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的时候,温哲特意带着他们到城里新开的一家餐馆吃饭。
餐馆的老板是从外面大城市回来的,接受到外面改革开放新思想,所以无论是从店面装修风格,还是从饭菜的种类来说,还是很新奇的。
餐馆刚开不久,来店里用餐的客人很多,温哲是提前定好位子,他们在临近吃午饭的时候过来,才有位子。
同样和上午在茶馆一样,颜悦担心花花在餐馆,会引起其他客人们的害怕,但又觉得让沈虎在外面一直陪着花花,这种事她有点做不出来。
总觉得有虐待员工的嫌疑。
因此她让沈虎进来和他们一起吃饭,至于花花则是把车窗户摇下半扇,确认花花从窗户里跳不出来就行。
只是沈虎虽然进来吃饭,但他很快就吃完饭,借口出去看花花,就出去了。
实际上他看出温哲对老板的情意来,觉得他在里面,就像一个闪耀的电灯泡一样,还是赶快出来,即使在车上陪着花花,也要舒服点。
餐桌前的颜悦,无语的看着沈虎三下两口就把一碗饭扒拉完,头也不回冲出去的背影。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对面坐着多么凶神恶煞的人,让他吃的这么快。
沈虎出去后,就坐在驾驶室坐上闭目养神。
他虽然看似在睡觉,但一直提高警惕,察觉着四周的情况,每当有人从车旁边经过时,都会唰的一下睁开双眸,确认只是经过的路人,没有危险后,才又闭着眼睛休养身息。
不过,在沈虎离开后,温哲眸底透露满意之情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他们时隔这么久,好不容易有见面的机会,他是真的不想有别人存在。
他一直都没问过颜悦,对沈虎他们是否满意,正好现在有时间,好奇问道:“悦悦,沈虎他们到你那里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你觉得怎么样,他们干活认真吗?
要是你觉得有那里不好,可以直接和我说,还有很多退伍老兵等工作。”
颜悦眉眼弯弯笑道:“温大哥,沈大哥他们对工作真的很认真,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就开车到山上巡逻,一直到晚上太阳落山,天黑了,才从山上下来,很辛苦的。
我对他们很满意,没一点可挑剔的。”
闻此,温哲满意的嘴角上扬,只要她满意就行。
吃饭途中,温哲听到颜悦已经把第二部写出来,手稿已经寄到出版社时,兴奋道:“那用不了多久,你的第二部作品就要出版了。
这次你还需要去帝都参加签售会吗?”
颜悦迟疑片刻后道:“签售会,我有些不想去,太辛苦了!
要是不出意外的话,这次我应该不会去帝都了,所有的宣传活动,让出版社的工作人员代我处理就行。
当然了,要是有其他事情出现,需要我去帝都亲自处理的话,我有可能会顺路去一趟出版社。”
温哲点点头,他和颜悦认识的起点,就是颜悦去帝都参加签售会。
他也见过签售会的场面,有成百上千的粉丝排队等着她签名,一场下来签那么多名字,他可是亲眼见证颜悦有多辛苦,所以就附和道:“你要是不想去就不去了!
现在你的书很火,基地里很多人都在看你写的书,平日里大家无聊聚在一起,也会聊书里的剧情。
这么火爆程度,根本不需要你举办签售会来刺激读者购买书。
要我说,恐怕到时候上架出售时,很多读者抢都抢不到。”
颜悦对温哲毫无原则的相信她,心中暖暖的,笑意盎然道:“温大哥,书还没上架出售呢,你怎么就知道会有很多读者抢都抢不到。
万一我第二本书读者觉得写的不好,不愿意买了怎么办?”
闻此,温哲想也不想,直接摆手道:“不可能,我和你的读者绝对相信你的实力,绝对一本写的比一本好,会吸引读者一直不停的看下去。”
听到他说的话,颜悦唇角带着笑意,低头吃饭。
她虽然对自己很有信心,但听到温哲这般相信她,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温哲虽然是临时决定今天到城里和颜悦见面,但就像他在电话里说的那样,除了和颜悦见面,正好还有其他事情顺路处理。
所以在吃完午饭后,温哲就要和颜悦分开了。
出了餐馆后,颜悦走到车后,把后备箱打开,指着里面的一筐鸡蛋道:“温大哥,这是我给你带的鸡蛋,都是养鸡场产的鸡蛋,未来养鸡场里产的每一颗鸡蛋品质,都和筐里的一样,甚至会比筐里的还要好一点。
你带回去让首长和基地负责采购的同志看看,要是觉得可以了,你联系我就行!”
温哲一听,弯腰双手用力把一筐鸡蛋抱起来,一用力,胳膊上的肌肉顿时显现出来,在军绿色的衬衣下,显得格外诱人。
温哲的车就停在旁边,他把鸡蛋小心放在车里,还未分开就先开始想念,挥手道别离开。
颜悦看着温哲驱车离开后,就让沈虎驱车前往一家商店,虽然地理位置比较偏僻,距离她在城里租的仓库很近,但商店的面积很大,里面有各式各样乱七八糟,新奇的东西。
甚至商店里面东西的摆放,也很像后世的超市,把所有的商品全都摆出来,甚至还摆放了一些国外印着英文字母的商品。
客人想买什么在货架上直接拿就可以。
这家店是上次颜悦到仓库放东西时,无意中发现的宝藏商店,从发现的那天起,只要她到城里来,都会到这里采购一番。
等颜悦从这家商店出来时,她和沈虎两人手上,分别都提着两个满满当当的袋子。
好久没有这么畅快购物的体验了,颜悦心满意足的把袋子,全都放在后备箱里,然后乘车往仓库走去。
现在养鸡场里养了三千只下蛋母鸡,每天对饲料的需求很高,正好她今天到城里,顺路把空间里生产的苞米粒再往仓库里放一些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