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缕衣在握住了缰绳的那一刻,感觉整个人,都矮了一头似的,备受屈辱。
她堂堂燕京卫指挥使,今日竟沦落到给人牵马坠蹬,如同仆人一般的境地了?
“混蛋!”
金缕衣一把甩开了手中的缰绳,气得脸色涨红。
“姓叶的,你别得寸进尺!”
见状,叶风也冷笑一声,反问道:“刚才可是你说可以的,还问我马在哪儿。”
“现在马送来了,怎么你又变卦了?”
“哦,差点忘了,你说话如放屁,也不是第一次了。”
叶风的一番讥讽,更是气得金缕衣浑身乱颤,却又哑口无言。
本来,金缕衣还想要用叶风无马,来反制一波。
毕竟现代社会,已经很少有人再骑马了,而且一匹马的价格,也都不菲,品种好的甚至能够赶上超跑,价值好几百万。
一般人就算能买得起,也养不起。这玩意儿可比养车费钱太多了。
就如同车需要停车位一样,马匹也需要马槽,这就不是一般小区能够具备的条件了。
更别说,马每日需要的口粮,也得是专业供应。要是再生个病,更是够让人破产的了。
因此,现代能够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匹的人,少之又少。
金缕衣并不认为叶风能够有资格养马。
结果万万没想到,这个时候,朝廷竟然派人送来了贺礼,偏偏贺礼还是一匹汗血宝马!?
这不是赤裸裸的打脸,让自己下不来台么!?
金缕衣感觉这一刻,仿佛全天下都在与自己作对似的。
“金缕衣。”这时,叶风也不再跟她客气,直接对她下最后的通牒,“你要是想在这里继续待着,就得听我的,要么就另请高就。”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听从我的命令,去调查此案。要么这一匹汗血宝马,今后就交给你去饲养了,以后我去哪儿办案,你都得给我牵着马,在一旁伺候着!”
金缕衣一听,又是火冒三丈。
让我给你养马——当我是弼马温么!?
第二个选择,对金缕衣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
“好,我去查案!”金缕衣别无选择,只好让步,听从叶风的安排,去调查此案。
这时,那名报案的男子,见是这个母老虎一般的女人,接手此事,也有些不太情愿:“大人,能不能换个人……”
“嗯!?”金缕衣一瞪眼,“怎么,不相信我的能力吗?我曾经可是燕京卫指挥使,什么妖魔鬼怪,过去一剑斩了!”
“不,不是……”那名男子颤巍巍地道,“我是看您……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我,所以……”
“少废话,跟我走!”金缕衣提起那名男子,不由分说,就向外走去。
金缕衣本就在气头上,他还不乐意了?要挑三拣四的?
“这里有你选择的余地吗?”金缕衣怒声道,“不过你放心,我今天肯定破了你家的命案!”
听金缕衣这么一说,那名男子可是更不放心了。
“金大人,拿上提灯啊!”司徒日升忽然想到,正好长明灯被叶掌司给点燃,可以借助长明灯的灯火,辨别是否真有妖物作祟。
说着,司徒日升提着两盏新灯,对叶风主动请命道:“叶掌司,我也一起跟去吧。”
“可以。”叶风点了点头,有个人跟着,也免得金缕衣再瞎搞,闹出更大的乱子来。
处理完这件事后,叶风又与新同事们,相互认识一番。
没有了金缕衣的捣乱,工作也顺利多了。
到了晌午,叶风又接到了华国栋的电话。
“师父,奉天那边生产的第一批丹药,也已经全部运送到了燕京这边,存放进了仓库”
“你之前不是说,要找一处场地,来做丹药的最终处理么?”
“地方我也已经找到了。”
接着,华国栋报上了地点,说要来接叶风一起过去看看。
如果没问题的话,今天就将那些丹药,全部运送过去。
“我自己过去就行。”叶风安排道,“你先过去等我。”
叶风刚刚得到了一匹宝马良驹,也想要亲自试骑一番。
结束通话后,叶风跟侯冠军等人说了一声,也离开了镇妖司。
与此同时,司徒日升亲自开车,载着二人,前往案发现场。
路上,司徒日升劝道:“金大人,您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一见叶掌司,就如此失态呢?感觉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你从前可不是这样子啊。”
此时,金缕衣也逐渐冷静下来,但仍有些意难平:“司伯,你不会明白的。那可是我的杀母仇人,我见了他又能冷静的了?我恨不得将他亲手杀了。”
“我不能为母报仇,将他关押一辈子,现在反而沦为他的手下……”
金缕衣越想越气。
而司徒日升听后,也有些难以置信:“我觉得……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误会。叶掌司,不像是那种人。”
“要知道,他可是身怀麒麟魂的人,那可是麒麟啊,一般奸邪之人,又怎配支配麒麟的力量?”
金缕衣摇头:“算了,先不说他了!”
很快,二人开车,载着那名报案的男子,来到了案发现场。
经过了一番缜密的调查后,发现并非妖邪作祟。
一切都只是那名男子的一面之词。
然后金缕衣,又是一番严肃的审问,那名男子扛不住,最终还是全招了。
原来,那名男子,才是真正的凶手。他伙同自己的情妇,谋杀了自己的妻子。
正巧最近,听闻城内有妖邪的传闻,还新成立了镇妖司。
于是那名男子,将计就计,将这一切都归于妖邪作祟。
为求逼真,他甚至还将妻子的死状,弄得更加凄惨。
“哼,真是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金缕衣愤怒地一脚,将那名男子给踹倒在地,“有的时候,人甚至要比妖魔鬼怪更加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