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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出生在市中心的孩子(1 / 1)


粉色的布幔是在我童年时母亲曾赋予我的样子,那时间的我,还只是一个很漂亮的男生。

摊开手,打量自己跟随岁月纹理细腻出许多的掌纹,在这座父母的新房子里,也不知怎么的,恍如时光流转,恰似回到童年。

那时候的母亲眼中,也许我更似乎是一个女儿。

只是,我已然四十岁了。

就像一千零一夜的浪漫也无法束留住的,我早已被命运,从童话的时光里刀削斧刻的雕塑出来,衍变成今日这般,安然若素、晨钟暮鼓的样子。

我叫罗才,一个几经蜕变后演化而来的【普通人】。

也有人如此形容着我--一个好人。

我悠然的将自己深埋在沙发里,避开窗外冬日的冷涩,陪伴在缓缓半眯起的眼睑里,自窗帘的缝隙打量着窗外净蓝许云的天空,悄然的,做起我的【白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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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批发市场喧闹着一千多户商人的声音,嬉笑怒骂着,映衬着横隔着一条短街外的古玩市场,寡人,冷清。

魔电车的铁轨有如火车道般的横割在被称为“建国”的中心大道上,将我家与批发市场,仿佛疏隔出牛郎织女的距离。

在被美誉为国家骄傲,也称钢城的这座北方小城里,我们其实并不知道,钢铁带来给我们的,是有着怎样血浓于水浓烈的化不开的生命痕迹。

尤其是和我一样出生在市中心生长在市中心学业在市中心的市中心长大的孩子而言,那座盘踞半个城市有如城池的钢厂,就像是隐匿在仙踪绿茵里的--世外之地。

纪元82年,梅雨屡屡的5月,我出生在民丰委的一处由父母拉着舅舅一砖一瓦盖造出来的朴实平房里。

似乎刚出生不久就能说话的我,以独子之资,在计划生育严厉要求一家只生一个好的严格要求下,得到一家人的万千宠爱。

……直到,我两岁时,像是被拔去电池的闹钟,仿佛某一种封印,我的声音,掩去无踪。

口齿还不能很伶俐说话的我,失去了许多因为声音而来的喜欢。

魔都馄饨馆,这个距离与我家步行十分钟左右的市中心商业街里远近驰名的美味饭店,像最初的分水岭,将我与父母的原本亲密无间的距离,悄然的划开一道深不见底的罅隙。

若有光,我猜那里一定藏满了血泪交织的狰狞。

“咦?你家这胖小子真的不能说话了?该不会是……死了吧?”在被誉为全市精英坐落的馄饨馆里,父母外,旁桌的叔叔指着我说。

“别瞎说,这不还能喘气儿?怎么是死了?可能是被什么事情吓坏到了,或许过几个月,至多几年也就好了。”还是母亲更疼孩子,邻桌阿姨虽然不是我的母亲,但有关孩子这种事,总会说起来更暖心。

而我,只记着那碗馄饨是两毛五,一张糖火勺(白糖做馅的烧饼)是五分钱。还有,汤里的紫菜很好吃,也很好吃的,还有馄饨皮。嗯,还有甜滋滋的火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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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湛蓝的天空仿佛一息间热的泛白的时候,我已然三岁。

也许梦就是这样,如幻灯片般,巧然的以时光中的罅隙为一帧帧的距离,将【我】的人生,逐步上演。

某一天,也许是被82年拍摄83年播出的《射雕英雄传》所感染,在我家二十寸大彩电(当时听说绝大多数人家里连黑白电视都配买不齐,因为人均月薪只有不足二十元的原因。)的鼓动下,我在新华书店里买下人生第一本书,一本轻功书。

感觉和去古玩市场或舅舅家里看的小人书(连环画样的)差不多。

在三岁已然能够熟练加减法(每天花钱练出来的)和熟读唐诗三百首(只能被几小首)的丰富知识下,我不算很吃力,几个字认识几个字不认识的捋着读下来,我知道那是有关燕子李三的功夫书。

有人说燕子李三是侠盗,有人说是小偷。

在小小的我而言,我只是想学功夫。

而男孩眼中帅气的功夫,自然是像鸟儿一样高来高去,飞檐走壁的轻功。

……许是经过一年岁月的煎熬,这时候的我的父母,已经不太介怀我不能说话的事情。至于我本人,呜呜丫丫的,早忘光了这件小事。

兴奋的我想要学着功夫书里的方法练功夫。

然而很快就发现到,出生在市中心的我,有些事,打一出生,就是不能做,因而做不到的。

长大后知道,原来这个啊,叫做【规矩】。

比如说:学轻功要练脚尖点地,所以要挖坑,土坑,这土坑起初还好,只有脚踝深,随着年深日久的,要到两米深。

尽管我家门口的小道是难得的市中心的土道,没有板油马路,可这推车走货也只够单行道的道宽,根本不足以我去挖坑,否则一定会被邻居骂死。

市中心的孩子要是不懂规矩,代价是很惨痛的,身边会发生很多不可置信无法防备的意外。

就像,我买完这本功夫书后,父亲回家突如其来的给了我一顿暴打,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嗯,父亲有一点好处,打我狠,且基本上不会告诉我原因,硬要归纳总结,我几乎千百次的挨打里,我琢磨出一个理由:淘气。

是的,我很淘气。

我小时候的童年名字不是罗才,而是罗勇。是小学六年时落户口确认孩子正式名字时,父亲让我改个名,说我太虎,终日像老虎一样淘气做足了冒险的勾当。于是,我给自己起了个【才】字,希望自己富有才华。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老误会我的名字是这个【财】……

知道父亲打完我一顿后,会给我多少零花钱么?【五元钱】!

在月薪只有十几块钱,一碗馄饨只要两毛五的岁月里,我竟然追求“财”,这不是脑子有病嘛。

我一口两次好牙(包括换牙),都是用钱吃糖,花坏的。

我牙口不好,我一直很骄傲。

--尽管没能学习轻功,但我却学会了从门缝往外看,一道缝隙隔着一米远能看出外面近半米宽的眼功。

确认父母上班没人潜伏后……

再来,顺着我家不同于别人家极有特色的盖进房子里的百年老杨树,我翻出房顶的壮举,一举成为当时,想来一定远近驰名的孩子里面的【功夫大侠】!

当然,这一切在【市中心长大的孩子】这一道铁律下,都是土鸡瓦狗。

功夫再强也怕火药。--我这时候就已经懂这个道理了。

在我去批发市场一连买下十张两毛钱纸盒卡牌,花光差不多每天五元钱的那个下午,我记忆深刻的在老板和老板娘眼神坚定的盯着我鼓励我的当下,众目睽睽里多拿走了一张两毛钱纸盒。

砰!

临近除夕的家门口,我像个痴呆一样的在手心里攥着一只小鞭炮,看着它被自己点燃,火线在一两秒的时间里烧进去,然后……

手很疼。

被一下子清醒过来的我,摊开手,发现我的整个手心掌,全部都是青黑色的微微烧痕,我就那么瞧着个两三秒,接着……

“哇------!!!”

我,嚎啕大哭。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发现,功夫不是万能的。

规矩,比功夫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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