习上,考个大学应该不是问题。”
霍凌云闻言挠头“我大学毕业一年多,参加工作都七个月了。”
“( ̄ω ̄;)呃,说说你早上都看到了什么?”
霍凌云咽了咽口水,随后才一字一顿缓慢说道。
“我拿起望远镜一看,就发现窗口之中一片暗红。”
“起初光线昏暗,我以为是红窗帘没拉开。”
“可是后来觉得不对,他们家窗帘是鸭黄色,总不可能有人睡到半夜换窗帘吧!”
白德古闻言一怔“( ?_? )貌似是?你天天看没记住他们家窗帘什么色?”
霍凌云挠了挠头“( ̄ω ̄;)真没记住,他们平时都不拉帘。”
“警察同志你都不知道,他们平时总在窗口摔跤,给我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多大冲击。”
白德古微微眯眼,抬手间打了个响指。
周围光线一变,屋外暗色沉沉,太阳还没有跃出地平线。
白德古微微转身,就见霍凌云睡眼惺忪的起床,双手狠狠拍了拍脸颊让自己精神起来。
直到拿上了望远镜,他就跟个神经一样,拿了个小马扎蹲在窗口看对面。
随着光线逐渐变亮,对面房间中的情况也随之出现。
屋中一片暗红,光线照进房间才将红色逐渐晕染冲淡。
“(?_?)也就是说,凶手的行凶时间可以锁定在头天十点半之后到第二天四点之间。”
“如此短的时间能让血液骨骼均匀分布,很危险的能力!”
“啪~”伴随着一个响指,霍凌云一脸茫然的醒了过来。
呆呆的坐在小马扎上,看着手里望远镜他一阵发呆。
“( ?ω?)我怎么会有这玩意?总不能是用来偷窥对面的吧。”
哑然失笑起身,随手将望远镜扔进垃圾桶。
似他这般六讲五美四热爱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个偷窥狂。
白德古下楼走回六号楼,虽然锁定了作案时间,可是其实并没什么用。
回到了案发房间,吴雪花拿着笔录找到了白德古。
“小白,你不在的这会我们走访了这个单元的住户。”
“我发现六号楼是返迁楼,其中居住的都是返迁户,彼此之间相互认识。”
“其中有个女人在按摩店上班,每晚都要十二点到一点下班。”
“据她所说,案发当晚她下班回来,在走廊里还听到了马英与丈夫争吵。”
“她到家换鞋无意间看了一眼挂钟,时间大概是夜里一点多。”
白德古扎了眨眼“巧了不是,我通过另一个目击证人,发现早上四点多屋里已经如此。”
吴雪花微怔“就是说凶手是在一点多到四点多之间作案,可小区门卫没看到陌生人进出。”
白德古伸手,从她手中拿过了笔录本,翻了翻大多是没什么营养的闲聊记录。
“血液覆盖整个房间,为何咱们进来时没闻到血腥味?”
唐广厦走到二人身边,开口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可能是分解或震荡类能力,估计是将血分子震散。”
白德古说完,意识一动发现沁沁不在屋里。
刚要向外扩散意识,就听一阵兔子蹦的声音从走廊里传来。
“白大叔,(??︶?)沁沁问到了有用的消息!”
刚蹦进屋,沁沁主动开口,还晃了晃手里的笔录本。
“(???)っ楼下的韩爷爷睡眠不好,那晚一点多听到楼上吵架。”
“他无奈带上了一副耳塞,可两点多听到一阵刺耳嗡鸣。”
“起初他以为是失眠引起了高血压,准备起来吃药时耳塞掉了一只。”
“然后他就发现带着耳塞的那只耳朵还能听到声音,不戴耳塞的那只反倒没事。”
“后来他就把耳塞摘了睡觉,一直到太阳出来就下楼锻炼去了。”
嗡鸣?!三人互相对视,白德古感觉那嗡鸣搞不好就是凶手在作案。
就在这时郑浩走了回来,手里抱着厚厚一叠资料来到四人面前。
“喏,这些都是与死者一家有仇怨的人。”
“(?_?)这么多?你们难道没有经过初筛?”
吴雪花接过资料只觉手里一沉,开口发问就见郑浩苦笑。
“这已经是初筛过后的,剔除了九成可能不是凶手的人。”
唐广厦揉了揉眉心“看来平时还得与人为善,否则出了意外都不好查案。”
四人就在屋里看起了资料,从上午一直看到了傍晚。
“(?_?)っ经过咱们再三筛选,还有这七个犯罪嫌疑人,是今天走访调查。。。”
没等吴雪花说完,白德古轻轻点了点头。
“案件的侦破最佳时间便是黄金七十二小时,这个时间凶手心里大多尚未平复。”
“拖得时间越久,越给凶手逃跑和心里建设的机会,但是更不易露出破绽。”
三人闻言点头,吴雪花看了一眼手中资料。
“其中有四个就住在新街村,我们三个可以上门去探探情况。”
“可是外面还有三个嫌疑人,小白你看。。。”
白德古哭笑不得接过资料“那你们多加小心,最好是组队一起行动。”
“(?_?)我感觉是你小心才对,毕竟绷带还没拆下来呢。”
挥手作别三位队友,白德古开着皮卡去了市中心。
正是晚高峰的时候,路上下班的行人不少,尤其是自行车大军占据了马路一多半。
一边缓慢开车,一边琢磨着楼下韩大爷的话。
戴耳塞听到的嗡鸣有很多可能,有可能真的是凶手作案,也可能是生理病理反应。
毕竟佩戴耳塞会引起耳道内气压改变,再加上失眠焦虑产生幻听都有可能。
可倘若是凶手作案,那必然是声波类能力无疑。
想到这里,他到了路口打了右转向。
黄莺歌舞厅,黄昏时候歌舞厅尚未正式开门。
不过有些工作人员需要提前整理化妆,所以也会早早到来。
白德古一路进了歌舞厅员工休息区,几个驻厅的姑娘见到陌生的他忍不住小声议论。
“哥们你谁呀?买票了吗?现在可还不是营业时间!”
就在白德古用意识锁定了目标的时候,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拦住他的去路。
男人身穿皮衣小坎肩,下身穿着小皮靴小皮裤。
衣服裤子上环佩叮当,还挂着七八条银色的小铁链。
脸上的妆容画了一半,半边看起来像个人,半边比僵尸还吓人。
“(¬_¬)你出来是要吃人吗?”
“( ?ω?)啥?!”男人一脸懵圈,明显还没睡醒的脸微微抽动。
白德古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っ听不懂算了,我找你们乐队主唱谭子肉。”
“( ?_? )呃,我们乐队主唱叫谭子柔!”
白德古点了点头“一听就鲜嫩多汁皮肉分明,你叫什么名字?荷叶饼还是小馒头?”
男人一脸懵懵“我叫董窦福,哎?你谁呀?来查户口吗?”
“(??︶?)谭子肉,冻豆腐,你们乐队还少点菜呀!”
男人冷冷一笑“我们贝斯手蔡保舒,你到底是什么人,再不说我可动手。。。”
白德古掏出工作证晃了晃,董窦福顿时老实的退到一旁让开去路。
“那些年其实我们可能死了,那些年其实我们可能还活着。
肉体还在尘世中蹉跎,灵魂却随理想走了。。。”
化妆间的尽头,一个同样披头散发的青年抱着吉他自弹自唱。
白德古走到他的身旁听了一分钟,没有开口询问转身就走。
谭子柔蹙眉停止弹奏,看着白德古的背影微微抬头。
“你不喜欢我的音乐?”
“(¬_¬)音乐得有共情能力,你的歌词还行,但是曲谱的太拉跨。”
谭子柔闻言眼前一亮“?(?_??)你懂音乐!你是哪个乐队的!”
“(??︶?)穷摇乐队!”
白德古说完大步离开,只留下谭子柔一脸懵圈。
“( ?ω?)琼遥乐队?没听说过呀?难道不是华夏的乐队?还是不怎么出名。”
听到身后小声嘟哝,白德古嘴角不禁抽搐。
当然都不是,他只是没钱去歌舞厅,所以只能在宿舍自己穷摇。
不过谭子柔的嫌疑可以排除,他的身上有一股文痞的气质。
这种人大多是风流浪子,和女人大多是逢场作戏,断不会轻易掏出真心。
还有两个目标,快点确认完抓紧回去,总有些担心三个小伙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