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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大戛寨(1 / 1)


那匹野狼看傅泓舟拿出匕首,似乎感觉到自己受到威胁,这个人类竟然挑衅自己的权威。

野狼突然跳起,向傅泓舟扑了过来,想要咬住傅泓舟的脖子,傅泓舟身子一矮,匕首从狼腹划过,随后,野狼“啪”的一声落在傅泓舟刚才站立的位置。

之后便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身下,鲜血如小河沟般蜿蜒而流。

“这,这就结束了?就......这么简单?”隆胥指着趴在地上的野狼不可置信的问道。

“不然呢?泓舟哥这还程序复杂化了呢,他还用了匕首!泓舟哥赤手空拳对付野狼不在话下!”参娃子得意洋洋的说道。

“也太厉害了吧!”隆胥满眼惊叹的说道。

“别废话了,赶紧离开这里,你们不知道狼是群居动物吗?少了一匹探路的,万一狼群闻到血腥味赶来,咱们就被狼群包围了!”慕倾璃看他们还在叽叽喳喳,不禁冷冷的说道。

“对啊!我怎么把这忘了?我们快走!”隆胥也反应过来,过去扯着狼腿就要跑。

“你干什么呢?”参娃子问道。

“带走啊!这可都是肉啊!带回去让族人们打打牙祭!”隆胥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这是准备给狼群指路?”参娃子讶然问道。

“不会吧?”隆胥看看手中的野狼,想扔了又舍不得,满脸为难。

“参娃子,拎上狼,快走!”慕倾璃看得出隆胥的纠结,开口说道。

“好嘞!”参娃子笑着说道。

立刻跑过去,从隆胥手里接过狼腿,扯着就跑。

比隆胥扯着轻松了不是一点半点儿的,看的隆胥目瞪口呆。

一个小娃子也这么豪横的吗?这么重的一匹大肥狼,竟然被一个小孩子扯着腿跑的飞起。

“快跑吧!”参娃子笑着说了一句,一溜烟没影了。

看参娃子扯着狼腿跑远了,慕倾璃笑着摇摇头,不禁加快了脚步。

隆胥见状,更是一路小跑,他更怕被狼群包围。

慕倾璃他们远去,没多久,就在他们杀死野狼的地方,从草丛深处,陆续跑出来一群狼,耸动鼻子,不停的在地面嗅着。

之后带头的狼王便抬头看向慕倾璃他们离去的方向,之后发出一声“嗷呜”的狼嚎声。

瞬间,所有的狼都“唰唰”的往前跑去,顺着小路往慕倾璃他们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隆胥在山路上狂奔,听到远远的传来的“嗷呜”声,吓出一身冷汗。

“幸亏我们跑的快!不然,真的被狼群包围了!”隆胥有些后怕的说道。

“小白!”慕倾璃走在后面,悄悄把小白放出来交代一番。

小白便钻入草丛,往来路滑去。

慕倾璃这才松了口气,他们被狼群包围不要紧,关键是还有隆胥。

若不是不能无所顾忌的出手,也不用逃避,还要派小白回去拦住狼群了。

慕倾璃他们一路快速前进,很快便翻过了那座大山。

“漓姐!看,那就是我们寨子!”站在山的另一边,低头看过去,便看到苍翠欲滴的绿色掩映中,房角,灰瓦,若隐若现。

“隆胥,你们寨子怎么不是竹楼啊!吊脚楼!”慕倾璃看着寨子里的屋舍,笑问。

这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呢。

“嘿嘿!那就是竹楼啊!!”隆胥笑着说道。

“这些房子,都是竹楼?”慕倾璃看着眼前恢宏大气的古建筑一般的屋舍,惊叹道。

“是啊!你看,那一片山,都是竹子!”隆胥指着寨子后面一座山说道。

“太漂亮了!”慕倾璃赞叹道。

越是接近寨子,慕倾璃越是惊叹,太美了。

四周都是峰峦如聚的连绵群山,秀峰险崖,薄云如绸,百丈瀑布如练,倾泻而下,竹风听涛,空气都带了灵气一般,让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简直是人间仙境!”慕倾璃目不接暇的看着四周美景,赞叹道。

“将来,我们也在深山里造一座竹楼养老!”傅泓舟显然也被眼前的美景迷惑,开口说道。

“好!”慕倾璃也笑着点头说道。

“就在我们寨子里!”隆胥嘿嘿笑着,脸上是无比自豪。

“我看行!”慕倾璃笑着点头。

“走!去我家!”隆胥指着山下说道,颇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

慕倾璃他们跟着隆胥往山下走去,慕倾璃和傅泓舟都拎着提包,参娃子手里则是拎着狼腿,拉着一匹死狼,这队伍,超级滑稽。

隆胥带着慕倾璃他们下山,很快便走到了他口中的那条喂马河,下马桥。

“隆胥,这条河,这座桥,有什么由来吗?”慕倾璃望着这座桥问道。

“由来?没什么由来啊!我们寨子里,除了新娘嫁娶,或者请神送神,要进去寨子,都得下马,可以在河边喂马,饮马啊!至于由来,从我们寨子存在就有这样一个规矩!”隆胥挠着头,认真的思索道。

“哦!寨子里规矩还挺多,还好我们都是步行!”慕倾璃笑着调侃。

“走吧!快到了!”隆胥指着前往的寨子说道。

慕倾璃他们随着隆胥,走了一段距离,便看到了驻立在寨子口的古朴门楼,雕梁画栋的古朴门楼上,用古体字写着大戛寨三个字。

“你们寨子这名字起的真有意思!”慕倾璃笑着说道。

“那是!大戛寨的老祖宗最有品味了!”隆胥笑着说道。

他说起大戛寨,眼中都是自豪的光,他以生在大戛寨为荣,这引起了慕倾璃的共鸣,有这样美丽的家乡,谁不喜欢呢?

进入寨子,便陆续看到背着背篓的族人,隆胥笑着打招呼。

“三阿叔!四阿婶……”隆胥看到家乡的族人,笑的灿烂。

“隆胥回来了!”

“咱们族里的荣耀归乡了?”

“隆胥,带同学回来了吗?”

隆胥是举全寨子之力送出去学习海国文化的大学生,大家看到隆胥,都是无比亲切。

慕倾璃也向着隆胥的族人们点头示意,她看得出,寨子里的族人们并不富裕。

多数都是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麻衣,背着背篓,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

在慕倾璃眼中,这里的人们,生活的平静而自然,也许,在他们眼中,平安康乐就是福……

尤其是族人们看到参娃子,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手中拉着一条狼,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个个露出几分钦佩的神色。

在他们看来,这简直是勇士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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