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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合同(1 / 1)


“我和你们班导是大学四年的好哥们,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看到林彦一副陷入沉思的样子,好像是在犹豫,冯涛便立马打出一张感情牌。

林彦看向班导,见班导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林同学,和我们签约之后呢,你每个月不仅可以领到两千元的固定工资,参加公司安排的各种活动您还能有通告费的额外收入。正常的话,综合起来一个月收入超过一万不是问题。

“公司还有专门的培训机构,你可以免费在里面学到很多课堂上学习不到的知识。

“而且我们会根据你的课程来安排你的工作和培训,不会让你耽误学业。”

助理姚瑶补充道。

虽然对方说的待遇好像不错,而且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危险。

但林彦总是感觉,有点不对劲。

“非常感谢冯总的器重,我想我需要点时间考虑一下。”

“林同学是对我们的条件有不满的地方吗,你尽管提出来,大家可以谈。”助理姚瑶道。

“没有什么不满,我只是需要好好想想。”林彦道。

冯涛笑了笑:“小林是不是还没从之前的事情里走出来,觉得这种好事砸在你的头上,感觉有些不真实?

“其实你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朗星这种体量的大公司,还和你们学校有十分密切的合作,你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

“身为一个男人,就要当机立断,懂得抓住机会。有些东西如果错过了,想要再挽回可就难了,你说是不是,老黄?”

林彦的班导姓黄。

班导咳嗽了一下,不置可否道:“这毕竟不是什么小事,给孩子一点考虑时间也是应该的。”

“不如你先把要签约的合同拿出来,给林彦看看。”

听到班导的话,冯涛的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一下。

不过对方既然要求了,他也不能藏着掖着,只好对助理道:

“小姚,把合同给小林看看。”

姚瑶从身旁的文件包里取出一份纸质合同,递给林彦。

看着那一沓厚厚的合同,林彦心里突然一动!

自己想不明白的问题,可能就在这里!

他接过合同,直接跳过废话部分,迅速地翻看起来。

没几分钟,林彦的心中便已经像被安了激光大灯一样,雪亮无比。

虽然林彦并不是什么法律系的高材生,合同中很多弯弯绕绕的条款和各种名词他也看不懂什么意思。

但是,按照以往的经验,他还是能够提取出很大一部分关键信息!

不可否认,之前姚瑶说的待遇,都没有错,合同上也写得明明白白。

底薪2000。

免费培训。

甲方承诺给乙方安排每个月不低于一万元收入的工作机会。

但是,姚瑶只是把好处说了出来。

林彦需要承担的责任和约束却只字未提!

首先,承诺给安排不低于一万元工作的后面,还有一行备注。

“如果乙方因为学习、生病或其他事宜无法进行工作,从而造成当月收入不足一万,则不属于甲方违背承诺。”

并且,合同中还明确规定:“乙方在校期间,每月工作和培训总时长不得低于100小时。寒暑假期间,每月工作和培训总时长不得低于240个小时。”

这是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林彦上学期间,每周周六周日两天假,每个月四周,一共八天假。

他要工作和参加培训100个小时以上。

折算下来,每天都不低于12个小时!

完全把周末安排的满满当当!

另外,寒暑假期间,就算全月不休,平均每天也要工作至少8个小时。

如果按双休算的话,每天工作和培训的时间,则至少要11个小时!

而且一旦时长不达标,每少一个小时,都会从工资里扣除相应的罚金。

其中培训虽然不收钱。

但是,有硬性的阶段指标。

达不到,一样扣钱!

如果说林彦习惯了996,每天工作11到12个小时,他咬咬牙也不是不能接受的话。

那么这份合同中以下几项条款,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本合约为练习生合约,合约时长八年起。”

“如无特殊约定,乙方在职期间,所有收入(包括不限于通告收入、广告收入、演出收入、直播打赏收入等),均按照税前80%归公司、20%归乙方的比例分成。”

“乙方在职期间,所有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

“如果双方解约,乙方不得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签约其他经纪公司。”

“如在此期间乙方单方面与公司解约,则需要赔付公司100万元或(乙方过去12个月平均月收入-2000)*(96-N)*0.8的违约金,二者取其中高者,其中N代表乙方入职公司的总月数。”

也就是说,如果林彦入职一年,他这一年平均月收入一万。

那么他要解约的话,按照公式算,需要赔付(10000-2000)*(96-12)*0.8=537600元!

但由于53万低于100万,按合同规定,他要赔付其中高者,也就是100万的违约金。

如果他一个月平均收入两万。

则需要赔付(20000-2000)*(96-12)*0.8=1209600元。

由于120万高于100万,取高者,他则需要支付1209600元的违约金。

而且解约之后,接下来的一年内,他还不能与第二家公司签约!

除了这些林彦一眼揪出来的重点条约外,其中还林林总总附加着无数各种规定、义务、处罚等等条款。

基本上可以说,如果林彦签署了这份条约,那么接下来的八年,他就又变成了一个比社畜还社畜的社畜。

公司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不想干,要么底薪扣光,拿不到一毛钱。

要么赔付天价违约金,然后滚蛋。

要么,祈祷自己运气顶天,被其他公司看上并出高价挖走,雪藏一年之后复出。

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一个普通的,却又怀揣明星梦的小伙子,就算知道合约里有这么多的不公,也大概率会签。

毕竟整个娱乐圈的新人合约,都是这样的。

甚至比这更过分的,比比皆是。

况且这是朗星娱乐。

整个梁洲的三大娱乐巨头之一。

进入其中,成名的机会要远远超过其他小的娱乐公司。

而且一个月至少一万以上的收入,也要比大多数普通人要好了。

但林彦是有系统辅助的人!

想让他被圈养八年,所有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收入二八开?

别说来一个摇摇晃摇。

就算来一百个。

就算他现在饿死,从这里跳下去!

他也不可能签!

“这份合约,我不能接受!”

林彦直接合上合同,还给助理姚瑶。

“哪一条不接受,咱们都可以商量。”

冯涛微笑。

“哪一条都不接受。”

林彦果断道。

他不想再谈下去了,对方或许觉得这样一份合同,对于一个家境较差的普通学生来说,已经足够了。

但对林彦来说,远远不够。

双方思考问题的档次根本不在一个平面上,没法谈。

“小林,你这么说话可就没意思了。”

“我是看在你班导的面子上,才亲自过来跟你谈的,你知道平日里像你这么大的年轻人,有多少削尖了脑袋想进朗星,却根本连机会都没有吗?”

冯涛收起了笑容,他说的是实话。

“那我只能谢谢你的好意,并且说句抱歉了。”

林彦礼貌且坚决地回应。

要不是看在班导的面子上,他现在已经扭头走人了。

“不签就对了!”

就在这时,会议室的大门突然被推开。

一道高挑的紫色身影大步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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