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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会遭举报(1 / 1)


林和得了拒绝,应了声,其他的话没说。

宋月没睡好,又斗两场,累的够呛。

就简单做了个鸡蛋面疙瘩汤,将就吃了。

别说。

饿了吃啥都是香的。

吃完饭。

刚把锅碗刷干净。

大队长李叔来了,带他们去看修房子的三处地址。

三处地址,一处靠近知青点,一处跟村民近,还有一处在村子边角位置附近都没啥人的那种。

宋月毫不犹豫选了靠近知青点那个地址。

靠近知青点,老知青们不会有什么小动作。

跟村上人挨着,那可就说不准了。

毕竟除了她这个克男人,另外还有四个香馍馍。

角落那个想都别想,万一有个啥事,周围都没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宋月选了。

林和也出声选了,答案自然是跟她一样。

李昕月,赵子睿磨磨蹭蹭,纠结了半天,还是给出了相同的答案。

敲定了地址。

大队长李叔各看了四人一眼,“行,地址定了,等下午他们下工,我就带人过来,让他们开始给你们修。”

“价格方面我也帮你们问了,确定了一下。”

“一切弄完五十五块,连带院子一起的。”

“大队长,我那个要多盖一间。”李昕月出声,“多盖一间住房。”

宋月眼底染上一丝笑意,这刘知青是有些本事的,真把李昕月给说服了。

赵子睿愣住,皱眉看着李昕月,好端端的,怎么又要多盖一间住房?

林和看着李昕月,眼中是毫不遮掩的嫌弃。

大队长也是皱起了眉头,“李知青,之前不是已经说好定下了吗?怎么又要多盖一间?”

“一间住房,你一个姑娘家也够住了,没必要修两间。”

大队长不等李昕月说原因,就开始劝了。

主要是这李知青长得比他家的宋女娃子好看。

长得好看也就算了,这兜里还有钱。

下乡知青本来就是个香饽饽,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盯着她们。

长得好看,上来就修两间房,跟别人不一样。

他真怕村里有些人一上头,干出糊涂事来。

李昕月不知道大队长心中的担忧。

她哼了一声,“大队长,我这话还没说呢,你怎么就急了?”

“我修两间房肯定是有原因的呀,另外一间房是给刘薇同志准备的。”

听到多出来的房间是给刘薇准备的,赵子睿脸都绿了。

以这几天跟刘薇相处下来的情况来看,这钱说不定又是李昕月这个冤大头出的!

大队长一时没反应过来这刘薇是谁。

“刘薇同志?”

几秒钟后。

“哦…”想起来的大队长应声,“跟你们一起来的那位女知青是吧。”

大队长问,“她跟你一起住?”

李昕月点头,“嗯。”

“行。”大队长点头,“你多加一间住房,加二十块。”

“也就是他们三个是五十五块,你给七十五。”

大队长又看了宋月,林和,赵子睿一眼,

“你们把钱准备好,这个钱不过我手,我不收,到时候你们直接给负责这件事的李三。”

四人应声,“嗯。”

宋月看着大队长,“叔,这盖房子得多少天?”

大队长回答,“村上有人家里有现成的土坯,可以买来用,就是不知道够不够。”

“你们一套房大概是两三天,就按三天算吧,你们三个九天,她那个估计要四天。”

“也就接近两个星期的时间。”

“反正慢慢来,一间一间的修。”

一间一间的修。

意思就是先修好的,可以先住进去呗。

大队长又想到一件事,“对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们两个女同志的屋子,有一个会挨着他们两个男同志的屋子。”

“就看…”

大队长上下打量着四人。

宋月:“……”

她这叔眼神可真不好啊,来几天了,居然没看出来他眼前就站着一对?

李昕月一把抱住赵子睿胳膊,“大队长,我俩正在处对象呢。”

“呵呵呵呵…”大队长干笑着把李昕月,赵子睿上下打量了一遍,点了点头,“懂了。”

其实他还有一句话…那就是,现在是对象,不代表以后还是对象。

当然。

这种找骂的话,大队长不会傻到真的说出来。

他点头,对着林和三人,“那行,你们三个我记得就请了上午的假吧?下午是不是还得照常上工?”

三人点头,“嗯。”

大队长摆了摆手,“那赶紧回去歇一会儿吧,一会儿得上工去了。”

宋月:“行。”

林和,赵子睿,李昕月:“麻烦大队长了,我们先走了。”

大队长点头,“走吧。”

宋月也要走。

大队长见状,连忙叫住宋月,“宋女娃子,你等会儿再走,我有话跟你说。”

宋月停了下来。

林和,赵子睿,李昕月看了一眼宋月,转身走了。

三人走远。

宋月收回视线,看向大队长,“叔,都走远了,什么话你说吧。”

大队长对上宋月视线。

他面色略显凝重,“昨晚陈家的事都在村里传开了,这几事一出,村上的人肯定都会来找你看病什么的。”

“找你看病,病急的你可以出手。”

“轻的别看。”

“?”宋月蹙眉,“为什么?”

大队长瞪眼,“还为什么,傻女娃子,你没证,没有证明啊!”

宋月不以为然,“叔,咱俩这关系,你给我开一个证明不就行了?”

大队长叹了一口气,“真要这么简单,我就直接给你开了。”

“问题是没那么简单,像大队上那种赤脚医生,人家都是有城里医院给的证明。

医院证明下来,会给一个赤脚医生的那种证。”

“反正就是有个证明,证明你这个人会治病…”

说到后面,大队长感觉自己都有些说不清了,索性摆了摆手,把话头都推到周书|记身上。

“这些都是公社周书|记跟我说的。”

“女娃子,周书/记说你没有这些证明私自行医,会遭举报的。”

举报?

宋月愣住,有点严重。

非|法行|医这个不是现代才有的?

60,70年代不讲究这些吧?

那赤脚医生也没听说过有什么行医证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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