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高家联姻是目前最佳的选择。
就像方毒爪所言,只要有这两个丫头在,就没好事。上次狩猎,本来只是简简单单的猎杀黑熊,结果却撞上鬼修,还引来地炎鬼祖,害她的儿子罗俊轩失去了一条腿,罗芳音也暗戳戳的把这笔账算在金慧和余瑛的头上。
这时灵溪门的人来了,来的是灵溪门副掌教陈东星,任霄也在其中。
任霄看到金慧和余瑛,十分喜出望外,待灵溪门的人见过高家家主后,又和其他人做完面子上的寒暄之后,任霄跑来找金慧和余瑛叙话。
“金姑娘,余姑娘,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们!”任霄开心的道。
金慧含笑道:“任公子,我们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余瑛问任霄:“任公子,你那件事情后来怎么解决了?”
任霄道:“我回去以后,把事情如实禀报给师父,师父按照门规处置,残害同门者将废去修为,逐出山门,把他们逐出了灵溪门。”
余瑛道:“这样才对!连同门都残忍的下杀手,这种人比魔修都可恶,就不配修仙!”
这时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来人看起来身形瘦弱,貌不惊人,穿着也很朴素,但气场却很不一样,一看就知道是高人。
高老爷见到来人,立刻起身去迎,向来人道:“高渐兄长,你来啦!”
罗芳音见高渐来了,带着罗俊轩前去认识。高老爷从中做介绍道:“兄长,这位就是亲家罗夫人,这是小婿罗俊轩。亲家,这位就是我的那位筑基巅峰的兄长高渐!”
高老爷在介绍高渐时,明显的嗓门提高了两个度。
当在场众人听得高渐已经是筑基巅峰时,齐刷刷的看向高渐,目中是对强者的敬畏之情。
罗芳音笑容可掬的向高渐行礼道:“我将要和高老爷结为亲家,请容我冒昧,也称呼阁下一声兄长。高兄长,失敬!”
凌无奇告知余瑛和金慧,高老爷只是炼气十重,高家之所以能在义卓城有如今的地位,正是仰仗了高渐。
原本高渐是高家的继承人,但高渐虽然修为高,却不善于料理家族事物,更不愿处理繁琐的人情世故。于是高家交由高老爷来打理家族,高渐则潜心修行,作为高家最强大的护盾。
金慧和余瑛面面相觑,原来罗芳音的目的是高渐。
有个筑基巅峰的高手亲家,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以穆尘雪如今的修为,想要修行到筑基巅峰,没个几十年的根本不可能。而到了那个时候,她罗家已经完全在春晖城站住了脚跟,穆尘雪势单力孤,又能奈他何!
不得不说罗芳音走的这一步棋着实高明!
高渐向罗芳音微微点头,算作回应,然后移目向罗俊轩的断腿,看了一眼但没有做声。
罗俊轩把拐杖暂交由下人拿着,他用单腿站立,向高渐深深躬身行礼,如此才能显出自己的诚意,朗声道:“小婿罗俊轩见过高伯父。”
高渐称赞道:“一表人才,不错。”
罗俊轩谦虚的道:“高伯父谬赞。”
高秀瑶向高渐跑过来,道:“大伯,你怎么才来!”
高渐在看到高秀瑶后,露出笑颜慈爱的道:“转眼间秀瑶丫头已经长这么大了,都到了要成亲的年纪啦!时间真是过的好快!”
罗俊轩亲热的拉起高秀瑶的手,态度十分诚恳的向高老爷和高渐道:“高老爷,高伯父,我一定会用尽我的一切,善待秀瑶妹子!”
高秀瑶娇嗔一笑,只是又情不自禁的看了一眼凌无奇。
余瑛故意打趣凌无奇:“呦,高家大小姐对你旧情难忘啊。”
凌无奇无奈的苦笑道:“哪里来的旧情,休要胡说。”
“做不成高家女婿,你是不是很后悔呀?”
“后悔什么呀,我跟高秀瑶根本没可能。这些大家族的婚姻都是利益至上,跟我们这些散修根本不是一路人。”
“可人家高大小姐对你情根深种,只要你点头,也许你就成高家的女婿啦!”
凌无奇不想理她,道:“你就爱拿我取乐!”
任霄问金慧:“金姑娘,我听闻这段时间义卓城来了一个十分厉害的大妖修,杀了不少人,金姑娘在义卓城,可知其中详情吗?”
金慧等三人在回来义卓城的这几天里,有从食客那里听闻过一些关于大妖修的事情。
大妖修是个狮妖,修为不弱。狮妖在一年前跑到义卓城外的临山里,占据山头作为自己的洞府,又网罗了一群小妖给他卖命。
临山外有个临山镇,镇上的百姓都是依靠在山里砍柴度日,但自从狮妖占据了临山后,便不允许百姓再入临山,入山百姓都被那群妖修杀害,百姓们是苦不堪言。
高家打算在高秀瑶的婚礼之后,正好高渐回来了,由高渐带着一些高手前往临山斩杀狮妖,为百姓除害。
金慧如实道:“我们并非一直在义卓城,也不过才来几天,对狮妖之事只是略有耳闻,知道的不多。”
任霄道:“这样啊。我还以为两位姑娘跟着凌公子,也来高家做事了呢,是我想错了。”
“无妨。”
任霄问凌无奇:“凌公子现在还在高家做事吗?”
凌无奇道:“我已经离开高家了。”
任霄转而又问金慧:“金姑娘,不知你们现在又为哪家做事?”
“没有。”
“三位要不要考虑加入灵溪门?虽然灵溪门门派不大,但跟着宗门总比做散修要轻松一些。”
“不必了。多谢任公子的好意。”
“金姑娘学习弹水功可有遇到困难?也许我可以为金姑娘指点一二。”
“我已经学会了全部的弹水功,任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
任霄震惊的道:“金姑娘已经学会了整套弹水功!可喜可贺!我才只学到第四重。等婚礼结束,我想向金姑娘请教一些关于弹水功第四重的问题。”
金慧爽快的道:“没问题!”
“如此说定了!我先谢过金姑娘。”