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断清,是非辨明。
正当场上场下一片寂静,所有人脑子还没转过弯时,宋婉秀几个跃步,跳下台来,拉着彩珠就跑。
“快逃!”
宋婉秀刚才救人,那是本能,她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一个活人被冤死。
但是,她脑子也是清楚的,这种封建年代,闹法场?那定是掉脑袋的事啊。
趁着那糊涂官还没反应过来,逃命要紧啊!
“来人,快将此人拿下。”那官员后知后觉地发令。
人群轰散,现场顷刻间乱作一团。
宋婉秀抓着彩珠的胳膊,挤出人群,往街上跑着。
“小姐,这边。”彩珠看到边上有个巷子,想躲进去。
“不行。”宋婉秀立刻拽她往人群里钻,经验告诉她,钻巷子容易碰见死胡同,到那时就成了瓮中之鳖了。
官兵虽野蛮,倒也不至于对普通百姓下手,他们钻入人群,反倒好溜。
只是,他们势单力薄,后头呼啦啦跟着几十号人,且目标太明显。
“你快跑。”宋婉秀猛地推开彩珠,大声道,“咱们分头跑,客栈汇合。”
毕竟,这些人认得她,却不认得彩珠。
彩珠离了她,反而更容易脱身。
再说了,她带着彩珠,反而累赘。
果然,两人分开后,彩珠一脸担忧,却见几名官兵从她身旁跑过,压根就没留意她。
彩珠这才战战兢兢地往客栈跑,心里一直祈祷,小姐没事的。
而宋婉秀那边,七拐八拐,像条蛇一般游移在人群中,却发现后面那些人紧追不放,似不将她抓到不罢休的样子,不免恼火。
还不许人伸冤么?她值得被撵的跟狗似的么?到底她不会这时代的轻功,是件憾事啊。
想着要不要干脆回去跟他们干一架,这时,一辆马车却适时的停在了她跟前。
脑海里灵光一闪,来不及多想,她飞身一跃,跳进马车里,吼了一句,“快走。”
马车果真依言,跑的飞快。
似乎,专门为在这等她似的。
宋婉秀也没多想,腿软的一屁股坐了下来,但仍不忘撩开帘子,看后面的追兵。
人腿哪有马腿跑的快?看着那些人气急败坏的边跑边骂,宋婉秀乐了,放下帘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为什么被官兵追?”头顶,忽然响起一道清越好听的男声,宋婉秀牟然一怔,这声音好熟悉。
“锦王?殿下?”她猛地抬头,记忆里那个清雅似仙的男人与眼前的男人重叠,可不就是萧锦煜。
宋婉秀心里一慌,“殿下,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该死的,这锦王是皇家的人,那些官兵可都是吃皇粮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一伙的。
那她,此刻,是不是自投罗网?
萧锦煜没有回答,只是从袖笼内,掏出一方帕子递给她。
刚才跑的太狠,此刻,她额头有细密的汗珠,几缕发丝湿哒哒的粘着,看着有些狼狈。
“多谢啊!”宋婉秀刚要接,视线却不由自主的触及到这人的手,骨节分明,温润修长,且极其的干净,指缘整洁,白皙到几乎透明。
漂亮的事物总是分外惹人眼球,罕见如此漂亮的男人手,若是在现代,不是弹钢琴就是当医生的。
她不由贪心的多瞟了几眼。
萧锦煜眉峰挑了挑,嗓音低沉下来:“你还没回答我的话。”
“啊?什么话?”宋婉秀装傻。
一面低垂眼帘,接过帕子,拿掉帽子,整了整自己的头发,一边擦着脸上的汗,“唔,这天可真热呢。
昨儿还下雨,以为天气会凉爽的,没想到还是这么热。”
萧锦煜微微勾唇。
拿起茶盏,亲自给她倒了一杯茶。
“多谢!”宋婉秀接过来,一口饮下,“唔,痛快。”
正好口喝,这茶就送到了嘴边,宋婉秀还是很感激的。
果然,皇家的人,也并非全都是高高在上,冷漠无情,至少,眼前这位,还是挺绅士知礼的。
然而,这一切,在萧锦煜眼里,却又多了几分多她的探究。
寻常女子,第一,不会随意钻进别人的马车。
其次,在知道他的身份之后,依然能这般自在的与他独处,这种定力可不是一般人有的。
见他目光一直注视着自己,宋婉秀只当还在为法场一事,便含糊解释。
“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些官兵为啥追我?刚才,我听说法场那边出了事,就想过去看个热闹呢,结果,就看见一群人疯跑,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啊,就跟着跑啊。
然后,那些官兵也就跟着我跑。
哎,真是……”
萧锦煜,“……”
他当真长了一张好糊弄的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